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 第一次開庭當日,中日兩國律師團成員陪同夏淑琴老人走向東京地方法院開庭。(資料圖片)
圖② 8月22日,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舉行的談瑧律師追思會現場。 本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攝
● 從2000年夏季初步論證、當年11月正式接受委託,到2017年初秋最後一次去日本處理善後事宜,談臻和吳明秀自掏腰包四渡東瀛,其間經歷了中國法院和日本法院兩起案件的6次開庭、5次宣判
● 用法律之劍為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討回公道,備嘗艱難,柳暗花明,讓人為之歡呼和感動
● 訴訟期間和勝訴後,夏淑琴一家的悲慘遭遇愈發清晰、無可辯駁,夏淑琴被公認為記錄南京大屠殺史的「活化石」,圍繞大屠殺倖存者的口述史採集和相關學術研究也愈發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8月22日上午,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內和往日一樣觀者如織、靜謐肅穆。14年前的2006年8月23日,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對夏淑琴名譽侵權案作出勝訴判決。
在歷史和法律專家、倖存者及媒體等見證下,10多年前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寫給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名譽毀損訴訟案中日本律師團的感謝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對民間對日索賠訴訟工作特別嘉獎、對談臻律師的貢獻予以特別嘉獎的榮譽證書,以及赴日訴訟期間的訴訟資料、書籍、照片,廣播電視等媒體採訪夏淑琴、談臻的影像、報刊資料等36件物品,由談臻的妻子李明霞女士、哥哥談曉翔先生在談臻追思會上,一一親手交到了紀念館館長張建軍手中。
這些物品作為南京大屠殺史尤其是法律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為後人觀瞻、研究。
致力戰後賠償訴訟
多名律師深情悼念
談臻是南京著名律師,生前擔任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黨委書記、榮譽主任,南京市法律援助協會基金會理事長,曾任南京律協黨委副書記等職。今年6月12日6時許,他因突發肺栓塞搶救無效去世,享年66歲。
談臻突然離世的消息,不僅在江蘇乃至全國律師界引發了高度關注,各界人士紛紛以各種形式紀念、悼念他,還傳播到了海外,尤其是日本知名律師渡邊春已、秘書長米倉勉、律師山森良一等日本律師團於6月15日專門以「中國人戰爭受害賠償請求案件律師團」「夏淑琴案件律師團」的名義發來唁電。
「回憶談臻先生爽朗的笑容,是那樣的充滿活力,難以相信就此離去。」唁電在深表哀悼的同時,還再次肯定了談臻作出的不可磨滅的歷史貢獻,「談臻先生在戰後賠償訴訟中發揮了很大作用」「中國人戰爭被害賠償請求案件律師團暨夏淑琴案律師團對其功績謹致讚美之意」。
而與他相識廿載、長期得到他無微不至關心的夏淑琴老人,驚悉他猝然離世後在家中號啕大哭。「我怎麼能見到他?他就這樣走了!我怎麼去看他!」夏淑琴不顧91歲高齡,數小時後在女兒攙扶下來到談臻家中靈堂前悼念。
在談臻的追悼會上,數百名來自南京及江蘇各地律師自發到殯儀館為他送行。生前,他為律師工作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曾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授予「為律師行業管理工作作出無私奉獻」榮譽獎章,被江蘇省司法廳授予「特殊貢獻獎」,榮立個人二等功。
去世後,先後有20多名律師深情寫下紀念文章,回憶他的高風亮節和對培養年輕律師成長作出的貢獻。「他在我心目中是『大神』級人物!世事無常、長歌當哭,他的去世是中國一代老律師的損失!」與談臻共事20年的律師莊卓在紀念文章中寫道。
青年律師孟慶紅在紀念文中寫道:「我不是談主任的學生,也不是他的律師團隊成員,他無私奉獻的精神感動了我,他寬厚待人的品格溫暖著我。在我心裡,談主任是一座不朽的豐碑!」
自掏腰包四渡東瀛
歷經艱辛終獲勝訴
《法治日報》記者感受到,包括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南京市律師協會聯合為談臻舉辦此次追思會,在懷念回顧他事跡的同時,激勵律師群體學習和弘揚談臻的法律人義舉,用所學所用為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最令我欽佩的是談臻律師生前一直致力於用法律武器維護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歷史真相,一刻不曾忘記自己的使命。」江蘇司法廳副廳長張武林在追思會上評價,「他是江蘇律師的好榜樣和精神路標。懷念談臻律師,就是要堅定政治信念、繼承和發揚談臻律師為公平正義作出的無私貢獻,激勵更多法律人獻身律師事業,這是對他最好的紀念。」
一個人活著,並不需要做過什麼感天動地的壯舉,也不需要過多華而不實的讚美,只需要做過一兩件讓人真心欽佩,讓同行肅然起敬的暖心事就行。談臻,就是這樣一位感動南京城的律師。
