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9月17日消息 據江西省 「掃黃打非」辦公室通報,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宜春 「8.03」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公開審理並判決,被告人林某某、李某某、羅某等 4 人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二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IT之家了解到,經查實,2017 年初至 2018 年 9 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通過軟體破解手段,在一款名為 「晨風 QQ 群機器人」的應用程式中安裝可自動發送淫穢視頻的插件,製作成 「發片機器人」,只要將該軟體放入 QQ 群輸入特定指令即可自動發送淫穢視頻。
而後,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向李某某、羅某等 3 人售賣 「發片機器人」,同時搭載一款群管理機器人,方便購買人建立和管理 QQ 群。通過兩款機器人 4 名犯罪嫌疑人迅速發展群會員達兩千餘人,收取 9.9 至 500 元不等會費,非法牟利達 6.2 萬餘元。2018 年 9 月 5 日,宜春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組織警力跨江西、山東兩地將 4 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同年 9 月 29 日經宜春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