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花都區花山鎮、梯面鎮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細則
根據《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和《關於做好2020年花都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為進一步規範花山、梯面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結合花山、梯面鎮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小學招生
(一)招生對象。
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類別。
1.地段生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安排入讀戶口地址所在地對口的公辦小學。「人戶一致」是指:
(1)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所持房產證地址一致,要求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佔有房產份額的100%。具體以該房產的不動產權登記證書記載的為準,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文書載明的為準,房產須為住宅性商品房,已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或網籤,並交付使用。
(2)兒童與父母在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唯一居住地是祖輩的房產,需符合:祖輩是直系親屬,兒童父母在廣州市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兒童與祖輩同戶籍同住,即兒童和產權所有的祖輩戶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當符合「人戶一致」條件適齡兒童屬於以下四類情況時,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一是購買二手房業主,該居住單元原業主已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二是網上報名截止後戶籍才遷入房產所在地址的;三是當年網上報名截止後購買並於8月27日前進行網籤的;四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
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戶籍地址與學校距離在3公裡範圍內。
2.統籌生
第一類:具有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戶籍,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1)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沒有擁有房產份額的100%,但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址與其戶籍地址一致;
(2)隨非直系親屬住戶:適齡兒童居住在非直系親屬的房產,該居住地為適齡兒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區花山鎮、梯面鎮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在廣州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
(3)租住戶: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在花山鎮或梯面鎮,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區內無其他房產)且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在出租屋中心登記備案,在招生報名時該住宅沒有小孩在北片範圍小學就讀1-5年級的,需提供相關的租住憑據。
(4)集體戶:適齡兒童及父母均屬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集體戶籍並實際居住在花山鎮或梯面鎮範圍的。
(5)拆遷戶:根據拆遷協議內容由拆遷方提供居住地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並實際在花山鎮或梯面鎮範圍居住的拆遷戶子女,能提供拆遷協議和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類:具有花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其法定監護人在花山鎮或梯面鎮範圍有自主房產,適齡兒童父母擁有房產的100%份額。
(2)適齡兒童父母沒有擁有房產100%份額或適齡兒童居住在祖輩(直系親屬)的住宅,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花都區花山鎮或梯面鎮的唯一居住地的,兒童、監護人和祖輩同戶籍同住,即兒童、監護人和居住地產權所有者的祖輩在同一個戶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3)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城鄉自建房),以監護人租賃有效產權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在出租屋中心登記備案滿一年以上(計算到當年3月31日)。
符合以上三項條件還需滿足在招生報名時該房產沒有非同一監護人的小孩在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
第三類:符合政策性照顧生條件的適齡兒童。
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可持有關材料向教育指導中心申請入學,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學位,具體請參考《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審核清單》。
第四類:符合區域配套公辦小學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
具體參照《花都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分配辦法》執行,房地產開發商與教育行政部門籤訂了住宅小區配套學校學位安排協議的,原則上按協議的相關約定安排業主子女學位。由於小區配套學校會存在供需矛盾的情況,建議非穗籍適齡兒童申請參加積分制入學。
第五類:符合花都區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
具體參照港澳子弟、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花都區人才綠卡持有人隨遷子女等入讀辦法執行。
第六類:穗籍非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
在花山鎮或梯面鎮範圍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區戶籍適齡兒童,若其監護人在花都區擁有唯一產權房或符合租購同權條件,且確需在花都區申請入讀公辦小學的,在招生報名時該住宅沒有非同一監護人小孩在花東鎮範圍小學就讀1-5年級的,由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
第七類: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在我市就業創業,繳納社會保險五個險種(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之一,已申請積分制管理服務並完成積分核定,即可為隨遷適齡子女提出入讀起始年級的申請。詳情參見《花都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報讀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二、初中招生
1.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就近入學: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且在梯面、花山兩鎮就讀公辦小學,直接升入對應的公辦初中。
(2)統籌安排: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戶籍所在地或公辦小學畢業地在花山、梯面鎮的花都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3)入讀民辦學校:具有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放棄教育部門為其安排的公辦初中學位,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2.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1)統籌安排: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穗籍非花都區戶籍且在花山、梯面兩鎮公辦小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如確需在本轄區升學的,安排直升對應的公辦初中。
(2)入讀民辦學校:穗籍非花都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父母(或監護人)可以選擇為其報讀民辦學校。
3、非穗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入讀初中的途徑
嚴格執行《花都區2020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工作指引》文件精神,有三種途徑申請入學。
(1)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或花都區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可持有關材料(詳見附件1)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
(2)持有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一年、在廣州地區就業創業、繳納社會保險、申請積分制管理服務並完成積分核定,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3)聯繫民辦學校入讀。來穗人員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報讀民辦學校解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
三、招生計劃
四、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入學次序
按國家、省、市的相關招生政策,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安排基本順序如下:
1.解決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2.解決廣州市、花都區政策性照顧生入學;
3.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申請入學」。
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解決符合1、2條件入讀的前提下,在預留適量學位以供返穗(區)生使用後,剩餘的學位根據積分高低用於解決3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申請入學」。
五、入學程序
(一)公辦小學招生:全市公辦小學招生仍實行網上報名。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登記生效後,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當年8月27日向北片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
(二)公辦初中招生:初中學校採取對口直升的方式進行招生。
教育指導中心完成小升初公辦學校對口直升資料核對工作後,公辦初中學校開始招生直至完成,並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9月1日前,各中小學完成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所有新生(含補錄)的註冊、審核工作。
六、民辦學校的招生參照《花都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花都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
對招生政策有疑問,家長可親臨北片教育指導中心「社區學校」辦公室或電話(39477083)諮詢。
本工作辦法由北片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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