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通報: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19起
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1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高碑店派出所主任科員張碩受賄問題。張碩在擔任社區民警期間,為轄區內非法經營網吧行為提供幫助,多次收取現金,共計人民幣3萬元。經朝陽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碩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5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西青區衛計委原副主任郭忠會違規將公款借給私企老闆用於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發獎金和福利等問題。郭忠會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私自將共計650萬元公款借給私企老闆,用於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超標準、超範圍發放獎金和福利69.78萬餘元;違規支出招待費等11.35萬餘元。西青區紀委給予郭忠會開除黨籍處分,區委組織部給予其免職處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津南區黑牛城管委會黨總支原書記趙春年違規借用公款購買限價房謀取利益問題。趙春年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以某公司名義向黑牛城管委會所屬勞動服務中心借款65萬元,用於違規購買津南區星光管委會為職工所建的限價房,賺取市場差價,謀取利益。津南區紀委給予趙春年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武清區崔黃口鎮經管站原站長王武軍將巨額公款存入個人帳戶用於其弟從事營利活動問題。王武軍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指使經管站副站長王某先後兩次將共計20萬元公款轉入其本人在中國郵政銀行開具的個人帳戶中,並將其中10萬元用於其弟從事營利活動。經武清區委批准,區紀委給予王武軍開除黨籍處分,區人力社保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寧河區豐臺鎮大韓村原黨支部書記安建佳虛報種糧土地面積騙取國家補貼款問題。安建佳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虛報種糧土地面積,騙取國家補貼款4.2萬餘元,除部分用於村務支出外,將其中1.94萬餘元,用於個人消費。寧河區紀委給予安建佳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靜海區王口鎮勞服中心原主任馬洪發巧立名目違規收取老年人拍照費問題。馬洪發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以核實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待遇人員情況為名,給301位老年人拍照,違規收取費用3010元。靜海區紀委給予馬洪發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區人力社保局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解除其王口鎮勞服中心主任職務。(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承德市興隆縣森林公安局幹警不作為問題。興隆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報警後,幹警崔承有、高孝全對群眾反映問題未及時處理,致使案件長達22個月未查結,造成不良影響。興隆縣紀委分別給予崔承有、高孝全黨內警告處分。
2.廊坊市香河縣蔣辛屯鎮人大副主席陳建波侵佔農用物資問題。2015年5月,陳建波將上級免費發放給蔣辛屯鎮的冬小麥「一噴三防」物資私自贈送給其姐夫,後該物資被其姐夫非法變賣,折合人民幣3.4672萬元。香河縣紀委給予陳建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保定市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員肖鐵民挪用社保補貼款問題。博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員肖鐵民,利用職務之便,共挪用50萬元社保補貼款,其中49萬餘元用於購買股票。博野縣紀委給予肖鐵民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肖鐵民刑事責任。
4.邯鄲市復興區康莊鄉於二莊小學亂收費問題。2015年秋季,邯鄲市復興區康莊鄉於二莊小學違規向學生收取學籍卡費、紅領巾費、計劃外教輔材料費,共計1.7236萬元,該校校長李興軍負有直接責任。邯鄲市復興區文教體局給予李興軍行政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大同市左雲縣雲興鎮原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潘志廷受賄等問題。潘志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水窯鄉某煤礦承包人沙某某變更股權,並索取500萬元進行高利放貸,獲利144萬;潘志廷隱瞞個人重大事項,未如實申報一套價值128萬元的房產。此外,潘志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經左雲縣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左雲縣委常委會議2015年8月10日批准,決定給予潘志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太原市杏花嶺區中澗河鄉七府墳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高保俊侵佔集體資金等問題。