「他如今早逝,讓我心痛啊!談律師一分錢不要,這麼多年為我打官司,東奔西走,他為了什麼啊?不就是為了國家好!」在追思會上,夏淑琴老人聲淚俱下。
「說起談主任,就必須要說夏淑琴媽媽的名譽權維權案。」曾經長期與談臻並肩戰鬥的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明秀如今也已頭髮花白,說起前後18年與談臻一起參與到夏淑琴案的調查、訴訟代理和善後處理,吳明秀如數家珍。
從2000年夏季初步論證、當年11月正式接受委託,到2017年初秋最後一次去日本處理善後事宜,談臻和吳明秀自掏腰包四渡東瀛。其間經歷了中國法院和日本法院兩起案件的6次開庭、5次宣判。其中,談臻還經過日本律師團爭取,成為訴訟輔佐人參與了庭審,並作了5分鐘呼籲尊重倖存者、尊重歷史、以史為鑑的發言。
最終,南京玄武法院判決被告松村俊夫、東中野修道與被告展轉社株式會社,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和《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將已出版的書籍收回和銷毀,並在中國和日本主要報紙刊登道歉聲明,判決賠償夏淑琴精神損害撫慰金160萬元。
日本法院則經歷東京地方法院審理和日本最高法院終審,判決日本右翼勢力的作者對夏淑琴的名譽權構成嚴重侵害,並判決賠償精神撫慰金427萬日元。
「此後,日本的出版物再也沒有出現污衊諸如李秀英、夏淑琴這樣具體的南京大屠殺倖存者事例的歪曲言論。」吳明秀說。
一次開庭作出判決
因為證據無可辯駁
用法律之劍為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討回公道,備嘗艱難,柳暗花明,讓人為之歡呼和感動。「因為證據無可辯駁,日本法院實際上僅開了一次庭就作出了判決,在這類複雜案件中較為罕見。」吳明秀說,所有證據都無可辯駁地說明了夏淑琴老人就是南京大屠殺期間,新路口5號一家9口被殺7口的倖存者,而不是右翼分子東中野修道所臆測的「假證人」。
《法治日報》記者解到,在接受夏淑琴委託後,如何打好「法律戰」,毫無疑問成為了中方律師團團長談臻心中最重視的一部分。
「從1937年到2000年,長達60多年裡,夏淑琴老人是否就是《拉貝日記》中那位8歲倖存的小姑娘,作為一起案件的代理律師,追根溯源調查清楚相關事實,是最為核心最為緊迫的,也是最終取得勝訴的關鍵。」談臻站在對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細處著手搜集各類資料。
為了打開訴訟的「證據之門」,當年36歲的吳明秀不僅找到了夏淑琴曾經工作過的中山陵園管理處,翻閱到1967年夏淑琴參加工作時口述記錄的簡歷,以及1971年當年清理職工檔案時的資料,還遠赴合肥找到了夏淑琴妹妹夏淑芸工作的某部隊工廠,找到了1950年夏淑芸參加夜校填報的履歷表,其中清晰記載著包括姐姐夏淑琴在內的家庭成員名字、侵華日軍在新路口5號屠殺的遭遇。
談臻、吳明秀還鍥而不捨地找到了當年事發地新路口5號房東哈家的9歲倖存者、退休在家的工程師哈夢鶴,他們回憶當年大屠殺時夏淑琴家的悲慘遭遇,並作了記錄取證。
「夏淑琴媽媽是一個忠厚善良的倖存者,如今雖年事已高,但如果僅以她口述中出現的一些記憶小誤差就推斷她是一名『假證人』,那是對包括夏淑琴老人在內的倖存者的二次傷害。」談臻多次清晰表達了憤慨,並力主在訴訟中要求侵權人賠償。
以談臻為首的中國律師團,在夏淑琴名譽侵權案中作出的歷史性貢獻,如今得到越來越多史學界、法律界專家和權威媒體的認可,而他身後留下的「遺產」也將得到傳承和發揚。
首先是中國民間組織自發力量,對日本右翼分子頑固否認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實的一次堅定反擊,有力打擊了其囂張氣焰,在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司法維權史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訴訟期間和勝訴後,夏淑琴一家的悲慘遭遇愈發清晰、無可辯駁,夏淑琴被公認為記錄南京大屠殺史的「活化石」,圍繞大屠殺倖存者的口述史採集和相關學術研究也愈發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歷史學和法學攜手加強南京大屠殺法律史研究也愈發得到學界重視。
不能忘卻的是,夏淑琴名譽侵權案在中日兩國訴訟期間獲得了中國駐日大使館的支持,以及時任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前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對日民間索賠指導委員會主任於寧(已逝),時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國際部部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對日民間索賠指導委員會聯絡部部長宋芮等,以及南京市司法局原副局長王競成、現任副局長陳宣東等作出的貢獻。
更加不能忘卻的是,夏淑琴案中方律師團全體成員:團長談臻、李大進,秘書長吳明秀,律師宋章龍、孫敦萍、王峰,以及談臻的妻子李明霞。
日本律師團成員:團長渡邊春已、副團長南典南,秘書長米倉勉,律師山森良一、穗積剛、菅野圓子、大江京子、山城宏、小野寺利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