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狄更斯及其《大衛·科波菲爾》
Charles Dickens(1812~1870):David Copperfield
那是最美好的時代,也是最惡劣的時代;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是信仰的時代,也是懷疑的時代;是光明的季節,也是黑暗的季節;是充滿希望的春天,也是使人絕望的冬天;我們的前途充滿了一切,但什麼也沒有;我們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獄。
——查爾斯·狄更斯(摘自《雙城記》)
查爾斯·狄更斯個子雖然矮小,外貌倒很討人喜歡。有一幅他二十七歲那年麥克利斯為他畫的肖像,現藏於倫敦國家肖像館。他坐在寫字檯邊一張精美的大椅子裡,一隻手優雅地放於一份手稿之上。他衣著高貴,脖子上打著大大的緞子領帶;棕色的頭髮卷卷的,披在臉的兩邊,直垂到耳朵下方。他的臉很長、很蒼白,眼睛相當漂亮;深思熟慮的表情正符合書迷大眾對一位著名青年作家的期望。他一向有點花花公子的範兒,年輕時喜歡天鵝絨外套、鮮豔的馬甲、彩色領帶和白帽子,但他從未達到他所追求的效果;大家對他的衣著品位感到驚訝甚至震驚,認為他的服裝又隨便又俗氣。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做過僕役,娶女僕為妻,最後在切斯特城議員約翰·克魯的宅邸當上了管家。他有兩個兒子,一個叫威廉,一個叫約翰。我們只關心約翰,因為他是英國最偉大的小說家的父親,也因為其子創造的最生動的書中人物密考伯先生就是以他為藍本的。老威廉在約翰出生時去世,遺孀繼續留在克魯府當管家,料理家務。三十五年後,她拿著養老金退休。克魯家讓狄更斯家的兩個兒子受教育,還提供他們謀生方法。他們替約翰在海軍出納室找了份差事,他跟一位同事交上朋友,很快就娶其妹伊莉莎白·巴蘿為妻。有人形容約翰·狄更斯衣著考究,老在撥弄手錶上掛的一大串印章。他第二次欠債被捕是遭酒商控訴,可見他大概喜好美酒。打從他結婚開始,手頭兒就沒有寬裕過,只要有人傻乎乎願借錢給他,他隨時準備向人借錢。
約翰和伊莉莎白的第二個孩子查爾斯於1812年生在波特西,兩年後他父親搬到倫敦,再過三年又搬到查塔姆。童年的查爾斯在那邊上學,開始讀書認字。他父親有少量藏書,包括《湯姆·瓊斯》《威克菲爾德牧師傳》《吉爾·布拉斯》《堂·吉訶德》《藍登傳》和《皮克爾傳》。查爾斯一讀再讀,由他寫的小說可看出這幾本書對他的影響有多大。
1822年,當時已有五個孩子的約翰·狄更斯搬回倫敦,但查爾斯繼續留在查塔姆上學,過了好幾個月才與家人團圓。當時他們定居在市郊康登鎮的一棟房子裡,後來他把那棟房子描繪成了密考伯夫婦的家。約翰·狄更斯雖然一年能賺三百多英鎊(約等於20世紀40年代的五千美元),但經濟上依然拮据,沒有錢再供查爾斯上學。他被送去照顧幼童、擦皮靴、洗外套、做家務,他覺得非常厭煩。不過間歇期間他常在「田野和溝渠圍繞的荒涼地方」康登鎮以及鄰近的薩默斯鎮和肯特鎮遊蕩;後來走得更遠,到過蘇荷區和萊姆豪斯區。
家庭的經濟狀況實在糟透了,狄更斯太太決定辦個學校,專收父母住在印度的兒童。她借錢租房子,叫人印傳單,讓孩子們塞進附近的信箱;可是卻沒收到一個學生。債務逼人,查爾斯奉命把還能換點錢的東西都拿去典當;對他非常重要的珍貴書本則賣給書商。後來,狄更斯太太的遠方姻親詹姆斯·拉莫特在他入股的鞋油工廠給查爾斯安排了一個差事,周薪六先令。父母滿懷感激地接受了,查爾斯絕望到極點。他們竟這麼明顯地為擺脫他而鬆了一口氣,他覺得好難過。那年他十二歲,敏感、熱情又聰明,他有一種「深沉的被棄感」。
此後不久,約翰·狄更斯因債務被捕,被送到馬薩爾監獄。他太太典當了僅存的一點東西後,帶著孩子跟他一起坐牢。馬薩爾監獄骯髒汙濁、擁擠不堪,不但關犯人,如果願意也可以全家一起住進來。這樣做到底是為了減輕牢獄生活的辛苦,還是因為可憐的妻兒沒有別的地方可去,我也不知道。債務人若有錢,所要忍受的不便至多是失去自由而已,甚至特定的犯人若遵守某些條件,還可以住在監獄外。不過債務人若一文不名,日子就不好過了。
