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跟蹤調查山西中陽鋼鐵汙染事件
山西中陽鋼鐵汙染事件遇「難」 至今仍在違法排汙
多次反映汙染問題 當地部門「無能為力」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朱兵 口吳松茂 梁軍 )2019年7月,消費日報曾報導了中陽鋼鐵有限公司汙染問題,當時引起了中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當地相關部門及中陽鋼鐵有限公司表示,會全力整改該企業的汙染問題,以保障老百姓的徹身利益。
記者三次跟蹤調查:未有好轉
在2019年8月11日,記者即跟進調查中陽鋼鐵汙染問題。當地村民告訴記者,自從曝光後,中陽鋼鐵沒有停止違法行為,依舊傾倒工業廢渣,在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8日舉辦「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期間也不曾停止。2019年10月15日,記者第三次回訪中陽鋼鐵相關汙染問題,同樣看到中陽鋼鐵並未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改,且原來受到汙染的面積範圍明顯擴大。
違規傾倒未有停止
2020年4月24日,記者第四次暗訪中陽鋼鐵汙染問題。當天的《呂梁日報》頭版頭條報導呂梁市正在召開兩會。記者看到,曾報導過的原長2000米、寬500多米佔地面積約有70畝的填埋場所,現在明顯擴大了面積,也增加了工業廢渣的填埋深度,目測面積幾十畝,運輸工業廢渣的車輛正不斷進行廢渣傾倒。
針對中陽鋼鐵公司汙染問題,記者多次向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及相關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多個部門人員表示,會了解情況並督促落實。
記者手記: 企業無視法規還是監管不力?
新《環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汙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汙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汙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也就是說,新《環保法》賦予了執法部門強制執行權,在遭遇拒絕、抵抗的時候,執法部門完全可以依法強制執行。從中陽鋼鐵有限公司對汙染問題沒有做出有效整改的事實可以看出,當地執法部門並未有效利用職能來監管和懲治企業的不法行為。
記者認為,中陽鋼鐵有限公司汙染事件嚴格來講,不止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衝突,而是既得利益者對普通民眾及其子孫後代生存權的侵犯。是什麼原因讓出現問題近一年時間的中陽鋼鐵有錯不改?當地相關部門是否做到了盡忠職守、依法行政,是否履行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要求。
記者堅信,邪不壓正,人民的生命健康大於天,多年的違法排汙、汙染環境的嚴重不法行為,終將會被制止,當地的生態環境終將會恢復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