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建軍,今年三十二歲了,跟老婆結婚六年了,我們有一個可愛的兒子,本來我們一家人生活的也挺幸福的,這六年來也沒有發生過什麼不愉快,可就是在前一段時間,老婆跟我提出了離婚,老婆還說我挺自私的,有時候想起來,自己確實做得不夠好。
事情還得從三個月前說起,我嶽母得了乳腺癌,之前一直也沒有發現,就是最近說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結果到醫院之後,才知道已經是癌症晚期了,就連醫生都說希望不大了,而老婆那時候呢,天天以淚洗面,說一定要救救她的母親,可我們辛苦存了六年也就只有三十萬,並且嶽母的那個病根本就治不好,這不就是拿錢打水漂嗎?
老婆家裡是農村的,嶽父嶽母也就只有這麼一個女兒,從小嶽母對這個女兒很疼愛,所以這次嶽母得病,老婆肯定也是想儘自己的力量去救治,但是我不同意,這不是一般的病啊,這是癌症,平時我也對嶽母很好,要是錢花了嶽母的病能好,這也值得,可是這病肯定就治不好,這可不就是虧大了嗎?
我說嶽母的病我只能出五萬,多的我也給不了,我們家裡也並不富裕,老婆那個時候說這五萬根本也就不夠,可是我也只能出這麼多了,後來我弟弟找到我說要買房子,因為我那個時候念大學,弟弟輟學後為了我打工給我掙學費,我想到他要買房娶媳婦了,我這個哥哥也應該表示一下,畢竟弟弟也是為了我付出不少的人。
後來卡裡還剩下十萬塊錢,我就把卡藏起來了,因為之前老婆給嶽母治病拿了五萬塊錢了,可嶽母的病情卻沒有一點好轉,老婆陸陸續續拿了好幾次錢給嶽母治病,我也是沒有辦法才把卡藏起來,可老婆卻說我冷漠無情,所以我們冷戰了好久,之後老婆也搬去醫院照顧嶽母了,我每次去看望嶽母的時候,老婆都是不搭理我。
後來隔了一個星期,嶽母沒有挨過疾病的痛苦去世了,老婆呢,更加的傷心了,把怒火都發到我的頭上,怪罪我沒有盡心盡力的救治她母親,還怪我說拿二十萬塊錢給我弟弟買房是願意,輪到她娘家母親生病,我就敷衍了事了,辦理好嶽母的生後事,老婆就一直不搭理我,還說跟我過日子都沒有任何意思。
我以為老婆是開玩笑的,等我下班回到家,看到房間裡擺放著滿地的行李,這時我才知道原來自己也錯了,老婆看到我回來,把房門鑰匙丟給我,說:你自己跟自己過吧,這麼自私的人。然後就提著行李回了娘家,不管我怎麼求她不要走都沒用,老婆回娘家三個月了,這三個月我反思了自己很多。
我覺得自己當時確實做得不妥,不應該在那個時候拿出錢來給弟弟買房,更不應該把銀行卡藏起來傷了老婆的心,可是嶽母的病確實是再怎麼救治也沒用了啊,拿錢給弟弟買房,以後他也會還給我,我跟老婆怎麼解釋都沒有用,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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