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音樂產業觀察原創文章,未經授權謝絕轉載
作者 | chelsea
自7月初高調宣布自己將競選美國總統後,說唱歌手「侃爺」Kanye West的推特又成為他的新戰場。這一次,侃爺連發上百頁保密合同,推特炮火直指美國音樂產業,稱之為「當代奴隸制」。
除了數十條情緒激動的指責外,侃爺還上傳了一則視頻。在畫面裡,一座葛萊美獎杯被扔進馬桶,有人在旁對著它撒尿。這段影像在不到一天內觀看量突破兩千萬,也讓「格萊美」一詞登上了推特熱門。
因歌曲版權問題,他點名抨擊了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及索尼/ATV音樂出版公司(Sony/ATV Music Publishing),「在跟索尼和環球的合同結束前,我不會出新的音樂了」。
「希望律師來看看這些合同」,侃爺在推特說到,「音樂和NBA都離不開黑人,但是錢都被白人管理層賺走了」,「我將用盡一切努力來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並且發聲,直到所有藝術家的合同發生改變」。
然而在這一連串推特「宣戰」之後,侃爺的版權爭奪之役能贏麼?
01投入音樂產業的一枚「炸彈」
侃爺往美國音樂產業投下了一枚「炸彈」。
9月16日,這位現年43歲的說唱歌手、製作人和商人,向自己三千萬推特關注者逐頁發布了不少保密資料,包括他在過去約15年間,與Roc-A-Fella、Def Jam Recordings、環球音樂集團籤訂的多份合同。長達114頁的唱片合約詳細公布了專輯錄製預算、預付款額度、利潤分成比例等諸多敏感內容。
公開這些資料,大概率是侃爺為了與唱片公司、音樂發行商博弈所作出的決定,藉以拿回專輯的錄音版權。據他在推特透露,環球音樂集團不為之提供回購音樂版權的機會。
在一段與某匿名顧問的對話截圖裡,對方提及侃爺的錄音版權價值,要比早前Taylor Swift前六張專輯的版權價值(3億美元)更高。該顧問也為侃爺提供了兩種可能的訴訟策略:一是「辯稱環球、索尼沒能充分支持他,以違反合同提起訴訟」,「高風險但高回報」;又或者,侃爺可以選擇與環球音樂共建合資企業,但該建議遭到他本人拒絕。
(侃爺宣稱,在與索尼和環球談妥合同之前,不會再發歌)
侃爺最終選擇了推特維權,試圖借輿論向公司施壓,他揭露了在美國音樂產業中存在多年的版權歸屬問題。「當你籤署音樂協議時,你就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沒有錄音版權,你就無法對自己的音樂做任何事情。其他人可以控制音樂在什麼地點、什麼時間播放,而音樂人就只有名氣、巡演和周邊」,更不要說2020年全球冠狀肺炎疫情的爆發導致巡演帶來的收入銳減。
「為我的孩子們拿回我的錄音版權」,他強調,「地球上90%唱片合約關於版稅,標準唱片合約是你無法收回的陷阱。很多唱片公司會在合約裡放入隱藏的成本,比如『發行費』,好讓他們不用努力工作就能賺到更多錢」。
事實上,經過近一周的發酵,除了少數音樂人如製作人Hit-Boy等人表示支持外,侃爺的推特行動並沒有如預想中一呼百應,或是廣泛取得其他黑人藝術家、運動員的支持與同情。
相反,自從合約被公開後,不少評論認為這不僅沒體現出他的合同有多不公平,相反,還可能會引起很多音樂人的羨慕。以2013年發行的第六張錄音室專輯《Yeezus》為例,侃爺在當時獲得了高達1200萬美元的資金,其中,800萬美元是他可以保留的預付款,另外400萬為錄製預算。而在唱片公司收回成本後,他還能獲得14%至25%的版稅。音樂行業律師Aurelia Butler-Ball在BBC採訪中評價,這種數百萬美元預付款「在行業內罕見」。
合約顯示,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唱片公司為侃爺提供了大筆製作預算及預付款:2005年4月13日,侃爺與環球音樂集團子公司Island Def Jam籤訂了合同,Jay-Z前唱片公司Roc-A-Fella、侃爺的Roc the World也加入了這項商業協議。2005年8月30日,在發行《College Dropout》時,侃爺從Roc-A-Fella處收到了350萬美元,其中230萬美元預付款、120萬為錄製預算。
