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願討好,可總懦弱又低下」
剝開一個滿臉笑容習慣仰望的「討好者」的外殼,其中久居一個過度敏感和脆弱的靈魂。
習慣了用敬語,對誰都過分尊重,以至於會因為一個不經意的眼神失落好久,把一個陌生人的不滿揣測了數十遍……很累,時刻提醒自己這不過是為了少惹麻煩。如果有人愛炫耀,那就放低姿態把TA捧得很高,迎合就是了。
然而女友卻因此與我吵了無數回,我開始正視自己的卑微。
這種每天極盡了心力的討好其實真的很累,也只能自己默默消化了委屈,以至於自我這樣的東西,總在身體裡不斷地往後縮,以至於這場捉迷藏延續到了現在。軟弱嗎?好像不是的,至少我一直覺得我不怕和任何人打起來,雖然事實上從未有過。
縱百般無奈但還是不得不承認自己習以為常的討好型人格了。每天都會遇到很多人,對一個陌生人都極盡恭維和客氣實在顯得多餘,就像女友所說,人的精力有限,對所有無關緊要的人面面俱到,就再沒有餘力對至親至愛之人理解和包容了,因此我的脾氣也顯得有些古怪。
可即使我懂得了不斷的討好並不會給我帶來任何實質性的收益,甚至明白像我這樣毫無底線的「舔狗」終究一無所有。然而那種卑微感就那麼佔據著我的神經,不允許我有除此之外的任何行動力。
心思細膩總用不到實處,卻能在第一時間把別人惹惱的情景想像無數回,恐懼別人哪怕一丁點的壞情緒,害怕別人不經意間皺了的眉,心像火燒,愧疚於是奔湧而來。這種該死的敏感霸道地佔據著我的身體,控制著我的神經。第一時間察覺別人的情感變化乃至需求,而後隨時無條件「奉獻」氣力或言語,只有感受到了對方的滿足,才敢歇一口氣。
我並非沒有需求,只是不敢提出要求甚至是異議。甚至不敢尋求任何幫助,總覺得一旦被拒絕那段關係就灰飛煙滅了,既難堪又愧疚。
費盡心思營造出了溫馨和諧的氣氛,最怕的就是和別人起了衝突會令原本的安詳一瞬即毀。為了避免哪怕一星半點不滿的情緒,討好型人格在第一時間出賣了我。逃避紛爭似乎成了本能,更不會想著表現自己,大概只要被看見就會被「仇恨」罷。
很長一段時間裡,我沒有一個朋友,強勢的家庭教育讓我從來不敢反駁。我渴望極了那種堅定被選擇的感覺,只是,好像真的沒有人愛我。如果因為我的言語不小心傷及了別人,只會更多人不喜歡我。仿佛腳底踏實的路也能在剎那幻化成懸崖,深不見底。
只有做得無可挑剔的好,別人才會對我好;只有滿足了別人的期望,才會有人愛我。直到深陷其中才發覺,這種僅靠我的殷勤維護的關係像極了沙漠裡的海市蜃樓隨時都擔心它的消亡,事實上也真的只是虛妄。一直以為我應該沒有無條件被喜歡的資格,可是,付出得精疲力竭也不一定有回報。儘管這讓我更加地「討好」。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把這句話實踐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當然,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凡覺得外放音樂對我一點點的影響,我就一年四季全年靜音。不敢戴耳機,容易顯得對別人不尊重,語音消息反覆確認之後轉成文字……
經歷了無數個夜晚的落寞,孤獨的時候總無人陪伴,大抵也不怪誰,就連孤獨都不敢訴說,就連約著一起吃飯都小心翼翼,怕耽誤了別人的學習工作或生活,怕自己的貿然聯繫是種打擾。總還是會起衝突,總還是有人對我寸步不讓不講道理,我不明白,但「雞湯」說的挺明白。
日子總過得挺迷糊。總一不小心抑或是莫名其妙就陷入強烈的沮喪,失望,委屈,被背叛,被忽視,被拋棄,被不尊重的痛苦情緒之中。下意識的卑微像一根懸著脖子的繩,吊著我忽而上忽而下,既死不了,也活不成。
明明知道這是不對的,然而骨子裡就深深藏著一個受傷的小孩,敏感又可憐,脆弱又可悲。似乎在成長的過程中不知不覺選擇性失憶,猝不及防還是會想起那年不小心踩到了一個同學的鞋,他罵罵咧咧說我窮×賠不起,除了那個午後,我再也記不起那一年相關的任何事……
我想,我一定是病了,那些回憶中的片斷既幼稚又可笑。我早已不是小孩子了,現在的我甚至開朗、健談有很多兄弟以及日漸壯碩的肌肉。我強大到可以單手提起女友毫不費力,吵架這件事認真起來也從沒輸過,我明明可以自己應對所有的難題,沒有誰能夠輕而易舉拋棄我,即使不為別人鞍前馬後,我照樣能朝著自己想要的樣子活。
對大病初癒渴望已久。真正意義上的追求是吸引而非討好,對於陌生人情緒的拘謹毫無意義,做到尊重就已經是本分,沒有人記得你,你也無須被記住。我逐漸懂得了擁有一個頑強的自我是多麼可貴的一件事,遠比一味地奉承別人有價值得多。
同我一般焦慮又脆弱的你,對於他人無條件的附和與付出,不過是為了彌補內心深處久遠的遺憾和痛苦,你渴望的一切都會有,但不是把這種可能性全權寄托在別人對你的回應上。你的愛與尊重能換來同等的對待,然而自卑和服從不會。
你的需求需要自己去爭取。情感如此,工作也如此,生活更是如此。如果你不主動表達自己的意願,沒有人會懂你,更不會有人去滿足你。只有積極主動地改變這種狀態,才會實現真正的和諧與美好。就好像你的友情會因為你們的相互麻煩變得更堅固,你的愛情會因為互相被需要而更加生動。
哪怕你只是想吃一個雞腿,你就是想讓讓女朋友依偎在你的懷裡,你就是想在不開心的時候一個人發呆。種種小事種種都無罪。這樣純粹而簡單的表達不需要什麼隆重的儀式去準備。專注於自己的感受,去做明明可以現在就完成的事。
試圖論證你的需求的合理性顯得格外多餘,一旦討好型人格根深蒂固,你只會不斷地否定自己,只會在反覆論證的過程中給自己再憑空添上「莫須有」的罪名。如果可以,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條件,你想要什麼,就去做什麼,只是因為你想,僅此而已。
如果一定要討好誰,那個人只能是自己。我如是,你更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