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陝西省檢察院獲悉,今年6月份,偵查機關分批將五個網絡開設賭場案件移送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五起案件,六名被告人,作案手法基本一致。通過手機閒聊APP創建一個麻將群,群稱呼為「快速反應部隊」「娛樂群」等不同名稱,制定賭博規則,開設網絡賭場,多次、組織多人參與賭博,通過抽頭漁利的方式獲利,玩出麻將新境界:划水走一波,推倒胡走一波,氮氣划水再來一波......玩法不同,規則一致,想玩?可以,得發紅包。此「紅包」,就是組織者從每局賭資中抽取的「房費」,由每局的大贏家支付。「房費」不等,從10元到30元,累計下來,每個組織者抽頭漁利都不在少數。
根據以往辦案經驗,檢察官們組成辦案團隊,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集中審查這五起網絡賭博案件。檢察官們從證據入手,將每個賭博網站招攬賭客的方式、麻將的玩法、賭客參與的流程,還有涉案賭資數額、帳戶等核心數據逐一審查,從取證的合法性到調取證據的保存方式,從充值明細到資金流水,去蕪存菁,核對、補充偵查機關提交的證據,確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在審查起訴過程中,檢察官提訊被告人後發現,他們有個共同的疑問:手機上玩遊戲的多了去了,怎麼自己就犯罪了呢?
寶塔區人民檢察院今年8月份在延安融媒體中心錄製的一期《檢察院線:警惕和遠離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賭博犯罪》中講到,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用微信、支付寶等平臺發紅包、搶紅包本是人們相互之間活躍氣氛、增進感情的一種方式,卻讓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嗅到了商機,被利用作為開設賭場的平臺,妄圖以沒有現實場所、沒有現金往來等理由逃避法律制裁。
2018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5件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指導性案例。其中106號指導案例明確了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邀請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攬賭客,並利用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根據設定的賭博規則,以搶紅包方式,在一段時間內持續組織網絡賭博活動的行為,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
檢察官們通過開展釋法說理,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解釋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讓其對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有明確的認知;另一方面,通過擺事實講證據,解釋開設賭場罪的犯罪數額計算方法,讓其對自己的刑期計算有清楚的了解,並依法提出了量刑建議和適用程序。
五起案件,六名被告人,均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均認罪認罰,自願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寶塔區人民檢察院集中將案件起訴到寶塔區人民法院後,六名被告主動退贓。寶塔區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對六名被告依法作出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