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1月22日,甘迺迪在副總統詹森陪同下到德克薩斯州的達拉斯市訪問。
12點30分,車隊以每小時15~20公裡的速度駛入了埃爾姆大街。
就在這時,突然響起了槍聲,
第一槍打空,
第二槍打中甘迺迪總統的脖子,
第三槍擊中總統的頭部。
汽車飛快駛離了迪利廣場,沿著斯戴蒙斯高速公路,趕往了6.4公裡以外的帕克蘭紀念醫院,幾分鐘之後就趕到了,遺憾的是甘迺迪總統早在槍殺時就已當場死亡。
數小時後,李·奧斯瓦爾德被警方抓獲,初步認定為刺殺總統的嫌疑犯;但此人僅兩天後,在十餘名保鏢與警察的保護下,被一家夜總會的老闆傑克·魯比槍殺。
副總統林登·詹森宣誓就任總統後,下令組成以最高法院院長沃倫為首的調查組。一年後,調查組提交報告,即《沃倫報告》認為:整個事件全是李·奧斯瓦爾德一人作案,沒有利益集團參與其中,也沒有外國勢力幹預。
一天下譁然。
那事情真相究竟是不是如權威報告所說,從頭到尾就是美國的一場悲劇,是一億九千萬美國人中的兩個精神狀況不太正常的人的個人行為嗎?
讓我們讓我們來按照報告中的結論把場景還原一下:
首先是槍,在案件發生後不久,在教科書倉庫大樓六層發現一支6.5×52毫米曼利徹-卡爾卡諾M91/38手動步槍。
這是一把栓式步槍,按照現場還原情況「一名槍手在5.6秒內連開三槍」這一「事實」,有專業槍手還原了這一射擊場景,即便不考慮瞄準,至少也要七秒。
其次,按照沃倫報告書的說法,奧斯瓦爾德一人一槍打出的子彈,要符合以下20多個條件:
擊中甘迺迪,擊傷州長,不要誤傷總統夫人,也不要誤傷州長夫人。現場奧斯瓦爾德一共開了三槍,
其中第一槍必須射空,不能打到在場的任何一個人,因為當時的目擊者證實,總統中槍之前,現場曾有一聲槍響,但是無人受傷。
第二槍就很複雜了,這一槍要在命中甘迺迪的右肩後,穿出他的脖子,再射入甘迺迪前排座位上的康納利州長的右腋窩,然後,從康納利的右胸射出,穿透右腕,左右進入康納利的左大腿。
總的來講,這顆子彈,需要在總統和州長身上的指定位置打出七個窟窿來。
估計你們看到這,已經不知道作何感想了,我估計連奧斯瓦爾德自己都不知道這顆魔術子彈是怎麼打出來的。
最後,第三發子彈必須命中甘迺迪的頭部右側,歷史上也正是這一槍取了總統性命。
而上面也說了,這三槍要在精確瞄準的基礎上,在5.6秒內打完,每一槍都要在獨立的時間窗口內射擊。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天方夜譚。
在電影《刺殺甘迺迪》中,男主角向公眾演示了這顆子彈的魔幻軌跡,這一抹彈道被專家們研究來研究去。最終,在計算機的模擬參與下,有了一種比較合理的解釋:在第一聲槍響後,州長立即側身回頭,整個軀幹不再與甘迺迪保持平行,這樣自然就能不用拐彎也能實現一槍七洞的壯舉。
在一期DISCOVERY節目中,攝製組反覆嘗試終於模擬出了類似的彈道軌跡,但了解情況後,我們還是能得出:這顆子彈恐怕只能活在專家們的理論中。
說完子彈,我們再說說相關證人
在案件發生後短短三年中,與案件相關的18名關鍵性證人相繼死亡,其中
6人被槍殺,3人死於車禍,2人自殺,1人被割喉,1人被擰斷脖子,5人自然死亡更為離奇的是,
從1963年到1985年,一共有103名相關證人因為謀殺、自殺、撞車、墜機、墜樓、等各種原因「死於非命」,其中有甘迺迪著名的情婦,瑪麗·蓮夢露。
總之,在甘迺迪遭暗殺之後,總共有 180 多名與之有關的重要證人先後遭遇不測,另外還有不少就此事進行調查報導的媒體記者,也不清不楚地喪了命。
除了相關人員不斷死於非命 ,還有一些證物被慢慢銷毀或者替換,比如甘迺迪遇刺時的座駕林肯汽車,時候很快就被人清洗乾淨了,包括損傷的車玻璃都被換掉了,除此之外,甘迺迪總統的屍檢報告也有明顯被認為篡改的痕跡。
好了,關於這起「意外事件」的可疑之處,我就講這麼多。
最後,我們來說說,甘迺迪總統為什麼會被針對?
其原因可以總結為四點:
他努力推行的對蘇緩和政策,讓自己成為了軍方、情報機關和古巴流亡者們的眼中釘,肉中刺。他用鐵腕手段終結種族隔離制度,讓白人種族主義者很不爽。他試圖將美聯儲收歸國有,觸犯到了這個國家真正統治者們的利益。他希望美軍能夠在1965年聖誕節前全部撤出越南,這等於斷送了軍火商們每年高達8000億美元的財路。這也使得,他雖然成為了美國人民心中的英雄,但也幾乎得罪了除人民以外的所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甘迺迪事件發生的當天,副總統林登·B·詹森宣布就職總統,隨後他擴大美國了參與越南戰爭的角色,這也標誌著美國對越政策進入全面戰爭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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