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達斯,最近有點忙,忙上了熱搜。近日歐盟第二高級法院宣布,阿迪達斯「三道槓」標誌是無效商標,並支持歐洲知識產權局取消在2016年承認三道槓成為阿迪達斯商標的決定。法官的理由是,它缺乏獨特性,只是一種普遍的象徵符號,不是有規律有代表性的圖案標誌。信息一出,各方媒體通稿標題:阿迪痛失「三道槓」。(為凸顯事態嚴重,本媒體保持隊形。)
憑什麼說它是痛失?
全球最大的廣告傳播公司之一WPP,在今年年初發布的「2018年BrandZ全球品牌價值百強榜單「,阿迪達斯三道槓恰好入圍,落在第一百名,估價133.5億美元(約人民幣九百一十四億元)。但實際上,這三道槓是品牌創始人阿道夫·阿迪·達斯勒在1951年,從芬蘭一家名為Karhu的體育用品公司購入,花費約兩千歐元(約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七十年大翻身,深知自家品牌的「三道槓」標誌價值不菲,潛力很大,阿迪達斯當然要愛惜羽毛,於是乎,看到誰用三道槓,我都要槓,活成了家喻戶曉的」槓精「。槓過Forever21,槓過Marc Jacob,就連特斯拉的三道槓Logo也槓過。
殊不知,這麼一槓,歐洲法院煩了,版權局也來了,一連串的反駁觀點:過於日常的三道槓,完全沒有說服力,無人證實,看到三道槓,立馬反應是阿迪達斯;雖說阿迪在1951年,甚至是創立(1949年)時,就在自己產品使用三道槓,但這是歷史首位嗎?不曉得。
外人反應如何?商場反應看數據,當日阿迪達斯股價下跌2.27%。觀賞我方潮人發言看熱搜,有說:耐克的勾不也很普通嘛,怎麼就沒事;有說,一眾歐洲國家的國旗瑟瑟發發抖;還有說,阿迪的確該升級;四面八方,各抒己見,但唯獨這層亮了:沒了三道槓,6.18買的阿迪等於白買。誤以為這僅是一個人的觀點,再一搜,不止一人,阿迪痛失「三道槓」,國內潮人都哭了。想問買鞋的人,到底是買鞋本身,還是買圖案?
變味的潮流,究竟誰來買單?
要問阿迪達斯之前為何孜孜不倦,兢兢業業去抬槓?想必離不開品牌方也深知,如今消費者市場面目已變,管你質量好與壞,不Care,因為一個Logo、一個Monogram、一個圖案,便能讓他們喪失心智,向前衝衝衝。
潮流的門檻越來越低。品牌都在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從正生成自我消費觀的千禧一代的口袋中拿錢,換湯不換藥,販賣概念,生產出來的產品,美其名作:青年街頭文化的彰顯。但要問青年文化是什麼?它的穿搭長啥樣?正值青年時代的中國潮人們,有多少人能回答這個問題。我不敢想,更不敢多問。
行走在北上廣深的街頭,自我標榜為「潮人」的都市男女斜跨奢侈品包,一身高階品牌,腳踩限量版聯名,勞力士是排面,克羅心也不能少。相機一到,Logo、Monogram也要到,標榜態度的穿搭,乍一看,是千篇一律的網紅裝;潮人個性的表現,殊不知就是五花八門的Logo堆疊。那些願意花七千塊買一件Supreme Box Logo T,他們到底是在買什麼?他們知道一件Supreme的原價其實售價僅幾十刀嗎?他們知道這印花,沒有黑科技,一樣會開裂會變黃嗎?他們甚至不知道Supreme是什麼吧?
願意花費一生有史以來的蠻力,百米衝刺去搶一件優衣庫 x Kaws聯名,他們到底買的是什麼?他們又有多少人知道Kaws?他們其實只是想做「全員Kaw」中的一員吧。但是我相信他們知道的是這件潮,這件火,這件上身有牌面。穿上它,不止虛榮心能得到滿足,甚至走路還能帶風。同理,沒了三道槓的阿迪達斯,怎麼就不是阿迪達斯了?難道你是在為「三道槓」買單嗎?難道沒了三道槓,你潮人的頭銜就丟失了嗎?難道沒有顯眼的印花LOGO標識,你就不是你了嗎?
阿迪達斯痛失「三道槓」,痛罵白買的潮人,你們買的並不是阿迪達斯,你們買的只是三道槓。會代表潮流嗎?不,是變味潮流照妖鏡的產物。潮流的穿搭,本身就是個性的體現,見風使舵,誤以為穿了「彰顯」身份的爆款單品就是潮人,一點都不潮,養成符合自己的獨特風格,才是你的潮流品味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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