2011年8月8日,侃爺發行了《Watch the Throne》,收穫高達250萬美元的預算,其中100萬提供給侃爺、其他150萬由Roc-A-Fella管理;2016年2月14號,他發表《The Life Of Pablo》時獲得300萬美元預付款、300萬美元預算,其中22%錄音版稅歸他所有。
不僅如此,在多年音樂製作生涯中,侃爺還常常超出專輯預算成本。比如在製作專輯《Cruel Summer》的同名電影時,他超支了約150萬美元,這部電影至今仍未上映;2013年3月的備忘錄也顯示,專輯《Yeezus》超出預算約150萬美元。
娛樂體育律師Zach Gainous在接受DJBooth採訪時表示,侃爺與Roc-A-Fella籤下的第一筆交易對他來說不是很有利,但是考慮到他之後收到高額預付款,以及後來他的製作經常超預算,侃爺與環球音樂集團籤下的第二筆合約就相當有利了。這個時期,由於侃爺的人氣上升,他也收穫了更高的收入分成,從過去的14%錄音版稅分成、50萬以上專輯銷售額14.5%分成、100萬張以上專輯銷售額15%分成,分別提升到了18%、18.5%和19%。
誠然,唱片公司提供的高額預付款未必能取代錄音版權,但隨之而來的資金資源加持、人氣的上漲、商業版圖拓展,仍為他帶來了大量財富。去年,福布斯公布了2019年Hip-Hop藝人前20名收入榜單,侃爺以1.5億美元稅前收入位列榜首。
02侃爺的音樂版權之戰
侃爺推特「宣戰」,此舉背後是長期以來美國音樂的版權之爭。
儘管在數字時代,每天都有大量歌曲被製作出來投向市場,但在面向億萬消費者的商品流通過程中,稀缺的優質音樂版權仍舊備受追捧。作為全球最具人氣的歌手之一,侃爺等頭部藝術家的熱門專輯猶如一座金礦,具有極高的議價權,不斷產生巨額收益。這也正是侃爺希望給子女留下的遺產,即依靠錄音版權獲得長期利潤。
對於音樂人來說,拿回「屬於自己」的錄音版權並不容易,中間牽涉到複雜的美國音樂版權制度。眾所周知,音樂是智慧財產權,而版權則是社會所賦予的「有限法定壟斷」。最早,美國對音樂版權的保護可以追溯到1909年的《版權法》,在之後百年間經歷了多次政策更替,發展更加成熟、完善。尤其,1976年的《版權法》明確規定了在版權轉讓35年後,音樂人可以從版權管理公司那裡收回自己的授權,而不再是過去一次合同籤訂後,不得不放棄權益的情形了。
如今,按照音樂版權法的規定,一首歌曲由詞曲作品、錄音作品兩部分組成,對應著詞曲作者擁有詞曲作曲版權、歌手樂隊擁有錄音作品版權。法律也賦予了音樂人多種類型權利,如表演權、機械複製權、同步權、音樂劇演出授權、印刷權、樣品使用權等等,產生了表演版稅、機械複製版稅、同步版稅、印刷版稅等不同的收入來源。
中金公司《從中美比較視角看音樂版權市場趨勢》報告提到,當前音樂市場存在多方參與版稅分配的情況,構成了完整的產業鏈,覆蓋詞曲作者(擁有歌詞作品)、版權管理公司、唱片公司、歌手(擁有錄音作品)四類角色。一方面,詞曲作者將作品授權至版權管理公司或者版權代理商,並且從第三方機構獲得收入再進行分成;另一方面,歌手則是從唱片公司或代理錄音作品版權的第三方機構獲得收入,並與唱片公司分成。
在這之中,大型唱片公司,如環球音樂集團、華納音樂集團、索尼音樂娛樂,是現代音樂產業的核心。根據2018年的數據可知,三大唱片公司佔全球唱片製作市場份額之和高達70%,牢牢佔據著產業的主導地位。
唱片公司的強勢,也造成了音樂人的妥協。除了特別有影響力的藝術家,普通音樂人在與唱片公司協商籤訂合約時往往會做出讓步,選擇從唱片裡獲得分成,而錄音版權歸屬唱片公司。年輕的音樂人籤下了合約但也埋下了隱患,數年後,條款不平等引起的紛爭不在少數。去年Taylor Swift的版權之爭鬧得沸沸揚揚,她所製作的前六張專輯錄音版權亦是歸前東家Big Machine Records所有,並且被賣給了她極力反對的商人Scooter Braun。
音樂人在與大公司進行版權對壘時,似乎總佔據弱勢。對於侃爺來說,他究竟能否藉此舉成功收回自己的錄音版權?