美國讀者可能都知道,最先出力改善這種駭人情況的是歐格梭普將軍。好像是他的一位朋友被監禁,沒錢給負責看管囚犯的警察,就被關在了天花猖獗的牢房,傳染上天花去世了。歐格梭普將軍懇請議會進行調查,發現監獄警察習慣向犯人巧取豪奪,常常待他們很殘酷。等約翰·狄更斯坐牢的時候,最嚴重的虐待已經革除,他已過得相當舒服了。狄更斯太太帶了一個小女傭過去,女傭雖住在外面,但天天來監獄幫忙帶孩子和做飯。
《大衛·科波菲爾》(第1版封面)
狄更斯在紐約(1867年)
約翰·狄更斯每周仍有六英鎊的薪水,卻不打算還債。我們不妨猜想他樂得讓債主們奈何他不得,並不怎麼想出獄。傳記家們想不通他在這種情況下還能繼續領薪水。唯一的解釋看來好像是,政府職員都靠權勢關係任命,因債務坐牢之類的意外不算嚴重的大事,不至於招來停薪之類的激烈措施;也可能發薪的部門跟約翰·狄更斯工作的部門不是同一個,所以這個部門沒發現他並未執行他支領薪水所該做的工作。
父親坐牢初期,查爾斯·狄更斯寄宿在康登鎮。但是鞋油工廠位於查令十字街的哈格佛橋處,離那兒有一大段路,所以他搬到了南華克,可以跟關在馬薩爾監獄的家人一起吃早餐和晚餐。工作不辛苦;要洗瓶子、貼標籤,然後捆起來。傍晚他在倫敦附近亂逛,找路到泰晤士河邊附近的奇特與神秘地點,不自覺地接受了這個偉大城市的浪漫傳奇的薰陶,往後一輩子忘不了。
1824年4月,在克魯家擔任管家的威廉·狄更斯太太去世,所有積蓄留給了兩個兒子。約翰·狄更斯的債務(由哥哥)付清了,重獲自由。他再度舉家住在康登鎮,並回海軍軍需處上班。查爾斯·狄更斯繼續在工廠洗了一段時間的瓶子,不久由於約翰·狄更斯跟詹姆斯·拉莫特發生爭吵,查爾斯就被解僱了。多年後他記述道:「我回家大大鬆了一口氣,簡直像壓抑的感覺。」母親儘量打圓場,好讓查爾斯保住工作和六先令周薪,她無疑需要那筆錢;為此他永遠不原諒母親。「後來我永遠沒忘記,永遠忘不了,永遠無法忘記我的母親熱心於把我送回工廠。」他加上一句說。結果,約翰·狄更斯不肯,堅持送兒子去上學。
很難弄清查爾斯·狄更斯在鞋油工廠幹了多久:他是1824年2月初去那兒的,6月份已回到家人身邊,滿打滿算他在工廠的時間也不會超過四個月。不過這件事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覺得這段經歷太屈辱了,根本不想提起。他的立傳者約翰·福斯特偶爾提到一點這方面的事,狄更斯說對方觸及了一個非常慘痛的話題,「即使此時此刻」,亦即二十五年後,「他回憶往事時總忘不了那一段刻骨銘心的經歷」。
我們習慣聽顯赫的政治家和工業巨頭們誇耀自己少年時代洗過盤子或賣過報紙,所以我們很難理解查爾斯·狄更斯為什麼把父母送他去鞋油工廠的事視為一大傷害,視為必須隱瞞的可恥秘密。他是個快活、淘氣、機靈的男孩子,我們以為他已見識過人生黑暗的一面。他的父母出身卑微,他從很小就見過父親不諳理家害全家瀕臨絕境的慘況。他在康登鎮被送去替人掃地擦洗;父母打發他去典當東西,換錢買晚餐的食物;他跟其他男孩一樣,一定曾和同階層的男孩在街頭玩耍。很難理解他為什麼會覺得跟其他在鞋油工廠幹活兒的男孩子為伍是如此自貶身價,那一年齡段的少年對社會地位肯定沒有什麼概念。我猜他當時並不怎麼難受,日後出了名,高尚文雅,是公眾人物,這才痛感自己小時候吃過大苦。他活在從事「粗活」被視為有辱人格的時代,而且常被指為粗俗,所以對出身很敏感。那個時代當士紳等於是上帝特選的子民。
約翰·狄更斯在馬薩爾監獄坐牢期間,竟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厚著臉皮懇求僱用他的部門首長推薦他領一筆養老金;最後當局考慮他服務二十年,又有六個小孩,基於同情而每年發給他一百四十五英鎊的養老金。靠這個要養一家人還不太夠,他必須另想辦法增加收入。他可能在坐牢期間學會了速記,然後靠新聞界有熟人的大舅子拉拔,找到一份議會記者的工作。查爾斯上學上到十五歲,便受僱到一家律師事務所當見習生。他在那邊幹了幾星期,之後他父親安排讓他在另一家律師事務所當上了職員,周薪十五先令。閒暇時間他學習速記,十八個月後已經足以勝任常設法庭記者的工作了。他二十歲已具備議會記者的資格,加入一家報社,報導眾議院的演說,博得「記者席最快、最準確人士」的美名。
