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已被懲戒多次,應該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犯罪嫌疑人習某卻不思悔改,才出獄一個月,竟又幹起了盜竊的「老本行」。
今年六月中旬,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橋派出所接到受害人丁某報警稱:自己停放在津市某廣告店門前的一輛藍色三輪車被盜,價值8000多元。
接警後,汪家橋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驗和調取周邊監控,通過調取監控發現,案發當晚,一輛黑色現代小車行駛到該路段,經驗豐富的辦案民警推斷該車輛有作案嫌疑。
民警調取該車的行車軌跡,並通過技術手段鎖定了車主身份,辦案民警對該車主開展詢問工作,在詢問過程中得知該車主當晚開車前往津市是送一位朋過來且並不知情其朋友過來所為何事,隨即民警通過車主鎖定了嫌疑人。
在經過一系列的分析研判以及在掌握嫌疑人行動軌跡後,辦案民警克服高溫酷暑和蚊蟲叮咬等困難,架網布控、主動出擊,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連續多日的蹲點守候,最終在嫌疑人趙某軍西洞庭的家中將其抓獲。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趙某軍,男,51歲,常德西洞庭人,履歷劣跡斑斑,2002年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2015年因故意傷害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2019年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11個月,2020年5月剛從鼎城區看守所釋放出來趙某軍,在家消停了一個多月,由於整日無所事事又沒有經濟來源,總想著做些來錢快的活,最終安耐不住那顆躁動的心,好逸惡勞的他再一次將黑手伸向了三輪車,幻想著大幹一場。
於是,趙某軍便致電好友以自己前往津市辦事為由讓其好友開車送他,在到達津市後,趙某軍採取隨機作案的方式,在路過某廣告店鋪時發現停靠在該店面前的一輛藍色三輪車,趙某軍便將自己事先準備好的液壓剪將車鎖剪斷,之後便駕駛三輪車離去,第二天趙某軍騎著盜得的三輪車在外轉悠,沿途詢問路人或者商販要不要三輪車,最終以2000餘元的價格轉手賣給了他人,並將獲得的贓款揮霍一空。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趙某軍對其上個月中旬在津市市某廣告店面前,將一臺藍色三輪車盜走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軍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觀點:不是合法渠道獲得的東西千萬不要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安分守己,遵紀守法,這才是做一個合格好公民應該具有的素養。(供稿:汪家橋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