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富士電視臺報導,日本琦玉縣川口市兒童諮詢所報警稱,一名於2020年7月出生男嬰和兒童諮詢所失去了聯繫,無法確認其安危,警方隨後展開調查。
11月26日,在川口市的一間公寓內,日本警方找到了嬰兒的父母,兩人皆擁有中國國籍,在被問及嬰兒在哪裡時,女方指了指公寓裡的冰箱。
"孩子在那裡。"
警方在冰箱裡找到了嬰兒的屍體,這對男女也因此被警方逮捕。
在接受訊問時,女子交代之所以會將孩子放進冰箱裡,是因為他的聲音太吵了。
類似的事件也曾在國內發生過。
廣州的馬某和楊某是一對情侶,因意外懷孕,馬某在男友租住的出租房內順產出了一名活體男嬰。但這對情侶並沒有做好當父母的準備,於是他們將新生兒裝在了一個廢棄紙箱裡,並用塑膠袋草草包裹之後扔在了出租屋樓下的垃圾桶旁,並前往醫院就醫。
醫護人員在救治馬某的過程得知了此事,並將此事告知了警方,民警趕忙展開了搜尋工作,並在當地的垃圾壓縮站找到了被遺棄的男嬰,但寶寶早已被凍死了。
莆田的吳某未婚先孕,在當地某店鋪的衛生間內產下一名女嬰,因害怕自己懷孕影響了父母的臉面,吳某痛下殺手,用剪刀將自己的孩子刺死。吳某隨後因產後大出血被送往醫院救治,此事也在吳某接受治療時被警方察覺的。
有人說,當父母不用考試,這才是最可怕的事。
FBI公布的一項犯罪統計數據顯示,針對5歲以下嬰兒的謀殺案中,超過一半的兇手都是孩子的父母,另外還有百分之30是孩子父母的友人和其他親屬所為。
父母殺嬰並不是中國和日本的個例,在世界所有國家都普遍存在。
在嬰幼兒保護方面,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在這件事情上,我們不妨借鑑一下其他國家多年發展出來的先進經驗。
美國在兒童虐待相關議題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1974年,美國便出臺了《兒童虐待防治法案》。
1983年,美國聯邦政府設立了兒童虐待預防周和預防月。
1996年,聯邦撥款在各州建立了兒童虐待防治項目,並設立了相關工作組。
2010年,美國設立了低齡期家訪制度,防止兒童虐待案發生。
而日本對虐童事件處理得一向十分嚴格。
日本法律將虐童行為分為了4類。
第一類為身體虐待,指的是劇烈搖晃嬰兒,甚至毆打虐待嬰兒。
第二類為性虐待,指的是性侵兒童,或強制兒童目睹性行為。
第三類虐待為放之不管,指的是不給孩子提供充足的食物,以及單獨將孩子鎖在車裡等等。
第四類虐待指的是心理虐待,指的是父母無視孩子,或者在照顧孩子時過度偏心,以及讓孩子目睹了家暴的發生。
詳盡的分類使得司法部門在處理兒童虐待案件時能夠有法可依,在量刑上也較為明確。
日本政府也一直在宣傳兒童虐待的嚴重性及危害性,並將每年11月定為了"防止虐待兒童月",各類團體會在11月間舉辦各種活動,呼籲大家關注這些問題,儘量減少兒童虐待案件的發生。
與此同時法律也明文規定,如果有人目睹了虐待兒童事件的發生,應立即撥打"189"報告求助。
除此之外,日本47個都道府縣都設有"兒童諮詢所",本案中向警方求助的便是當地的"兒童諮詢所",該機構受日本財政支持,專職負責兒童虐待案件。
據統計,每年兒童諮詢所都會處理10餘萬起兒童虐待事件,有效保護了兒童的生命與健康。
先針對性立法,再建立專業機構進行監督,這些國家大多是按照該路線逐步建設兒童保護系統的。
基層的宣傳預防和法律的明確完善同樣重要,在處理兒童虐待這件事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