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在收到勞動監察部門的責令整改通知後,呼和浩特市雨田職業培訓學校(以下簡稱雨田學校)開始著手退費。雨田學校和地鐵一號線安保服務單位北京央務恆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央務恆遠)的合作與嫌隙,漸漸浮出水面。從去年6月份至今,他們雙方的合作,被數不清的「中間人」、「介紹人」利用,層層加價,致使多名地鐵安檢員應聘者遭受經濟損失,目前這些人仍面臨著維權難的困境。
「呼和浩特地鐵安檢員招工」亂象餘波未了
求職者的維權之困
從北方新報正北方網報導至今,李先生和幾位家長,一直在奔走求助,希望能討回被雨田學校收取的培訓費以及中間人收取的高額的好處費,但沒有任何結果。6月上旬,李先生等幾名家長再次向北方新報正北方網求助。
4月15日,北方新報正北方網刊發《外地「實習」半年後 數百名「地鐵安檢員」求職者發現被套路!》,報導了李先生的女兒等人,通過雨田學校到央務恆遠長沙分公司實習半年,最終卻未能按照當初的約定,安排到呼和浩特市地鐵工作的經歷。
6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雨田學校下達了《勞動保障監督責令改正決定書》,認定雨田學校「違規招生、招生廣告未依法備案、廣告內容不經過審查誇大事實、借「地鐵招聘」安檢員名頭招收學生、教學培訓管理混亂,給學員造成經濟損失,產生惡劣社會影響。」責令其「於6月22日前停止招生培訓活動;對學員全額退還所收學費、整改完善招生培訓活動並形成整改方案。」
得知雨田學校準備組織退費,小李等學員們卻並未覺得輕鬆。因為,他們都是通過中間人介紹找到雨田學校的,中間人從中收了少則兩三萬、多則五六萬的「好處費」。即使雨田學校給退了4580元的培訓費,那交給中間人的幾萬元的「好處費」該如何討要?
校長一人獨攬「業務」
即使接到《勞動保障監督責令改正決定書》,雨田學校校長雷春燕仍堅持認為,自己並沒有欺騙學員們。6月12日,她向記者講述了自己與央務恆遠之間合作經過——2019年6月,雷春燕認識了剛中標呼和浩特市地鐵一號線安檢服務的央務恆遠的負責人。一番溝通後,雙方覺得有合作的可能性。央務恆遠希望通過雷春燕招人,輸送至其長沙等地的分公司,緩解當地分公司巨大的用人壓力;而雨田學校想利用央務恆遠可以安排學員在呼和浩特地鐵一號線任安檢員的承諾,開辦培訓班掙錢,雙方一拍即合。
2019年6月24日,雷春燕到北京的央務恆遠總公司,籤訂了《校企合作協議書》。拿到協議後,雷春燕開始通過自己的人脈發起招生,首批通過熟人介紹過來七八個學員。雷春燕租了校舍、安排食宿、配發統一服裝,給學員進行10天的封閉培訓,再給他們訂機票,將他們送到長沙實習。可是一算計,這樣操作收上來的幾千元的培訓費就所剩無幾。
之後再招收來的學員,乾脆直接訂機票送到長沙去。這樣一來,除去一些必要的費用及給老師的課時費,每個學員身上,雷春燕還能掙個一兩千元,雷春燕覺得自己就是掙個辛苦錢。
但後來事態的發展,超出了雷春燕及央務恆遠的把控。雷春燕身邊的人開始散發「靠關係安置呼和浩特市地鐵安檢員」的信息,並向求職者收取一兩萬元的好處費,雷春燕身邊人的熟人好友再次轉發信息,又收一層好處費。於是,通過好幾層人際關係被介紹到雨田學校來的學員們普遍花費了數萬元的費用。
發現這個愈演愈烈的趨勢之後,再加上去長沙的學員們反映,在當地的工作十分辛苦,食宿條件也不好,很多學員中途返回,以及後來媒體的曝光,2019年10月14日,雨田學校和央務恆遠提前結束了合約期為兩年的合作協議。
