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作品裡面,女主往往會和男主在一起,我相信在看《哈利波特》的時候,會有許多粉絲站隊哈赫CP,但是美麗聰慧的赫敏最後和看起來平平無奇的羅恩走到一起,讓很多人不能理解,畢竟哈利波特那麼優秀、勇敢。可是羅恩是整個系列裡我最喜歡的人物,赫敏的選擇其實也是現實生活中更多人的選擇。
從三小只在火車上第一次見面,作者羅琳的心思已經漏了尾巴,羅恩和赫敏就一路打打鬧鬧,相愛相殺,一直到第四部兩人的曖昧關係才正式出現——舞會上克魯姆邀請赫敏一起跳舞的時候,也就是情敵出現的時候,羅恩好像才明白自己對她的感情。
兩個人一直都是喜歡,很多小細節已經表現出來了。
第二部裡赫敏跑過來毫不猶豫地抱了哈利,然後和羅恩相互看著,只是握了握手;從這時候開始就已經有所不同。
到海格給他們上課時,讓他們看巴克比克(鳥面馬身有翼獸),赫敏害怕時抓住了羅恩的胳膊。
以及後來赫敏暗示羅恩邀請她跳舞、羅恩戀愛時赫敏失魂落魄的時候、羅恩受傷昏迷喊赫敏的名字、羅恩說他總是記得赫敏說的話……點滴小事讓他們的心越來越近。
有人說羅恩比不上哈利,我不覺得。羅恩也很優秀,只是他的優秀是我們普通人通過努力也能到達的優秀。他不像哈利,天降大任;不像自己的雙胞胎哥哥那樣,調皮聰明;不像赫敏,勤奮用功。他的閃光點都在點滴小事裡。
小的時候看哈利波特,自己最想成為哈利,想著自己能夠拯救世人;可是長大以後,我漸漸明白羅琳阿姨塑造韋斯萊一家的用意,我們都是平凡的人,羅恩是無數平凡人的縮影;羅琳給了我們另一種可能,如果可以像他一樣堅持做一個善良正直的人,面對不公勇敢發聲,朋友困難時給他們依靠,用樂觀和積極感染他人,而不是成為沉默的大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