對此,娛樂文化產業律師趙智功在接受新音樂產業觀察的採訪時表示,「Kanye West與Def Jam之間的唱片合同有很清楚的約定:Kanye West早期最經典的幾張唱片,是以works made for hire(僱傭作品)形式獲得,其母帶權都是Def Jam的資產。」
母帶,即一首歌曲完成了全部後期製作後的原始錄音。誰擁有了母帶權,就意味著對歌曲的灌錄、分銷、修改、重製等多個方面具備決定權,能從中獲得源源不斷的收益。對於音樂人或唱片公司來說,母帶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這種合同籤訂模式非常巧妙,完美避開了美國版權法案(Copyright Act)的203條規定。我想Kanye目前的團隊應該也知道,藝術家的作品如果轉讓給一家公司,35年後是可以強制回購的,但是Def Jam採用的是works made for hire的形式,Kanye從始至終都沒有強制回購權。」
趙智功律師解釋道,「這就好比一個優秀的設計師,為建築商設計了一個摩天大樓,設計師提供創意和靈感、建築商提供資金。大樓蓋好了,即使合同被認定無效或者解除,設計師也無法把摩天大樓搬走」。
不過,儘管侃爺回購早期作品較為困難,他卻有可能提前拿到後期發行的專輯錄音版權。他在2012年籤訂的一份利潤分成協議顯示,侃爺如果能將《Yeezus》、《The Life of Pablo》的錄製費用賺回來,就可以在作品發行20年後,即2033年和2036年,分別拿回自己第六、第七張專輯母帶權。
對於侃爺來說,能否通過推特維權方式獲取更多利益尚無定論,但他的所作所為無疑是對美國音樂產業的一次衝擊。
03藝人公開發聲,能消除音樂的不平等嗎?
當下,越來越多的頭部音樂人選擇站出來,為不平等的商業條款發聲。參考去年Taylor Swift與Big Machine Records的版權之爭,頭部藝人與大型唱片公司之間公開的版權糾紛,會對美國音樂產業帶來一定的影響,也引發輿論的高度關注。
這次侃爺呼籲更多人一起「戰鬥」,甚至還想拉上Taylor Swift一起參與,他在推特上表示要親自約見Big Machine Records現任老闆Scooter Braun,來幫Taylor拿回屬於她自己的錄音版權。不過在這一番博人眼球的舉動後,他能否撼動整體市場帶來變革?
「我認為頭部藝人比較難撼動整個格局,即使是最頂尖的頭部藝人,單獨靠幾個人或一個團隊去改變一個體制是很難的。改變,也許只能從革命性的技術出發,才能產生真的影響」,針對這個問題,趙智功律師如此回答。
許多音樂人正在尋求對作品錄音版權的掌控,通過從唱片公司購買、合同結束後公司歸還母帶權、或者法律訴訟等途徑拿回來。比如歌手Rihanna就花費巨資買下了Def Jam時期她所有專輯的母帶版權;歌手Prince在2014年從華納兄弟唱片拿回了前十八張專輯的母帶;Taylor Swift在離開Big Machine、加盟環球音樂旗下Republic Records時,也獲得了籤約環球期間母帶的所有權,確保未來從根本上控制自己的作品。
然而時至今日,全球音樂藝術家們仍未形成一個緊密的聯盟、共同向唱片公司等合約方爭取更大的利益。即便在Prince、Taylor Swift等大牌藝人的接連警告下,依舊有不少年輕音樂人前赴後繼,選擇投入大型唱片公司的懷抱,甚至以放棄自己的錄音版權為代價也在所不惜。在議價權有限的新人時期,比起遙遠的巨額錄音版權收入,能夠讓眼下的自己有錢和資源製作、發行新專輯似乎顯得更為實際一些。
「如果是傳統路線,好的例子是美國體育聯盟,大家可以了解一下NBA、NFL、MLB的運營模式,球員工會是非常強大的,幾十年來一直都在維持一個良性循環的平衡,強大如喬丹,也無法一個人撼動整個格局。但是我們也要接受現實,因為在音樂行業,任何國家,讓特立獨行的藝術家們團結起來,都是很難的。Kanye難道和Taylor Swift聯合起來對抗環球UMG嗎?幾乎是不可能的」,趙智功律師坦言,「即使Kanye West通過自己強大的個人影響力去生討,但法律還是法律,理性而冰冷。」
或許侃爺距離實現他目標的那一天,道路依然非常的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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