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曼曾經對辛普森做過檢查,發現他的右手中指帶傷,辛普森接受警方詢問的時候,曾經這樣說:我是個打橄欖球的運動員,在家裡練習的時候,不是會傷到這裡,便是會傷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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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手指上的傷,真的是自傷嗎?福爾曼肯定是不會相信的。但他需要鐵證,來揭露辛普森,並讓他現出「殺人犯」的原型。
富爾曼在那輛扎眼的野馬車上的車把手上,發現的血跡,經過檢測是辛普森的,而在辛普森家的客廳中,福爾曼還找到了一個鐵證,就是一雙帶血的襪子。而且證明,襪子是辛普森的,而襪子上的血跡,也是辛普森的。
車門把手上的血跡,證明辛普森開車出去過(很有可能去了殺人現場),而襪子上的血跡,能夠證明辛普森在殺人時負傷,回到家裡,將襪子脫下,丟在了客廳中,幸虧福爾曼趕來,翻牆來到了辛普森的家,並取得了如此重要的物證。
可是這雙襪子上的血跡的成分,李昌鈺目前沒有去做鑑定,但他卻從照片上,卻看到了一個明顯的破綻。辛普森的右腳穿的襪子上,左右襪子幫沾染的血跡圖案是一致的,這就說明了一個「大」問題,這雙襪子沒有被辛普森穿在腳上,如果這雙襪子被他穿在了腳上,左右兩邊沾染的血跡,怎麼會是一致的呢?
很顯然,有人將辛普森的襪子,放在了一個平整的地方,然後在上面倒上了血跡,這才致使襪子上,出現了左右兩邊具有相同的血跡滲透出的圖案。
薩皮羅聽到這裡,再也坐不住了,他開車去了一趟警局的檢驗室,在檢驗室他取得了辛普森襪子上的血樣檢驗結果,他回到了李昌鈺下榻的五星級酒店,李昌鈺只看了一眼,就發現了血跡檢查的結果中,出現了檸檬酸鈉的成分,很顯然,福爾曼栽贓陷害辛普森的手段,真是太缺乏技術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