此時他愛上一位銀行經理的女兒瑪麗亞·比德內爾;她是一個喜歡賣弄風情的少女,似乎給了他不少鼓勵。他們甚至可能秘密訂過婚,不過就算有這回事,女方也不是認真的。有個情人她覺得受寵若驚而沾沾自喜,但查爾斯·狄更斯一文不名,她不可能真心打算嫁給他。兩年後這段戀情結束了,他們退還了彼此的禮物,查爾斯傷心欲絕。他寫《大衛·科波菲爾》,把瑪麗亞化身為書中的朵拉。事後有位女性朋友曾問他是否曾「非常非常非常」愛這個女人,他回答說:「世上沒有女人能理解他愛得多深,能理解的男人也沒幾個。」他們很久沒再見面。多年後早已嫁人的瑪麗亞·比德內爾跟名人狄更斯夫婦同桌吃飯,此時的她又胖又蠢又平庸。後來她化身為《小杜麗》中弗洛拉·芬琴的原型。
為了離報社辦公室近一點,他住進了與斯特蘭德相隔不遠的一條骯髒的街道,但又覺得不滿意,就在弗尼瓦爾賓館租了沒有家具的房間。可是他還沒備妥家具,他父親又欠債被捕,他只得出錢支付父親在拘留所的開支。由於父親可能要關一段日子,查爾斯遂找了個便宜的住所安頓家人,自己跟靠他照顧的弟弟弗裡德裡克暫住在弗尼瓦爾賓館的「三樓後屋」。「只因為他出手大方、慷慨好施,似乎能輕易應付這一類的困境,所以他的家人以及日後妻子的家人都習慣仰仗他替一大票沒骨氣的人找錢找差事。」
查爾斯·狄更斯在眾議院的記者席工作一年左右,開始撰寫一系列有關倫敦生活的文章。最先的幾篇在《月刊》上發表,後來的則在《晨報》上發表。他沒拿到一分錢稿費,但這些文章引起了大眾的注意。當時流行滑稽人物的逸事類小說,每月附漫畫插圖發行,一份一先令,出版商會找出名的作家寫文字部分。那就是今天連環漫畫的前身,其受歡迎的程度跟現在差不多。
有一天「查普曼與霍爾出版公司」的一位股東來找狄更斯,請他寫一篇跟某業餘運動員俱樂部有關的小說,以搭配某知名畫家所繪的插圖。他出月薪十四英鎊,外加銷售提成。狄更斯說他對運動一竅不通,怕沒法照要求寫,但「酬勞實在太誘人,難以抗拒」。我不用說大家也知道,寫出來的就是《匹克威克外傳》:再也沒有別的傑作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前五期不太成功,但附加上薩姆·韋勒所寫的導言後,發行量便急速躥升。這部作品以單行本方式出版的時候,二十五歲的查爾斯·狄更斯已非常出名。雖然批評家們持保留態度,但他已成名了。我們不妨記錄一下,《季度評論》提到他說:「用不著預言的天分就可以預言他的命運——他像煙火般升空,也必會像木棒般掉下來。」說真的,在其整個寫作生涯中,大眾熱切閱讀他的書,批評家們卻拼命挑剔。
1836年,《匹克威克外傳》第一期問世前兩天,查爾斯·狄更斯與報社同事喬治·賀加斯的長女凱特結婚。喬治·賀加斯有六個兒子和八個女兒,女兒們都嬌小、豐滿、容光煥發、藍眼睛,只有凱特已到適婚年齡。他娶她而沒娶別的姐妹,理由似乎在此。度過短暫的蜜月之後,他們在弗尼瓦爾賓館住下來,並邀請凱特十六歲的漂亮妹妹瑪麗·賀加斯來同住。查爾斯對瑪麗產生了依戀,當凱特懷孕無法跟丈夫到處走動時,經常由她做伴。狄更斯接下另一部小說《霧都孤兒》的寫作契約,一面仍在寫《匹克威克外傳》,一面著手寫新的小說。這部小說也要以每月一期的方式出刊,他用兩個禮拜的時間寫出其中一部,兩個禮拜的時間寫另外一部。大多數小說家只專注於當前創作的人物,以至於會不知不覺把腦中的其他文學思想推回潛意識裡;狄更斯竟能輕鬆自如從一個故事轉換到另一個故事,真是非凡的本領。
凱特的寶寶出生了,大家也許料想到她還會生好幾個孩子,他們就從弗尼瓦爾賓館搬進道蒂街的一間住宅。瑪麗一天比一天迷人和討喜。5月的某一天傍晚,狄更斯帶凱特和瑪麗去看戲;大伙兒非常開心,興致盎然回到家。瑪麗突然生病,他們請醫生來,可是沒過幾個鐘頭她就去世了。狄更斯脫下她手上的戒指,戴在自己的手上,終生戴到老死。他悲痛欲絕。不久他在日記中說:「此刻她若跟我們在一起,還是那個迷人、快樂、和藹可親的夥伴,比我的任何親友更同情我的想法和感受,我想我再也別無所求,只求這種幸福繼續下去。但她已經走了,祈求上帝發發慈悲,願我有一天能與她重逢。」他安排死後葬在她旁邊。
