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陰衍哲 人民法治
最高檢在「四號檢察建議」的牽引下,延伸檢察監督觸角,創新社會治理,秉持為民辦實事的努力方向,守護好人民群眾「腳下的安全」。
悠悠萬事,民生為大。
5月30日夜,一場悲劇猝然而來。在河南省鄭州市,一名三歲女童不慎墜入公園綠化帶一化糞池井身亡。報導稱,女孩兒墜井原因為窨井蓋瞬間側翻,事發後有人拎過井蓋,疑似存在質量問題。悲劇之後,輿論譁然,熱議不斷。
近年來,窨井「吃人」「傷人」事件頻發。
2017年5月,河北省一男童墜入家門口正在護理的窨井中身亡;
2018年12月,浙江省一孕婦墜入小區內無井蓋窨井中身亡;
2019年11月,湖北省一男童墜入綠化帶無井蓋窨井中身亡;
……
據不完全統計,僅2019年全國因窨井施工、管理、養護不當致人傷亡案件就有155件,其中死亡16人。
北京市豐臺區城市管理部門定期對窨井進行檢查和養護
為了推動有關部門重視窨井蓋安全問題,消除公共安全隱患,4月28日,最高檢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了「四號檢察建議」。其內容詳盡具體,涵蓋全面,從加強窨井蓋管理、進一步壓實安全責任、推動管理創新、提升社會參與度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
小井蓋,大民生
城市建設離不開地下管道。下水道、地下煤氣管道、自來水管道、電力管道、通信管道、國防管道等,這些管道每隔一段就需設一個通向地面的出口。其中,由管道至地面的這一段稱為窨井,用來蓋窨井的蓋子正是窨井蓋。
曾獲得「全國勞動模範」等殊榮的全國人大代表王潤梅非常關注窨井蓋的綜合治理工作。她表示,目前很多地方窨井蓋標誌信息及格式不統一,產權不明的井蓋或混蓋不同程度地存在;井具的規格尺寸和材質標準也不一致,不符合標準的井蓋在市場上屢見不鮮,相關部門對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也不夠。為此,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她帶來了提高井具安全標準的建議。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通過對2019年全國因窨井施工、管理、養護不當致人傷亡的155件案件分析後,表示造成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井蓋與地面凸凹不平(49件,約佔32%);二是井蓋缺失(54件,約佔35%);三是井蓋老化、破損、變形(23件,約佔15%);四是井蓋鬆動、錯位(18件,約佔12%)。
同時指出,此類事故頻發,與責任單位安全意識不強、管理不規範、工作不到位有密切關係,暴露出當前窨井施工、管理、養護等方面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4月28日,圍繞加強窨井蓋管理、進一步壓實安全責任等,最高檢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四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等相關單位。隨後,最高檢收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回函,提出下一步加強窨井蓋管理的具體舉措,並表示將針對窨井蓋建設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形成進一步加強窨井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等。
自此,在「四號檢察建議」的牽引下,以推進窨井蓋問題治理為目標的部際工作協調小組迅速成立,並高效運轉起來。
協同作戰,全力推進井蓋問題治理
在河南,省檢察院向省住建廳公開送達了「檢察建議」。核心內容是,建議省住建廳進一步重視窨井蓋管理工作;牽頭統籌相關單位和部門,建立廳際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統一工作標準,積極推動老舊管網改造、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提升城市地下管網治理能力;將窨井管理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藉助科技推進城市治理變革。
隨後,省住建廳針對調研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對全省窨井蓋相關情況深入排查,並就全省未來3年窨井蓋治理工作進行研討,向省政府報送了《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全省窨井蓋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並將窨井蓋治理納入全省百城提質工程同步推進,同時擬列入2021年河南省重點民生實事。
在天津,市檢察院與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聯合部署,在全市開展「城市道路管線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其中,天津市寶坻區檢察院針對隨機排查出的39個問題管井,向寶坻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出「檢察建議」。該委迅速制發《關於開展城市道路管線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委託專業企業輔助市政管理部門對城區各類井蓋設施進行日常巡查,對缺乏明確主體的共用井、無主井井蓋設施進行維修維護。
在山西省太原市,目前共有各類窨井22類,共計40餘萬個,分別由28家窨井蓋產權單位進行管理和維護。通過數字城管信息採集員日常巡查,對發現的井具破損、丟失等問題派單產權單位限時解決,對於產權有爭議的無主井蓋由市城鄉管理局下屬的市政公共設施管理處負責兜底維護。
2019年,市政部門兜底維護了654件有爭議的無主井蓋,今年1至7月兜底處理了452件無主井蓋問題。由於配套管理措施完善,太原市井具安全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同時,太原市在通信聯建井具及架空線纜管理上採取的包片管理措施也取得良好效果。
如今,太原數字城管對全市各類井蓋進行圖層管理,形成了「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了城市井蓋管理的科學化、智能化、精細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姜萬榮表示,將積極推進《城鎮地下管線管理條例》的立法進程。推動創新管理手段,將窨井蓋納入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監管範圍,推進地下管線智能化改造。
