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撰寫個人發言材料,變換一些文字,調整一下段落,應付交差,不會被人發現。沒想到巡察工作這麼仔細,還是被(你們)『撞見』了。」當抄襲發言材料被巡察組發現時,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貞豐縣計生協會黨支部書記邵某某懊悔不已。
事情還得從一次巡察說起。2018年6月,貞豐縣委第二巡察組進駐縣計生協會開展常規巡察。進駐第三天,巡察組召開工作匯報會,聽取縣計生協會近年來工作情況匯報,發現該協會存在黨支部開展學習活動少、學習主題不突出等問題。根據工作匯報內容,巡察組調閱了黨支部黨建工作相關資料。
「組長,你過來看一下,組織生活會上黨員的發言材料內容怎麼都差不多?」組員發現該協會2017年度組織生活會部分黨員的發言材料內容存在雷同問題後,及時向組長進行匯報。經仔細查閱和細心比對,縣計生協會黨支部2017年度組織生活會有4名黨員的發言材料雷同內容較多,存在照抄照搬、抄襲拼湊、相互抄襲等問題。
於是,巡察組找來4名黨員幹部,就個人發言材料雷同問題進行核實。在白紙黑字的證據面前,邵某某、張某某、陳某某、餘某某承認了抄襲發言材料的錯誤。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巡察組將該問題線索移交縣委組織部處理。
「組織生活會出現發言材料相互抄襲現象,反映出少數幹部思想作風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的問題,必須堅決制止,督促整改,推動黨員幹部作風持續向好轉變。」貞豐縣委組織部責令該黨支部黨員重新撰寫發言材料,責令黨支部重新召開組織生活會,並對邵某某、張某某、陳某某、餘某某4人進行了約談。
延伸閱讀
抄襲發言提綱上交被黨內警告
事情源於2018年下半年湖南省益陽市桃江縣委巡察組對縣廣播電視臺黨組進行的一次巡察。巡察幹部翻閱該單位2017年「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資料時,益陽桃江廣播電視臺浮邱山電視轉播站副站長林弟發在專題討論會上的一份發言提綱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我們當時看到這份發言提綱,他寫了這樣兩句話:『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抓住天津機遇、展現天津作為』『匯聚加快建設美麗天津的強大力量』……我們這裡明明是湖南桃江,他為什麼要寫成天津?」巡察組工作人員回憶,「僅223字的發言提綱中,3次出現『天津』二字,『桃江』一次也沒點到。」
巡察組一致認為:從網上下載別人的發言稿作自己的發言提綱上交,這是搞應付、走過場,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問題,必須嚴肅處理。
2019年初,該問題線索移交到了桃江縣紀委監委。辦案人員隨後對林弟發進行談話。
為了把整個事情調查清楚,掌握可靠證據,辦案人員查閱了當時討論會上的發言記錄,卻發現林弟發當時是在會上做的口頭髮言。會議記錄裡他是這樣講的:「作為浮邱山的一名高山臺站工作人員,單位上經常提到要講奉獻,結合自己的工作,主要是做好浮邱山上的各項工作任務,立足本職崗位。」
調查時,林弟發補充交代了事情的經過,「我平常習慣脫稿,是自己事先沒有看發言提綱,沒來得及發現問題。」
經過研究,桃江縣紀委認為,林弟發的行為違反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第九條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中「『三會一課』要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鍊,堅決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娛樂化、庸俗化」的規定。
「林弟發身為中共黨員,黨紀意識淡薄,違反政治紀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等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林弟發黨內警告處分。」
網上抄襲發言材料,江西一批幹部被處分
2018年,江西省撫州市廣昌縣委第一巡察組碰上一件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在進駐縣黨史辦和縣房管局巡察動員會上,縣黨史辦黨支部書記鍾某和縣房管局黨組書記劉某的表態發言聽上去幾乎一模一樣。巡察人員頓覺事情蹊蹺,當場叫停了發言。
經比對鍾某與劉某提交的紙質發言材料,巡察人員發現,兩者除了單位名稱有所區別之外,其他地方「完美相似」。經查,兩人的表態發言都是從網絡上照抄而來,沒有按照巡察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撰寫。沒想到,這兩份幾乎一模一樣的發言材料竟然在同一個會場「撞車」。
因為「共享」網絡材料而在同一場合暴露的,還有撫州市資溪縣3名科級幹部。2018年,資溪縣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集體約談會,對2017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排名靠後的3個鄉鎮及6個縣直單位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各被約談單位結合自身實際作表態發言。隨後,通過網絡比對發現,嵩市鎮、縣城管局、縣交警大隊的發言材料大段雷同,存在抄襲拼湊現象。
「以為表態發言材料只是在會上念一下罷了。」「平時工作中的材料,往往都是自己提思路,由辦公室整理和撰寫。」面對紀委工作人員的詢問,這3個單位黨組織負責人道出了出現「同款」發言稿的原因。
很快,資溪縣紀委對這3個單位發言材料照搬照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3個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原標題:《抄襲發言材料,多名幹部被約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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