高保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集體資金19.93萬元為本人投保商業險,並獲利2.57萬元;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將村集體所有的房產以低於會議研究決定的價格出售給他人,給村集體造成損失25.92萬元。此外,高保俊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5年1月30日,經太原市杏花嶺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高保俊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晉中市壽陽縣南燕竹鎮原衛生院院長、黨支部書記韓慧貪汙公款等問題。韓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提高南莊衛生院綜合業務樓及附屬工程造價方式貪汙公款6萬元;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公款報銷個人出國旅遊費用1.39萬元;在南燕竹鎮衛生院工程中,為工程承包人提供便利,收受現金、購物卡共計2.83萬元,並接受其提供的裝潢材料及人工費3.56萬元。2015年11月24日,經壽陽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韓慧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陽泉市郊區李家莊鄉甄家莊村原出納賈銀花、原會計梁小雲挪用集體資金問題。賈銀花夥同梁小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集體資金34萬元,以個人名義在郵政銀行多次轉存,併購買理財產品。2015年9月25日,經陽泉市郊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賈銀花、梁小雲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20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興安盟農牧場管理局杜爾基農場黨委書記、場長張文明濫用職權和貪汙問題。張文明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損失32.3萬元;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國有資金1萬元。2015年9月,興安盟農牧場管理局給予張文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判處張文明有期徒刑兩年。
2.科右前旗大石寨鎮寶門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孟慶國套取鐵路佔地補償款等問題。孟慶國在任職期間,無標的物獲取鐵路佔地補償款16.25萬元,用於償還建寶門村村部材料款,未入村帳核算;在村幹部已領取工資情況下,又將村幹部工資在大石寨鎮經營管理站報銷,套取工資3.08萬元;以村民隋某名義承包硬化村部球場地面,並自製票據套取現金3萬元。2015年8月,科右前旗紀委給予孟慶國開除黨籍處分,並將違規資金6.08萬元予以收繳。
3.科右前旗俄體鎮永遠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恆鑄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劉恆鑄將退耕還林成果基本口糧田項目中的1組發電機組作價2500元歸戶給非本村村民,用以抵頂村裡債務,雙方未籤訂相關協議,欠據、收據等票據未入帳;另19組發電機組作價歸戶款部分用於該項目水利設施管護維修支出。2015年8月,科右前旗紀委給予劉恆鑄黨內警告處分。
4.烏蘭浩特市斯力很現代農業園區國光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崔永傑套取國家良種補貼等問題。崔永傑在任職期間,在申報化解國光村農村牧區「普九」教育債務時,以李某某名義套取資金5萬元;利用職權,套取國家各項良種補貼4.1萬元,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43.52萬元,套取國家農機補貼9.52萬元。此外,崔永傑經手對外發包村集體機動地342.75畝,收取發包收入21.33萬元,未按規定入帳,屬坐收坐支;違規為長子崔某某和外村人員趙某某申請低保,2人領取低保費4410.25元。2015年6月,烏蘭浩特市紀委給予崔永傑開除黨籍處分,違規資金4.5474萬元予以收繳。
5.阿爾山市天池鎮阿爾山村黨支部書記劉福生違反財經紀律直接經手購置輪胎款等問題。阿爾山市天池鎮阿爾山村黨支部書記劉福生,直接經手購置價值2.04萬元的輪胎,而且該項購置輪胎款既未開具發票,也未入帳核算。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劉福生黨內警告處分。
6.阿爾山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吳玉忠審批失職致使他人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問題。阿爾山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局長吳玉忠,在審核五岔溝鎮富康居委會居民鄭某某申請農機購置補貼資料時,疏於審核並予以籤批,致使鄭某某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7.51萬元。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吳玉忠黨內警告處分。
7.阿爾山市明水河鎮西口村村委會主任朱崇高違規開具證明致使他人騙取農機購置補貼問題。阿爾山市明水河鎮西口村村委會主任朱崇高,為西口林場職工宋某某開具西口村村民證明,使其以該村村民身份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9.51萬元。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朱崇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阿爾山市天池鎮伊爾施村村委會副主任瞿永豐違規開具證明材料使他人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問題。阿爾山市天池鎮伊爾施村村委會副主任瞿永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並非伊爾施村村民的下崗職工李某某開具伊爾施村村民證明,使李某某以伊爾施村村民身份違規享受農機購置補貼1300元。2015年8月,阿爾山市紀委給予瞿永豐黨內警告處分。