紮緊制度藩籬,讓執行更有力
2013年9月,被告人顧某某駕駛麵包車,攜帶丁字鉤等工具盜竊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多條人行街道上的窨井蓋57個(價值人民幣23646元),後以每斤0.6元的價格賣給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經營廢品收購站的陳某甲。被告人陳某甲將收購的井蓋以每斤0.8元的價格賣給中山市某廢舊物資回收公司的陳某乙。
2013年12月,顧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陳某甲、陳某乙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八千元。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及典型案例,此案正是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之一。這些案例,回應了當前辦理涉窨井蓋相關案件的難點問題,指導司法機關準確認定涉窨井蓋相關刑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意見」指出,對於盜竊、破壞以上兩種情形以外其他場所的窨井蓋的行為,明知會造成人員傷亡後果而實施盜竊、破壞行為,致人受傷或死亡的,依法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此外,依法懲治窨井蓋管理人員的職務犯罪,也是此次「意見」的重要內容。「意見」規定,負有決定、管理、監督等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窨井蓋採購、施工、驗收、使用、檢查過程中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以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罰。
對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窨井蓋行政管理職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窨井蓋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履行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以玩忽職守罪或者濫用職權罪定罪處罰。
對窨井蓋負有管理職責的其他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人員墜井等事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以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全力落實,嚴打涉窨井蓋犯罪
6月22日,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向各省級檢察院重罪檢察部門下發了《關於貫徹窨井蓋相關指導意見推動落實「四號檢察建議」的通知》。
通知要求: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腳下安全」出發,紮實貫徹落實《關於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依法嚴厲打擊涉窨井蓋相關犯罪,推動窨井蓋問題治理工作落地落實,積極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民生安全問題治理。
在陝西,省檢察院實行涉窨井蓋案件省院統籌、逐案登記制度,要求各條線圍繞案件辦理、窨井蓋所屬場所、井蓋監管部門、涉案財物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媒體關注及群眾反映情況等進行逐案登記,及時梳理,明確監管責任,明晰罪與非罪的界限,推動行刑銜接。
其中,西安市灞橋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內主要路段機動車道井蓋被盜達數十個。隨後,主動派員前往西安市公安局滻灞分局了解窨井蓋被盜案件有關情況。在發現有些案件僅以治安案件立案調查,且有關部門存在報案不及時、巡查不力等問題後,及時向滻灞公安分局發出《通知立案書》,要求公安機關對5月24日以來40餘個窨井蓋被盜案件以涉嫌破壞交通設施罪立案偵查。
同時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及時搜集轄區內其他涉井蓋刑事案件線索,加大偵破力度。8月27日,灞橋公安分局即對一起盜竊窨井蓋案件以破壞交通設施案立案偵查,並依法提請逮捕。
不久,灞橋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和第四檢察部針對轄區內多個井蓋被盜一案,採用「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檢察」模式進行公開聽證,同時邀請公安機關和城管等部門有關人員列席,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窨井蓋治理問題的意見建議。
在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檢察院從堅持問題導向、堵塞犯罪源頭出發,積極履職。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到轄區街道對該地區42條馬路、街道、巷道進行了拉網式巡查,對17個存在隱患的窨井蓋責成相關部門迅速整改更換。與此同時,多個基層檢察院還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檢查,對窨井蓋製造商、銷售商進行檢查、監督,防止假冒偽劣窨井蓋混入市場。
保障和改善民生,需事無巨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沒有終點。最高檢在「四號檢察建議」的牽引下,延伸檢察監督觸角,創新社會治理,秉持為民辦實事的努力方向,守護好人民群眾「腳下的安全」。檢察機關深諳此理,一直在不斷努力著。
來源:《人民法治》雜誌
原標題:《「四號檢察建議」:守護百姓「腳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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