利益合作下的混亂
自從首府地鐵安檢員招工亂象被媒體曝光以來,央務恆遠幾次發布聲明稱:「關於呼和浩特市地鐵一號線安檢員的招聘工作,我公司僅在2019年11月2日委託內蒙古卓悅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過一次社會招聘,此後除公司內部調動外再無任何招聘動作或委託其他人力資源公司、中介機構進行招聘工作。」
但在雷春燕向記者提供的與央務恆遠的《校企實習就業合作協議》明確寫著「乙方雨田學校負責開展招生宣傳,將與甲方央務恆遠聯合辦學作為辦學的優勢與特色進行宣傳,吸引學生報讀雙方聯合辦學專業。甲方可作為乙方的就業(實習)基地,在有用工需求的時候,負責為甲方優先輸送優秀學生,供甲方選拔和錄用。學生實習期滿後,經甲方確認實習合格,學員安排到北京、廣州、湖南、鄭州、呼和浩特等地安檢就業。」至於培訓的費用,協議中也明確寫到「軌道交通運輸管理專業課學費4580元,由乙方收取。」
記者隨後向央務恆遠呼和浩特分公司求證,呼和浩特分公司詢問北京總公司後,承認確實籤過這份合作協議。也就是說,央務恆遠對雨田學校以「安排呼和浩特是地鐵安檢員工作」為名,開辦培訓班,收費4580元是知情並認可的。這份協議也將央務恆遠與雨田學校這類學校的利益交換關係勾勒出來。
央務恆遠利用雨田學校「招生」再送到長沙「實習」,就順利將社會招聘人員轉化成「學員」,這樣即可以不用籤勞動合同僅支付每月1800元的實習工資,也可規避《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時限的規定,將「實習期」延長至半年。而得到央務恆遠的承諾之後,雨田學校也多了一個掙錢的業務。
在利益的驅使下,央務恆遠甚至沒有在意雨田學校其實只是有著法定代表人、校長和另一名股東三個人的短期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其經營範圍並沒有一般是全日制職業學校才有的「軌道交通運輸管理專業」。為了化解沒有招生權限的尷尬,雨田學校與石家莊一所職業學校籤署了一份約定模糊的合作協議,並由該校派出一名老師對地鐵安檢員項目進行協助。
誰在說謊?
去長沙實習的學員們很多都因為工作艱苦而提前結束了約定半年的實習,但因為支付了高額的好處費,因此還想在呼和浩特市地鐵一號線上崗。而彼時,媒體的密集曝光,也給央務恆遠造成不小的壓力。因為很多從長沙回來的學員並沒有得到承諾的工作,今年3月份以來,雨田學校和央務恆遠漸生嫌隙。
雨田學校稱從2019年7月至9月間,共向長沙輸送了22名學員,但央務恆遠方面稱,人數應該是119人。事實上,與雨田學校解除合作關係後,央務恆遠與雷春燕的合作並沒有中斷。2019年,央務恆遠又授權與雷春燕關係密切的內蒙古吉和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和人力)委託招聘地鐵安檢員,雷春燕說在網上發布招聘信息後,報名人數上千。但雷春燕表示,最終通過吉和人力去長沙實習的人只有五六個人。對於央務恆遠所說的119人,雷春燕並不認可。雷春燕與央務恆遠合作究竟輸送了多少人,雙方各執一詞。
目前,雨田學校被責令整改和退費,央務恆遠正在接受勞動監察部門的調查。但學員們向中間人討要被收取的好處費卻困難重重。李先生上個月向賽罕區公安分局刑警四中隊報警,李先生告訴記者,民警認真負責地進行了調查,走訪了學校、央務恆遠等單位,但是由於雨田學校和央務恆遠合作的客觀事實的存在,很難認定中間人楊某構成詐騙。 文/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