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舞蹈類專業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須嚴格按照《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舞蹈類專業統考時間安排與要求》參加考試。
一、考試須攜帶證件
1.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2.考生本人《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報考證》原件
二、考試集合地點
瀋陽音樂學院(瀋陽市和平區三好街61號)音樂廳門前
三、考試集合時間
(一)專業面試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考試前僅可查詢到自己的考試組別,如「聲樂演唱A組」,具體考場安排將在現場抽籤時公布。集合考生須由考務人員統一帶入候考室,請考生務必按規定時間集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二)基礎課筆試開考後,遲到考生禁止進入考場。
(三)考生須自備各種樂器(鋼琴、大件打擊樂器除外)。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和音樂表演專業美聲、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帶伴奏,考試時提交樂譜一份,簡、線譜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備伴奏音樂U盤,音頻文件格式為MP3或WAV,U盤要求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
舞蹈考試所用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音頻文件格式為MP3或WAV,U盤要求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
考試中如發生U盤無法播放或音質問題,將按程序正常進行考試。
(四)專業面試時考生必須按抽籤順序號參加考試。
(五)音樂表演器樂演奏專業方向的考生專業面試時須自選相當於中級或以上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總計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用伴奏。若考生只演奏一首曲子,只能在合格段及以下評分。
(六)考生如報考兩個(或以上)專業之間因抽籤造成的考試時間衝突,請及時到統考考務諮詢處(第二教學樓一樓)登記解決。
(七)考生須持2B鉛筆、橡皮、格尺、黑色碳素筆等文具參加聽音、樂理筆試考試,字跡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修正紙、塗改液等。*答題要規範,答案只能寫在答題卡上,寫在試卷或草紙上的,一律作廢。*
(八)嚴禁考生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及與考試有關的學習資料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後一律按違規處理。
(九)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後,不準暗示或說明考生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否則,考生考試立即終止,按違紀處理。
(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文件的規定:「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特殊類型考試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員和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嚴肅查處。對相關作弊考生,取消特殊類型考試報名和錄取資格,並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
五、考生守則
(一)考生憑居民身份證和《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報考證》參加專業相關科目考試。
(二)考生進入考區、考場後,聽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的安排,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驗證、登記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三)嚴禁考生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及與考試有關的學習資料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後一律按違規處理。
(四)考生應儘量避免穿、戴有金屬的衣物或飾品。入場時,須自覺接受檢查。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檢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響其考試時間,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考生入場後,須對號入座,並將證件放在課桌靠過道一側上角以備查驗。考生考試中途離開考場,須經監考員同意。
(六)考生領取試題、答捲紙後,應認真檢查科目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漏印及影響答卷的情況,遇有特殊問題,可舉手詢問。用黑色字跡的籤字筆或鋼筆在答卷指定的位置籤寫姓名。開考後,再行更換答捲紙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
(七)考生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聽音筆試開考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
(八)考生不得在答捲紙上或背面作任何特殊標記。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在考場內談話、喧譁、吸菸。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捲紙等帶出考場。
(九)考生要遵守考試紀律,誠信參加考試。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嚴禁替考、代考,否則按違規處理。
(十)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提前交卷離開考場,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須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一)考生進入面試考區,不準向評委教師打招呼,不得有遞條、暗示等違規行為。在考區候考時,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大聲喧譁,不準隨便走動,禁止吸菸。
(十二)考生根據監考人員考試指令進行考試,不準提出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問題,不準暗示或說明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號等信息。
(十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專業考試或面試。
(十四)考生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五)考生應按照《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防疫須知》相關要求,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及個人防護工作。
六、考生防疫須知
(一)做好健康狀況監測。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及健康狀況監測,避免去中、高風險地區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
(二)考生須按要求如實填寫《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健康應試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自行下載列印,考試當天進入考點時主動出示)。
(三)考生應提前安排好前往考點的時間和路線,赴考時,應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遵守考試、考點學校防疫規定,主動接受並配合考點學校完成身份驗證、健康檢查和登記、隨身物品等必要檢查。
(四)考生須持《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報考證》、居民身份證、承諾書、「遼事通健康通行碼」綠碼,經體溫測試正常(低於37.3°C)後,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五)考生須聽從考試工作人員指揮,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進出考點、考場及離場時均須保持適當間隔(建議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
(六)遵守防疫規定。考生應及時關注本人考試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並確保本人符合考試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七)考生不得隱瞞本人健康狀況和旅居行程,對於刻意隱瞞病情或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員,造成疫情傳播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
具體專業面試和基礎課筆試考試時間及安排請考生點擊「查詢入口」,輸入本人姓名及高考考生號查詢。
考生僅可查詢到自己的考試組別,如「聲樂演唱A組」,具體考場安排將在現場抽籤時公布。集合考生須由考務人員統一帶入候考室,請考生務必按規定時間集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溫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配合防疫檢查,測量體溫,建議考生提前出行,儘早到達考點,以免延誤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