瑪麗驟逝的打擊造成凱特流產,她有所好轉之後,查爾斯·狄更斯帶她出國短暫旅遊,讓彼此恢復原來的精神。無論如何,到夏天他已恢復過來,還跟一位埃莉諾·P女士狂歡調情。
文學界人士成名後的生活不見得都很有趣,往往會遵循單一的模式。職業迫使他每天要花若干小時專心寫作,而他也會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慣常方式。他會跟當時文學界、藝術界和上流社會名人接觸,不少貴婦人對他產生興趣。他赴宴,也宴請別人。他旅行。他公開露面。大體說來這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他享受到極少作家能幸運體驗的成功滋味。他一向為劇場著迷,說真的,一度還認真想過要上舞臺呢;他背誦臺詞,向一位演員學習演講,對鏡練習怎麼進入房間、怎麼落座和怎麼鞠躬。當他被引介到上流社會時,這些技藝對他很有幫助。吹毛求疵的人嫌他有點粗俗,說他的衣著太花哨,但不少人喜歡他的美貌、明亮的眼睛、充沛的活力、活潑和熱鬧的笑聲。他為自己所受的諂媚眼花繚亂,腦袋倒沒有發昏,他始終謙遜自持。
說也奇怪,他雖有極敏銳的觀察力,後來還跟社會地位較高的人密切往來,但他的小說從未把這一階層的人物寫得真實可信。他筆下的牧師和醫生既不像他描述的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或在常設法庭當記者時所認識的律師和律師助理那般具有一種鮮明的特徵,也不像他描述的青少年時代接觸的弱勢人物那麼栩栩如生。看來小說家似乎只能密切認識他早年接觸的人,好好用來當他創造人物的藍本。童年歲月的一年遠比成年後的一年長多了,他因此有很多很多時間去感知構成其環境的那些人的特殊癖性,他得以從內部了解他們,後期卻只從外部認識人,遂漏掉了一些可以把他們塑造成生動人物的東西。成功有一項弊害,就是把作家帶入不屬於他的圈子,帶入他不可能像個中成長的人那麼熟悉的社交圈,害他隔絕了原先的世界,也隔絕了他最真切的靈感泉源。狄更斯很幸運,由於早年豐富的閱歷,他總能從後來碰見的男男女女中挑選恰當的人物,照自己獨特的方式運用在文學上。
他工作努力,有好幾年常常一本書尚未完成就著手寫另一本新書。他寫東西來取悅人,也一直留意刊登他大部分小說的月刊會得到什麼樣的公眾反應。說來有趣,起先他沒打算把《馬丁·瞿述偉》拿到美國出版,直到其月刊銷量下降,可見他的故事不似以前吸引人了,他才改變主意,他不是那種覺得暢銷很可恥的作家。大量生產需要勞力,狄更斯的精力並未因此耗竭,他一生創辦及編纂過三本周刊雜誌。他努力工作,也拼命玩。他覺得一天步行二十英裡算不了什麼,他興致勃勃地騎馬、跳舞、搞惡作劇,他變魔術逗孩子開心,還參與業餘的戲劇演出。
等條件允許,狄更斯一家立刻搬到了高級住宅區的新房子,並從知名公司訂購接待室和臥房的全套家具。地板上鋪了厚絨毛地毯,窗戶掛上蕾絲窗簾。他們僱了一位名廚、三個女僕和一個男僕,還備了一輛馬車。他們設宴請客,很多高貴顯赫的人士都來參加。奢豪的程度嚇壞了託馬斯·卡萊爾的太太,傑弗裡勳爵寫信給他的朋友科伯恩勳爵說:他到狄更斯的新居赴宴,那筵席「對有兒有女又是剛開始有錢的人來說排場稍嫌太大了」。這一切都很費錢,但他還有別的開銷:父親一家都靠他養,繼續成為他的負擔。他的父親還做了不少叫名人兒子尷尬的事:借他的名氣向人借錢啦,賣他的親筆籤名和幾頁手稿啦……查爾斯·狄更斯斷定不把他們請出倫敦他永遠不得安寧,於是替他們在艾瑟斯特附近的阿爾芬頓找了間房子,把他們安頓在那邊。他們很不高興。他創立了第一本雜誌《漢普雷老爺的鐘》,原因之一是為了應付龐大的開銷,而且為了促銷,他在上面刊登了他寫的《老古玩店》,銷路好極了。
