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林志安 通訊員唐歡 文/圖)看到一輛鑰匙沒拔的電動車,彭某直接將車騎走了。當民警將彭某抓獲時,他竟辯稱:「我又沒撬鎖,這不違法吧,我的電動車就是這麼被騎走的。」
彭某將鑰匙沒拔的電動車騎回家
「謝謝你們,幫我追回被盜的電動車。」15日上午,泉州市民賴小姐從豐澤公安分局烏嶼派出所領回被盜的電動車,對民警快速破案、追贓挽損豎起大拇指。
8日下午5時許,家住豐澤區華大街道某小區的賴小姐急匆匆趕到派出所報案:「我的電動車被人偷了!」賴小姐告訴民警,當天中午12時許,她去中駿世界城購物,將電動車停在廣場前的電動車停放點,下午5時,等她要取車時,發現電動車已經不見蹤影。「怪我太大意了,下車忘了拔鑰匙,鑰匙就插在車上。」賴小姐說。
接報後,烏嶼派出所啟動「小案快偵」機制。民警調查發現,當天下午3時許,一名穿著條紋襯衣的男子將賴小姐的電動車騎走了。經進一步調查,民警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彭某的落腳點,並在轄區東星社區的出租房內將其抓獲,追回被盜的電動車。
「這不違法吧?鑰匙就掛在車上,我又沒有撬鎖。我之前的電動車就是因為鑰匙沒拔被騎走,既然我的車鑰匙沒拔可以被騎走,那這輛電動車我也可以騎走!」面對民警的訊問,彭某的說辭令人哭笑不得。
原來,8日那天,55歲的彭某從東星社區走了近5公裡的路到中駿世界城永輝超市買菜,買完菜很累的他出來看到廣場上有一輛電動車鑰匙未拔,他心中一陣竊喜,把鑰匙一轉就把車騎走了。
「警察同志,我把這輛車還回去是不是就沒事了,車也沒壞,我只是借用了幾個小時而已,這並不犯法……」在訊問室裡,彭某一直辯稱自己沒有違法。
「只要是盜竊他人財物,都是違法行為。」民警對彭某進行了普法教育,告知這是違法行為。最終,彭某因涉嫌盜竊被處以行政拘留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