筆者從新聞中看到,《獵狐》馬上就要收官,各色人等都應受到各自的懲罰,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而王柏林的副手唐洪,就是其中之一。
在昨天更新的兩集中,唐洪回憶起自己把第一個受害人推進虎池的鏡頭,編劇其實告訴觀眾,這個唐洪,手裡至少握著兩條人命。只是,編劇似乎忘了觀眾,無論從哪個側面,唐洪的故意殺人,都缺少實質性的證據。在整部劇的開始,唐洪把第一受害人推進虎池,無論是夏遠還是楊建群,並沒有找到他唐洪出現在現場的證據。他們最多只能證明第一受害人並非死於意外,至於這個人是不是唐洪,並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而對於第二受害人,最多也只能證明唐洪出現過,在前面的第十三集中,夏遠最多可以證明,唐洪在被害人死亡之前,在被害人家裡出現過。還可以證明唐洪喬裝改扮,用不合常理的方式離開了被害人家所在的小區。那麼,從證據的角度來講,他需要排除其他可能性。而這些證據,和唐洪殺人根本沒有必然倆系。這個時候,最多可以對唐洪進行傳喚,逮捕一說,其實不大可能成立。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說,整部電視劇中,關於唐洪的情節,交代的錯漏頻出,而就是根據這些證據,唐洪是如何成為紅通人員的?他是王柏林的副手,王柏林成為紅通人員的最主要的罪名是操縱證券市場。這裡面唐洪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並沒有任何的交代。也就是說,再沒有抓到王柏林之前,對於唐洪是否操縱股市,也沒有足夠的證據。更何況唐洪的故意殺人了。
那整個獵狐小組是用什麼名義來追捕這個唐洪的呢?筆者感覺迷茫了,操縱股市,似乎沒有交代有哪些直接證據,故意殺人?以掌握的證據來看,似乎也不足,如果唐洪在國內,可以採取傳喚的手段。逮捕,筆者認為,證據並不充足,正如前述,逮捕階段的證據至少要能證明唐洪有犯罪事實。而唐洪的涉及到的幾起犯罪,都沒有排他性的證據可以證明他有犯罪事實。而紅色通緝令發出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必須有逮捕證或判決書。換言之,對於唐洪,如果想發出紅色通緝令,還需要繼續偵查,尋找新的犯罪證據。而整部劇中,唐洪逃跑之後,似乎並沒有交代過對這個案子進行補充偵查。而唐洪在肯亞落網,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紅色通緝令。這樣的情節,中間少了很大的一部分。
還有一點,當錢程的夫人把一份所謂的證據交給吳警官的時候,吳警官只能悻悻地說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這個觀點從何處來,訴訟時效僅僅適用於沒有發現的罪行,而當年吳警官的母親應該是被冤枉了,起碼這個案子是存在的,而且應該是審結完畢的,他最多是一個冤假錯案,如果是這樣,這份證據起碼可以推倒當年的審判結果。怎麼會牽扯到訴訟時效呢?更難理解的是,這種偷拍的視頻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嗎?筆者持懷疑態度。
還有審訊唐洪,對於一個並沒有掌握實際證據的犯罪嫌疑人來說,攻克他的心理防線應該是最重要的。王柏林在錢程案之前,就有過很多的不法勾當,唐洪作為他多年的副手,應該掌握了很多資料,起碼有很多經濟犯罪的資料。而編劇似乎忘記了這一點,更有甚者,我們美麗的吳警官也似乎忘記了這一點。在整個的審訊過程中,都沒有提及這件事。要知道,吳警官當警察,就是為了給自己的母親報仇,尋找母親之死的真相。在前幾集中,吳警官的做法一直在告訴觀眾這一點。
而審訊唐洪的策略更有些荒誕,當時是王柏林申請綠卡案的上訴期,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間點。且不說王柏林有沒有權利拿到綠卡,按照這個邏輯,唐洪是阻止王柏林拿到綠卡的關鍵人物。而獵狐小組採取的策略居然是「晾」,這個策略的風險太大了。如果唐洪死豬不怕開水燙,你晾我更晾,沒有在編劇的安排下去找夏遠,那王柏林的綠卡申請上訴就有更大的概率通過。萬一,王柏林的綠卡拿到手了,唐洪還在被晾著。獵狐小組豈不是要欲哭無淚。況且唐洪跟了王柏林幾十年,而期間王柏林一定會有多起涉經濟的案件。唐洪也算經過一些風浪,就一個晾字,就能摧毀唐洪的心理防線,要知道,唐洪可不是小嘍囉,不是孫銘。唐洪身上有命案,如果是正常思維,能拖一天是一天,你不問,我幹嘛要主動說。筆者認為,這才是犯罪分子的心理狀態。晾了幾天之後就傻了,這種心理素質,起碼不符合之前鋪墊出來的人物性格。
關於唐洪,筆者就說到這裡,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