1842年,狄更斯把四個孩子交給凱特的妹妹喬吉娜·賀加斯照顧,他帶著凱特前往美國。查爾斯·狄更斯受到了作家以前從未受過、往後也沒再出現過的追捧,但此行不見得完全成功。一百年前的美國人雖然樂於貶低歐洲的一切,但別人若批評他們,他們卻很敏感。一百年前的美國新聞界會無禮侵犯任何倒黴的「新聞人物」的隱私權。一百年前的美國,注重宣傳的人把有名氣的外國人看成促銷的天賜良機,對方若不太願意被當作動物園的猴子來耍,他們就說他自負。一百年前的美國是個只要言論不冒犯別人的脆弱情感或影響別人的利益就可自由發言的地方,人人都可擁有自己的觀點,只要這些觀點和其他人的保持一致。
查爾斯·狄更斯對這一切渾然不知,他犯了嚴重的失誤。沒有國際版權使得英國作家拿不到書籍在美國銷售所得的利潤,而且書商自然喜歡出版可免費刊印的英國作家的作品,不喜歡出版必須付費才能刊印的美國作家的作品,所以美國作家也大受傷害。不過查爾斯·狄更斯在為他接風的宴會上演說,提到這個話題,確實太不圓滑了。大家的反應很激烈,報紙把他描述為「不是紳士,而是唯利是圖的無賴」。
雖然他被仰慕者團團包圍,在費城跟想見他的人握手握了兩個鐘頭,但他個人並沒有完全成功:大多數人固然對他的青春、俊美和快樂深深著迷,但很多人嫌他外表娘娘腔,他的衣著、戒指和鑽石別針太俗氣,他的言行舉止缺少修養。不過他倒交了幾位好朋友,一直到死都和他們關係親密。
狄更斯夫婦度過四個月波瀾起伏卻很累人的時光,終於返回了英國。孩子們已喜歡上喬吉娜姨媽,倦遊歸來的夫婦遂求她長期住在他們家。她那年十六歲,正是瑪麗到弗尼瓦爾賓館來住的年齡,長得跟瑪麗很像,遠看簡直會當成是她。凱特·狄更斯又懷孕了。喬吉娜·賀加斯漂亮、迷人、不擺架子;她有模仿的天分,常逗得狄更斯捧腹大笑。過不久,「經常思念瑪麗、把她當作『自己的心跳』一般自然的狄更斯在喬吉娜身上看到了瑪麗的影子,覺得往日時光又回來了,『過去與現在簡直沒法分割』。」
狄更斯久處貧窮的境遇,有能力過體面的生活當然不放過,結果他在這期間負債纍纍。他決定把房子租出去,到義大利去節省開支。他在義大利住了一年,主要待在熱那亞,在半島盡情旅行;但他的思想太狹隘、教養不足,所以那次經驗未能對他產生精神上的影響。他始終是典型的英國遊客。另一方面,他跟一位住在熱那亞的瑞士銀行家夫人狄拉露太太交上了朋友。她似乎患了妄想症,狄更斯對催眠術有興趣,自認他可以借催眠術去除她的妄想。他們天天見面,有時候一天見兩次,好讓他著手治療。凱特覺得很不安。不管狄更斯夫婦到什麼地方短程旅遊,狄拉露夫妻都一同前往。查爾斯·狄更斯的幫助很有效,狄拉露太太終於恢復了健康。他們回到英國,凱特終於鬆了一口氣。
凱特生性憂鬱,喜歡安靜,不容易適應新環境。狄更斯帶她去旅遊,兩人同赴宴會,設宴由她當女主人,她都不喜歡。看來她這人索然無趣、相當笨拙。一心想跟知名作家為伍的大人物們可能覺得要忍受乏味的作家太太實在很煩人。有些人總是把她當作無足輕重的人物,使她非常惱火。當傑出人物的妻子並不容易,除非她機智圓滑或者具有幽默感,否則她不太可能扮演好這個角色。凱特沒有這些優點,而且看不出她深愛丈夫的跡象,她好像未曾愛上過狄更斯。他們訂婚期間狄更斯寫過一封信給她,指責她冷冰冰。說不定她嫁給他只因為當時婚姻是女人唯一能尋求的歸宿,也許是她身為八個女兒之中的長女,父母曾對她施壓,要她接受一個可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的求婚者。她是個親切、有禮貌、溫和的小女人,但無法達到丈夫出名後大家對她的要求。
這時候喬吉娜取代了瑪麗一度佔有的地位。後來狄更斯愈來愈依賴她,他們一起長途散步,他還跟她討論自己的文學計劃,她則擔任他的抄稿人。狄更斯既已知道住在外國多麼愉快(又省錢),就開始在歐洲大陸停留很長的時間。喬吉娜以家中一分子的身份陪他們到義大利,後來又到洛桑和巴黎。有一回他們打算在巴黎住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她曾單獨跟查爾斯·狄更斯去找公寓,凱特則在英國等他們安排好一切再過去團圓。凱特懷孕期間,喬吉娜陪狄更斯旅遊,陪他赴宴,還常常代替凱特跟他一起宴客。我們以為凱特會覺得憤慨,但她好像沒有。
