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新的退市規定公開徵求意見之際,12月15日,天翔環境(300362)收到成都中院的《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成都市嘉豪物資貿易中心(以下簡稱「嘉豪物資」)對公司的重整申請。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即使公司能夠重整成功,而且公司屬於新規生效實施前已經被暫停上市的公司,適用舊的退市規定,但從目前公司的情況看,仍然面臨著較大的退市風險,有可能成為退市新規實施後首隻退市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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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豪擲80億元海外併購
或「躺槍」新規退市首隻川股
資料顯示,天翔環境於2014年1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碼:300362。公司主營業務為國內、外的環保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環境綜合治理、高端環保裝備的研發與製造、環保技術與工藝研發等多個領域。
在2015年最風光的時期,公司曾豪擲80億元進行海外併購,在環保行業引起不小的震動。轉型環保後,天翔環境也在創業板上成為了明星股,備受投資者追捧,股價一度漲至72.10元/股。
天翔環境官網消息顯示,公司實控人鄧親華曾於2016年前往參加德國BWT全球年會,還曾意氣風發地表示:「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據公司官網
然而好景不長,隨著天翔環境近年來大股東資金佔用、巨額債務纏身、公司業務停滯、公司高管離職等問題不斷曝出,公司的狀況也是一落千丈。
直到今年5月8日,天翔環境被深交所宣布股票暫停上市,已然逼近退市邊緣。
根據當時公告,2019年年末天翔環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負17億元,同時,公司2018、2019年財務會計報告均被註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深交所於2020年5月8日向公司送達了公司股票自5月13日起暫停上市的決定。
而依照新鮮公布的退市新規標準,在規範類指標中,新增了信息披露、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換言之,2020半年報被部分公司董事指出「不保真」的天翔環境,強制退市的理由或許又會再加一條。
好在,從目前正在對外公開徵求意見的退市新規來看,本次改革充分考慮了市場平穩過渡的客觀需要,按照「區別對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則,在新老規則銜接上給予市場一定的緩衝期,即新規生效實施前已經被暫停上市的,後續適用舊規判斷應否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適用舊規執行後續退市整理期等程序。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屬於「新規生效實施前已經被暫停上市的」公司,後續應否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適用舊規判斷。四川省智見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主任律師楊川平向記者表示。
只不過,問題纏身纏身,眼下被暫停上市的天翔環境,能否會有恢復上市的那一天,依然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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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佔用等問題纏身
破產重整能否逃生?
自今年4月底至今,公司股票已停牌近8個月,停牌前不久,公司股價一度跌至1.36元/股,僅有當初高點的零頭。
然而比起股價低迷,更嚴重的則是公司本身的經營問題。
其中,最直觀的就是債務問題:公司自2018年來一直處在債務危機之中。
據公司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計逾期債務合計金額約40.95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40.90%。涉及多起糾紛訴訟,公司15個銀行帳戶被申請凍結額度合計5.4億元,而截至目前,公司實際被凍結的所有銀行帳戶的銀行存款為426.91萬元,僅有凍結額度的九牛一毛。
此外,公司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半年報、審計報告、財產清冊、債務清冊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等材料顯示,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帳面資產總額42.37億元,負債54.16億元,淨資產為-11.79億元,已經處於資不抵債狀態。
巨額債務背後,則是大股東巨額資金佔用,導致公司資金鍊緊張的問題,該情況一度引來了中國證監會對天翔環境的立案調查。
根據早前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1月1日至7月17日的半年多內,天翔環境為實際控制人鄧親華提供資金累計達27.36億元,截至7月17日,實際控制人鄧親華非經營性佔用天翔環境資金餘額為20.9億元。另據天翔環境2018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天翔環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天翔環境合計存在人民幣24.31億元資金佔用情形。
一系列問題接連曝出,公司也是各種自顧不暇,正常經營活動因此早已停滯。
天翔環境最新公告指出,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公司2018年陷入債務危機至今,涉及多起糾紛訴訟, 公司主要銀行帳戶被凍結、部分資產被查封凍結,正常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 產品交付難以按期履行,導致項目違約,公司可持續性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除此之外,企查查數據顯示,公司眼下存在13條失信被執行信息,90條限制高消費信息,以及合計金額超2億元的被執行信息。
據企查查
諸多問題纏身,公司也放出了破產重整的「大招」,嘗試破釜沉舟一口氣解決。
據公司12月15日公告,成都中院裁定受理了債權人嘉豪物資對公司的重整申請。
據公司公告
具體來看,據公司12月16日公告,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與成都親華科技有限公司、債權人籤訂的《債務抵償協議》、《債權債務重組協議》、《債務抵償協議之補充協議》共三十四份,在公司重整獲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條件下,債權人豁免或減免對公司的債權累計12億元。
按照公司的說法,如果公司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助於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化解債務危機,主營業務重新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據公司公告
但值得注意的是,破產重整的「大招」並非萬靈藥,依然存在失敗的風險。四川省智見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主任律師楊川平表示,先要看重整能否獲得成功。如果公司破產了,還談什麼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
(文章來源:金融投資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