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鄭蕊 實習記者 楊菲)8月9日,針對時代少年團成員嚴浩翔在直播中配音遊戲《戀與製作人》中的角色李澤言一事,遊戲開發商疊紙網絡明確表示,未對該直播進行授權,此後藝人經紀公司峰峻文化則發布聲明稱,直播內容版權問題由平臺方負責。至此,一場因配音而引發的侵權糾紛愈演愈烈。而由於配音的熱潮已逐漸興起,並有不少人對遊戲配音產生較高的興趣,如何保證各方權益不受侵害也成為當下不可忽視的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嚴浩翔此前在直播過程中曾以《戀與製作人》李澤言的角色臺詞進行配音,該行為瞬間在遊戲玩家和藝人粉絲之間引發爭執,並有遊戲玩家對該配音是否獲得授權而發出質疑,直接向疊紙網絡進行求證,後者表示,「未對該直播授權相關合作」。
隨後,《戀與製作人》官方微博也發布聲明稱,「對於平臺直播中未經授權使用我遊原創素材並進行二次創作的行為,我們已進行證據固定,已交由我司法務部門處理。所有在此次事件中,罔顧事實本身,對李澤言甚至我遊玩家進行人身攻擊、惡意辱罵的行為,我們堅決抵制。部分人員言行已涉嫌侵害我方名譽權,我們已固定證據,並保留我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與此同時,峰峻文化也對這場爭議進行回應,並稱「我司藝人受邀在某平臺直播,根據協議,直播內容涉及的版權問題由平臺方負責,與藝人及經紀公司無關。據了解,平臺方法務已經介入。」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表示,藝人直播通常屬於一種盈利行為,無論平臺還是主播都會盈利,而遊戲畫面、臺詞是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如果藝人在直播配音過程中使用了遊戲的畫面和臺詞,等於拿別人的作品為自己盈利,因此要經過著作權人的授權,否則就涉及侵權。
近年來,隨著配音演員逐步走向大眾視野,並出現以配音為主題的綜藝節目、影視作品後,配音的熱潮逐漸興起,但也時常引發糾紛。以夢之城與杭州秀秀科技有限公司之間的糾紛為例,據人民法院報顯示,今年7月,夢之城因發現「配音秀」App將「阿狸」系列動畫短片的經典片段作為配音素材向公眾提供,以信息網絡傳播權被侵犯為由,將「配音秀」運營主體杭州秀秀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侵害了夢之城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並判決杭州秀秀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夢之城經濟損失1.5萬元。
面對當下越來越多的人對配音以及遊戲配音產生興趣,如何界定配音是否會造成侵權也引發各方的關注。「很關鍵的一點在於是個人興趣還是為了盈利,如果個人因研究、教學或組織興趣小組而配音都沒問題,但為了盈利需要而配音,就涉及授權問題。」趙虎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