歲月一年年過去。1857年,查爾斯·狄更斯已四十五歲。他是英國最受歡迎的作家,還是知名的社會改革者,他活在大眾的矚目之下,這倒很迎合他做作的本性。他的兒女已長大。一件預料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他一向喜歡演戲,不止一次出於慈善的目的在一出又一出的戲劇裡做客串演員。這次他受邀在曼徹斯特演出《冰冷的海洋》一劇,該劇由威爾基·柯林斯撰稿,他也幫了忙,且在德文郡戲院為女王、女王的丈夫和比利時國王演出過,深獲好評。狄更斯特地蓄了鬍子出演一位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北極探險家,他很欣賞這個角色,演得悲悽萬分,劇院裡沒有人不落淚的。後來他答應在曼徹斯特再演一遍,他的女兒在劇中扮演少女。他覺得在大劇場裡自己女兒的聲音很小,觀眾可能聽不見,就決定找職業演員出演她的角色。一位名叫愛倫·厄娜的年輕女子被選中了。幾個月前,他見過她在《亞特蘭大》劇中演出過,上舞臺之前他到更衣室看她,發現她因為要露出一截小腿而落淚。他對她的端莊嫻雅深深著迷。
愛倫·厄娜那年十八歲。她個子嬌小、容貌姣好、藍眼睛。排練在狄更斯家進行,由他導演。他對愛倫敬重他的態度感到受寵若驚,看她楚楚可憐一心想討他高興更是感動。排演還沒結束他已瘋狂愛上她。他要送她一個手鐲,卻被誤送到他太太手上,她自然跟他大鬧了一場。但查爾斯·狄更斯對此似乎採取了已婚男人們在這種尷尬的節骨眼覺得最方便的態度,即堅稱自己是無辜的。
凱特未能符合他的一切期望,如今他迷上愛倫·厄娜,對妻子的缺點愈來愈不能忍受,他在文章裡說:「她和藹可親又順從,但她無論如何沒法了解我。」他漸漸認為她從來不適合他。他告訴約翰·福斯特:「重點是太年輕結婚原本就不恰當,多年過去了,事態並未輕鬆分毫。」如今他成長了,她仍停留在起初的層次。狄更斯深信他自己沒什麼可責怪的地方,他告訴自己他是好父親,已儘可能為孩子們出力了——有點他筆下偽君子佩克斯尼夫的味道。他好像覺得生這麼多孩子完全怪凱特一個人。雖然他不太高興養這麼多,不過他們小時候他還算喜歡;等他們長大,他就對他們失去了興趣,到恰當的年齡便打發大多數男孩到遙遠的世界各個角落去。
此時他跟誰在一起都陰森森、坐立不安、忍不住動氣,只有對小姨子喬吉娜例外。最後他認定自己再也沒法跟凱特共同生活,但他在大眾面前地位崇高,生怕公開決裂會惹人非議。他的焦慮不難理解。多年來他一直是溫暖家庭的擁護者,比任何人更努力地把聖誕節塑造成一種頌揚家庭美德與讚美家庭幸福的象徵。於是,他提出幾種建議:其一是凱特該另有自己的套房,不跟他共用,他宴客由她當女主人,公開聚會由她陪同參加;其二是他住在蓋德山莊(他最近在肯特郡買的房子)時她住在倫敦,他在倫敦她就住在蓋德山莊;其三是她到外國定居。這些建議她都回絕了,最後決定徹底分手。凱特被安頓在康登鎮邊緣的一間小房子,每年有六百英鎊收入。不久狄更斯的長子查爾斯被派去跟母親同住。
這種安排令人吃驚。我們想不通凱特為什麼容許自己被趕出家門,又同意留下孩子們不帶走。她知道查爾斯·狄更斯迷戀愛倫·厄娜,我們總以為她手上握有這張王牌,可以愛提什麼條件就提什麼條件。她雖然文靜,雖然可能很笨,但她這麼順從唯一的解釋是:狄更斯神秘暗指一種心理疾病「使其妻自認為最好離開」。我不知道有何根據,但有人認為他是審慎提及凱特酗酒的事實的。她若真是酒鬼,就可以解釋為什麼由喬吉娜理家和照顧孩子,為什麼母親離家孩子們卻留了下來,為什麼喬吉娜會寫道:「可憐凱特沒能力照顧孩子們在誰眼中都不算秘密。」說不定查爾斯被送去跟她同住是要抑制她沒有節制的酗酒行為。
狄更斯太有名,他的私事不可能不惹來閒話。很多朋友覺得他的行為太差勁,他因此對他們心生反感。我們以為閒話是衝著愛倫·厄娜,結果不是,引人非議的是喬吉娜。狄更斯氣得要命,深信閒話是凱特和喬吉娜的家人賀加斯氏傳出來的,就威脅要讓凱特淨身出戶,並且逼他們籤署一份聲明,表示不相信他和姨妹之間有什麼該責難的地方。賀加斯家花了兩星期才接受這一恐嚇。他們一定知道,狄更斯若分文不付趕走凱特,凱特打官司穩贏;如果他們不敢讓事情發展到這步田地,一定是因為凱特這一方有他們不願洩露的過失。
