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9:30,隨著法槌敲響,曾在來鳳引起廣泛關注的被告人陳某某故意殺人一案在來鳳縣法院正式公開開庭審理。
比較罕見的是,該案由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許一鳴擔任審判長;恩施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恆明作為案件承辦人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某因懷疑其前妻鄧某某與蔣某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而對其心生殺念。
2019年7月15日11時許,陳某某駕駛其藍色豪爵牌摩託車前往來鳳縣翔鳳鎮慶鳳山公園欲殺害蔣某某。陳某某將摩託車停放在鳳鳴山莊酒店後,取出放在車內的兩把尖刀(一把殺尖、一把水果刀)沿河邊階梯步行至公園內尋找蔣某某,同時將兩把尖刀藏在階梯旁的草叢裡。當其發現蔣某某在慶鳳山公園休息平臺處練習吹號後,便返回藏刀地點取出兩把尖刀走到蔣某某身後,然後用右手持水果刀朝蔣某某背部、胸部捅刺,致蔣某某倒地。爾後,陳某某將水果刀及自身所穿上衣丟棄並駕駛摩託車逃跑。
2019年7月22日16時許,陳某某通過其舅舅李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在李某某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鑑定,被害人蔣某某系單刃銳器致心臟破裂及肺、肝等多器官損傷大失血死亡。
劉恆明發表公訴意見
開庭前,許一鳴院長仔細審閱了卷宗材料,撰寫了閱卷筆錄,並指導合議庭擬定庭審提綱和方案,認真做好庭審準備工作。
庭審中,在審判長主持和指揮下,法庭調查、庭審質證、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訴訟程序有序推進,充分保障了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權利。刑事部分審理完成後,雙方還就民事賠償部分發表了意見。整個庭審過程嚴謹規範、重點突出、節奏緊湊,科技法庭全程錄音錄像。
本案屬於重大刑事案件,將在合議庭評議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後,另行擇日宣判。
庭審現場
據悉,自司法體制改革以來,恩施州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恩施州中院院庭長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已成為常態。
2020年1至8月,全州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辦案1135件,佔同期員額檢察官辦案總數的32.1%。全州法院院庭長辦案數佔全部已結案件的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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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恩施州檢察
編審:王世平
出品:恩施微聯傳媒/恩施新居營銷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