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丑來說,單純地殺死蝙蝠俠是沒有意義的,小丑只想知道如何殺死蝙蝠俠,與殺死蝙蝠俠相比,他更想誘使蝙蝠俠殺死自己,這很有趣,也很有成就感,所以他想殺死蝙蝠俠,但是他不想,你懂我意思嗎?
小丑犯罪的目的不是為了金錢:他眼中的金錢,他從匪徒那裡得到的大筆金錢,他會付之一炬;也不是出於利益,他的任何一次殺人都是無利可圖的(這裡是金錢和權力)。
其犯罪有其自身的目的,即自證其自認為的人性本惡和他所感覺到的「公平」——混亂才是真正公正合理的,其通過犯罪將這一觀念強加給了哥譚市。
其所追求的犯罪目的超越了一般人的物慾,是一種更「高級」的犯罪,無論是殺人、搶劫、綁架,都不過是達到「高級」目的的手段、過程而已。
他設計了一系列計劃來逼迫蝙蝠俠。往絕路上逼,這些計謀的危險性很大,是奔向殺人,骨灰盡揚的那種。但是小丑最希望看到的是蝙蝠堅持自己的信念,與之戰鬥到底,最期待的是蝙蝠的動搖。罪過不過是順便,毀了人的希望才是真正的工作。而且小丑最喜歡的是在這樣一個大順風裡,蝙蝠逆境翻盤絕境反擊,自己被17張牌秒殺的荒誕感覺。兩級翻轉,淋漓盡致的宣洩。世界上就只有蝙蝠俠能給他帶來這種樂趣,不是一次兩次,可以反覆玩弄自己而不致死亡。但是風險是實實在在的。
因此,我說他會,如果蝙蝠犯了一個小丑,他一定會殺了他。但是當時最懵逼的還是小丑。
殺死蝙蝠俠的樂趣,對小丑來說,遠不如和蝙蝠俠鬥智鬥勇,甚至死於自己。
無敵的人都是孤單的,高手也一樣。就自以為是個高手的小丑,他智商高,沒有欲望,沒有牽掛,誰也抓不住他的痛點,真的難以戰勝。
而且,作為正義的化身,蝙蝠俠也有自己的原則,他只會將罪犯繩之以法,不會輕易殺死他們,而且往往每次都會擊潰小丑的陰謀。
它也和小丑的觀念相衝突:在小丑的心中,人性是醜陋的。因此,他樂於與蝙蝠俠搏鬥,與殺死蝙蝠俠相比,讓蝙蝠俠無法抑制怒氣自盡,就是他的目標。
正如《蝙蝠俠·黑暗騎士》中,他可以在一場遊戲中打敗蝙蝠俠,並迫使他「退出江湖」,這比讓他殺死蝙蝠俠更令他滿足和興奮。
由小丑和蝙蝠俠的多次較量中,我們可以看出,小丑可以不擇手段地攪亂整個城市。
對他來說,人命如菅直人,金錢如糞土,權力如浮雲,他根本不在乎任何人的生命。
只是蝙蝠俠作為他最強大的對手,對於他來說,意義並不簡單,一個邪惡,一個正義,他想要的就是擊敗正義,因為他不會為了殺人而殺人。
但是在他實現自己思想的過程中,會有無數的詭計,讓人難以選擇。
例如,他在滿載乘客的兩艘船上裝了炸彈,把起爆遙控放在各自的船上,只有一方先開始遙控,別一艘船會爆炸。假如有蝙蝠俠參加,他一定會選擇犧牲自己來保護更多的人。不過,這樣的詭計還是難不倒蝙蝠俠,不至於送死。
但如果小丑像忍者大師的女兒所做的那樣做,中子炸彈將在哥譚市爆炸,那麼蝙蝠俠在無法阻止炸彈爆炸的情況下,也會選擇讓炸彈離開這個城市,即使被炸死。
若看過《致命玩笑》這幅畫,你會發現,蝙蝠俠和小丑是類似於硬幣兩面的兩個人物,都因為一場悲劇,一家人不幸喪生,徹底改變了他們的生活,蝙蝠俠是執著於打擊犯罪,小丑是執著於報復社會,走上了相反的道路。丑角的反面是蝙蝠俠,它代表了蝙蝠俠可能變成的某種怪物。這幅漫畫中,當小丑用幻象欺騙超人誤殺了懷孕的路易斯時,超人憤怒地殺死了小丑,並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
所謂「殺一人救千人」,也不過是為自己製造的混亂所做的杯水車薪罷了,他們越做越大,反而給這個世界留下了更大的隱患,表面上是一個人的死亡,黑暗中洶湧的混亂、無序、罪惡不斷積聚著能量,吞噬著這個世界,吞噬著每個人的心。底線是什麼?規則決不能妥協,規則決不能逾越的最後一道防線,這樣的事情雖然脆弱,但也很簡單,也許就像殺人犯一樣簡單,你殺了一個人,似乎並沒有走得太遠,實際上已經撕碎了你自己的原則,既然你破例了,你就會有下一個機會,最後不知不覺地走了很遠,回不去了
對於小丑來說,單純地殺死蝙蝠俠是沒有意義的,小丑對如何摧毀蝙蝠俠的意志和信念很感興趣,與殺死蝙蝠俠相比,他更想誘使蝙蝠俠殺死自己,這樣做既有趣又有成就感
因此,在小丑的眼中蝙蝠俠就是他的樂子,這個樂子不能死,不但自己不殺,別人也不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