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龍崗區深汕路中信龍盛廣場 2 棟的邊女士向本報報料稱,小區一公共空調冷凝水管阻塞,空調水倒灌至她家,地板磚、牆壁、天花板、柜子等因泡水受損,且房屋受潮後滋生大量潮蟲,目前已無法入住。
邊女士多次與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中海物業進行溝通,目前雙方對修復房屋的賠償未達成一致。龍崗區寶龍街道辦事處已介入調解,若調解不成功建議邊女士走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市民反映:家裡天花板滴水
邊女士告訴深晚記者,5 月 8 日 7 時許,她發現主臥的天花板在滴水,便通知小區物業進行處理。後經物業公司排查,確認為整棟樓共用的空調冷凝水管道堵塞,由於邊女士家樓層最低,空調水便倒灌至她家,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工作人員才將管道修復。
令邊女士沒有想到的是,6 月 20 日,她在家中發現大量潮蟲從地板、門邊和牆角邊鑽出。邊女士稱,當時中海物業請來的一家消殺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她,潮蟲因潮而起,必須撬開牆壁、地板才能進行徹底的消殺。但撬開之後涉及房屋的修復問題,於是,邊女士向中海物業提出索賠,希望中海物業承擔房屋修復費用。7 月初,邊女士和中海物業共同委託兩家裝修公司對房屋修復進行了估價,兩家裝修公司的報價均為 9 萬餘元。
▲邊女士家地板撬開後發現有潮蟲。
" 對於 9 萬餘元維修費用,我已經跟中海物業協商了兩次,但中海物業不願意出這筆費用。" 邊女士說," 家裡出現潮蟲,小孩很害怕,不得已又在小區租了房子。"
中海物業:
不應該由物業負全責
7 月 22 日上午,深晚記者來到中信龍盛廣場小區的物業管理處。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中海物業經理常先生告訴深晚記者,兩個月以來,他們積極地與邊女士進行溝通,幫助其搬家、消殺潮蟲等,之前物業已經為住戶購買了公眾責任險,爭取到了保險公司 8000 餘元的賠償。
常先生稱,邊女士這套房是 2012 年修建的樣板房,木質地板在使用 8 年後有潮蟲滋生是自然現象,但考慮到物業自身確實有一定的管理責任,他們願意賠償地板損壞的費用,並提供沙子、水泥和人工等幫助其修復。但常先生認為牆壁和天花板的損壞並不嚴重,沒有必要進行更換。
" 邊女士家受損是空調水倒灌導致的,我們確實是要負管理方面的責任,但整棟樓的住戶都在使用這條公共管道,最大的責任應該在住戶,而不是物業公司。" 常先生說。
隨後,深晚記者從龍崗區寶龍街道辦事處了解到,他們已組織涉事雙方進行了調解,若調解不成功建議邊女士走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律師:物業應承擔違約責任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律師顏昭雄表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一般來說,物業服務企業所提供的服務,既包括小區公共場所秩序的管理,也包括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清潔等。糾紛中的空調水管顯然屬於公共設施,物業服務企業應履行維修、養護等職責。現邊女士房屋因管道堵塞,空調水倒灌產生損失,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是基於其未妥當履行物業服務合同,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此,物業服務企業主張最大的責任方是整棟樓住戶的說法,不能成立。
顏昭雄還表示,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應承擔 9 萬餘元的維修費用,還要看邊女士房屋中所受損失是否都與空調水倒灌有關。
▲邊女士家天花板、柜子有被水浸的痕跡。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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