事件中最難解的人物是喬吉娜。閒話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狄更斯覺得必須向大眾說明他自己對夫妻分手的看法。他在《紐約論壇》上發表了一封信,後來又刊登在英文報紙上,信中提到喬吉娜:「以我的靈魂和名譽擔保,世上沒有一個人比她的品德更好、更純潔無瑕。」這話當然是指他跟她沒發生性關係,此話很可能不假。也許喬吉娜愛他;她嫉妒姐姐凱特,所以查爾斯·狄更斯死後她編纂他的書信集時把讚美凱特的話都刪掉了;但教會和國家反對信眾娶亡妻之姐妹,因為這種關係帶有亂倫的意味。喬吉娜可能連想都沒想過自己和她共同生活十五年的姐夫之間有任何超出正常兄妹之情的關係,而且查爾斯·狄更斯正熱戀著愛倫·厄娜。也許喬吉娜覺得能當這樣一位名人的心腹知交又能完全掌控他已經夠了。最奇怪的是她竟歡迎愛倫·厄娜來到她已當上女主人的蓋德山莊,還跟她成為了朋友。
狄更斯以查爾斯·特林漢姆之名,在佩克姆替愛倫租了一棟房子。愛倫在那邊住到他去世,還為他生了一個兒子。從蓋德山莊前往佩克姆並不難,狄更斯常在愛倫這邊住個兩三晚。有一回他們一起到過巴黎。
大約在夫妻分手期間,狄更斯開始公開朗誦自己的作品,為此週遊英倫列島,然後再度前往美國。他的演戲天賦對他的朗誦很有幫助,他因此大獲成功。但他辛勞過度又不斷舟車勞頓,簡直累壞了,大家漸漸發覺才四十多歲的他看來已像個老頭子。這些朗誦會還不是他唯一的活動:跟妻子分居到去世之間的十二年,他寫了三部長篇小說,辦了一份很成功的雜誌,名叫《一年四季》,難怪他的身體狀況愈來愈差。醫生警告他要好好保重,但他痴迷於大眾的掌聲,堅持要做最後的巡迴朗誦;無奈中途病重,只好放棄。他回到蓋德山莊,專心寫《德魯德疑案》。但為了向朗誦會經理人補足他中途縮減的朗誦場次,他安排在倫敦再朗誦十二場。時為1870年1月。「聖詹姆斯宮的觀眾極多,他入場和離開的時候觀眾全體起立歡呼。」回到蓋德山莊,他埋頭繼續寫《德魯德疑案》。6月的某一天,他跟喬吉娜一起用餐時突然生病,她說:「來,躺下吧!」他回答道:「好的,就躺在地上吧!」這是他生前說的最後一句話。他由她的臂彎中往下滑,倒在地上。喬吉娜派人找來醫生和他當時在倫敦的兩個女兒,次日二女兒凱蒂被足智多謀又能幹的姨媽遣去向狄更斯太太報信。凱蒂帶著愛倫·厄娜回蓋德山莊。第二天,亦即1870年6月9日,他斷了氣,遺體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我這篇狄更斯小傳沒提到他持續又有效地關懷社會改革,以及他滿腔熱情地捍衛窮人和受壓迫者的利益。我儘可能只談他的私生活,因為我覺得稍微了解他的私生活一定能使我懇請讀者看的這本書多些趣味。《大衛·科波菲爾》大體上自傳色彩甚濃,但狄更斯寫的是小說,不是自傳。雖然題材有不少來自他自己的生活經歷,但他照自己的目標加以利用,其餘部分他完全靠豐富的想像力。我已經說過,密考伯先生和朵拉是以他父親和他的初戀情人瑪麗亞·比德內爾為藍本;艾格妮絲的塑造一部分來源於瑪麗·賀加斯,一部分來源於喬吉娜。查爾斯·狄更斯很小就被父親送去做工,書中的大衛·科波菲爾也是十歲就被惡毒的繼父送去幹活兒,同樣不得不跟被他視為社會地位與自己不匹配的同齡孩子為伍。
狄更斯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大衛·科波菲爾》。這是小說家常用的手法。由於故事情節很容易變得十分複雜,有時候讀者的興趣會轉向跟故事進程無啥關係的人物和事件上,所以這個手法對狄更斯很有用處。《大衛·科波菲爾》只有一個地方嚴重離題,就是斯特朗先生同其妻、嶽母和妻子的表親之間關係的記述;這些描寫跟大衛毫不相干,本身也冗長乏味。上述手法還有一項優點,可以使故事顯得逼真,讓你同情敘事者。你可能讚許他也可能對他不以為然,但他將你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逼得你不得不同情他。
這一手法有個缺點:敘事者也是主角,他若跟你說他英俊迷人,一定會顯得很不謙虛;當他敘述自己的英勇事跡,很容易顯得自負虛榮;讀者一眼就看出女主角愛上他,他卻看不出來,他會顯得很笨。還有一項更大的缺點,這類小說的作者沒有一個能完全克服,那就是中心人物——主角兼敘事者——跟他接觸的人比起來可能會顯得蒼白無力。我自問為什麼如此,結果只想出一種解釋:由於主角是作者本人,作者從內在主觀看他,說出他的所見所聞,把自己感受到的困惑、軟弱、猶豫都給了主角;他看其他角色是透過想像力、客觀地從外在觀察;若是像狄更斯這樣有天賦的作家,看待他們的眼光會緊湊精彩,不失趣味感,對其獨特處十分敏銳,使他們生動突出,相對來說刻畫自己時不免就會相形失色。
狄更斯全力激發讀者對他筆下主角的同情,大衛·科波菲爾會任由每個他遇到的人騙他搶他,我實在感到驚訝。畢竟他已在工廠待了幾個月,也曾早晚遊蕩倫敦街頭,又跟密考伯一家同住過,代他們典當東西,還到馬薩爾監獄探望過他們。我們不禁認為:他若是書中所描述的機靈少年,即便那麼小,也該見過點世面,能保護自己了。不過大衛·科波菲爾從頭到尾都表現得窩窩囊囊,他繼續被搶和被騙,似乎從來無法應付困難。他跟朵拉在一起時優柔寡斷,處理家庭生活的一般問題時常識不足,簡直叫人無法容忍;而且他非常遲鈍,竟看不出艾格妮絲喜歡自己。我簡直不相信大衛最後成為了書中所說的成功小說家。他若寫小說,我想會比較像亨利·伍德太太所寫的小說,而不像查爾斯·狄更斯的作品。說也奇怪,他的創造者竟沒有把自己的幹勁、活力和飽滿的精神給予筆下的主角。大衛瘦削俊美;他有魅力,否則他所邂逅的人不會個個鐘愛他;他誠實善良、實心實意,但他真的有點傻,絕對是書中最沒趣的人物。
但是無所謂:書中有好多好多各色各樣、非常生動、原創性十足的角色。他們不真實,但生機勃勃。現實生活中從未出現過密考伯一家、闢果提和巴基斯、特拉德斯、貝特西·特洛伍德和迪克先生、烏利亞·希普母子這樣的人物,他們都是狄更斯想像力的怪誕產物,但他們真有活力、前後一貫,刻畫得那麼逼真,令人信服,使你不自覺地會相信他們。他們誇張卻不虛幻,你一旦認識他們就永遠忘不了。其中最了不起的當然是密考伯先生,他永遠不讓你失望。有人責怪狄更斯最後不該讓他到澳大利亞變成一位受人尊敬的地方官,有些批評家認為他該到最後一頁還維持魯莽、不顧未來的本色。我覺得他們的指責不太公平。澳大利亞是個人煙稀少的國度,密考伯先生儀容俊美、受過教育,而且出口成章,在那種環境下又有這些優勢,我看不出他為什麼不可能謀得官職。我比較不願意相信他這麼聰明、這麼會暗中活動,竟能揭發烏利亞·希普的惡行。
巧合適用於故事時狄更斯向來毫不猶豫地利用巧合,現代小說家覺得有必要把事件寫得合乎或然率,還要儘量弄成不可避免,狄更斯懶得來這一套。當時的讀者們不動聲色接受了最最不合或然率的事,認為狄更斯的作品緊湊、敘事技巧棒極了,我們至今仍會接受它們。《大衛·科波菲爾》充斥著許多巧合。司悌佛乘船從葡萄牙回英國,在離雅茅斯不遠的地方遭遇船難,那個時候去看朋友的人偏偏不是別人正是大衛。狄更斯若想避免這麼不合或然率的事,憑他的技巧應可辦到。他沒有這麼做,因為這一來才有機會寫一個動人的場面。
雖然《大衛·科波菲爾》中聳人聽聞的事件比狄更斯其他小說慣用的少一點,但我們不得不承認:某些書中人的確具有以前所謂「通俗傳奇悲喜劇」的味道。烏利亞·希普就是一個例子。儘管如此,他仍是一個生動的、強有力又可畏的人物;小人物司悌佛的僕人有股神秘、邪門的特質,叫人背脊發冷。我覺得此類型中最叫人困惑的是羅莎·達特爾,她被公認為最失敗的一筆。我認為狄更斯在故事裡本來打算將她派上更大的用場,我猜(沒有任何證據)他沒這麼做是怕冒犯大眾。我自問司悌佛是否是她的情人,她恨他是不是夾雜著渴慕和嫉妒之愛,我不懂還有什麼別的理由能促使她對小艾米莉(戲劇性的人物,我心目中她的一切全是自找的)這般鐵石心腸。
狄更斯曾說:「所有作品我最喜歡這一本;像許多慈愛的父母一樣,我有我最疼愛的小孩,他的名字就叫大衛·科波菲爾。」作家不見得很會判斷自己的作品,但這回狄更斯的判斷非常明智。馬修·阿諾德和魯斯金認為這是他最好的小說,我想我們不妨贊同。倘若這樣,則可以說吾道不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