9.烏蘭浩特市葛根廟鎮浩特營子嘎查會計張鐵山虛報冒領糧食補貼和農資補貼等問題。張鐵山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糧食補貼和農資補貼5.1萬元;貪汙退耕護還林款2206元;挪用化解鄉村債務款3.7萬元;夥同他人騙取種植保險賠償1.8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張鐵山開除黨籍處分。
10.烏蘭浩特市太本站鎮建設村村委會主任蘭玉與村會計任玉山私分集體資金問題。蘭玉與任玉山借職務之便,相互串通,利用為村集體購買機井低壓電力設施改造所需電料之機,私分集體資金6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分別給予蘭玉、任玉山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分別判處蘭玉、任玉山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
11.烏蘭浩特市葛根廟鎮副鎮長韓金鎖、林業站站長劉旭、土地所辦事員高付偉失職導致多發放徵地補償款問題。高付偉在徵收土地時,沒有認真核實承包合同,多丈量有壟荒地29.3畝。群眾反映該情況後,韓金鎖與劉旭未認真調查核實,導致決策失誤,多發放徵地補償款27萬元,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韓金鎖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劉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高付偉黨內警告處分。
12.烏蘭浩特市義勒力特鎮政府辦公室原主任張立輝夥同他人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問題。張立輝在擔任烏蘭浩特市機場徵地小組成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虛增徵地面積,夥同他人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33.4萬元,並分得其中5.4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張立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張立輝刑事責任。
13.烏蘭浩特市葛根廟鎮白音烏蘇嘎查黨支部原書記高滿柱侵佔瓜分集體草原承包款等問題。高滿柱在任職期間,通過偽造合同的方式,先後將883畝、238畝、151畝集體草原非法轉讓給他人牟利,並將其中部分承包款總計6萬元侵佔瓜分,自己分得其中1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高滿柱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高滿柱刑事責任。
14.烏蘭浩特市土地徵稽處原職工周俊鵬夥同他人虛增徵地面積騙取徵地補償款問題。周俊鵬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虛增徵地面積,騙取徵地補償款33.4萬元,自己分得其中11萬元。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周俊鵬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周俊鵬刑事責任。
15.烏蘭浩特市永聯鎮紅勝村黨支部原書記高龍海、村委會原副主任王明森違規與其他單位籤訂用地協議問題。時任永聯鎮紅勝村黨支部書記高龍海,未經村民代表大會開會討論通過,私自與市水務局協商,同意將烏蘭浩特市汙水處理廠南側洩洪區內已形成建築垃圾處理廠的15畝棄耕地作為市水務局的苗圃用地。高龍海讓時任紅勝村村委會副主任王明森代表紅勝村與市水務局籤訂《用地協議》。烏蘭浩特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高龍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王明森黨內警告處分。
16.通遼市開魯縣小街基鎮沼根村村委會主任沙樹文私自收取土地承包費套取村集體資金問題。沙樹文利用職務之便,私自續包沼地,收取承包費19.02萬元未入村帳;多次用虛假單據套取村集體資金6.22萬元。開魯縣小街基鎮黨委決定取消沙樹文預備黨員資格,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7.通遼市奈曼旗固日班花蘇木固日班花嘎查黨支部書記佟馬連套取截留補貼款等問題。佟馬連利用職務之便,套取農業保險理賠金1.6萬元,套取玉米良種補貼8000元;截留牧草良種補貼資金3.525萬元,用於嘎查集體支出。奈曼旗紀委給予佟馬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套取的農業保險理賠金、玉米良種補貼全部收繳上繳財政,截留的牧草良種補貼資金交固日班花蘇木政府按有關政策處理。
18.通遼市科左中旗協代蘇木努很格勒嘎查嘎查達胡長青揮霍浪費集體資金用於招待問題。通遼市科左中旗協代蘇木努很格勒嘎查嘎查達胡長青,揮霍浪費集體資金2.88萬元用於招待。通遼市科左中旗紀委決定,給予胡長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9.通遼市庫倫旗庫倫鎮哈爾稿社區黨支部書記阿木古冷多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及農業補貼問題。庫倫旗庫倫鎮哈爾稿社區黨支部書記阿木古冷,利用職務之便,多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及農業補貼,共計3324.41元,佔為己有。庫倫旗紀委給予阿木古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通遼市科左後旗查日蘇鎮公司嘎查不規範管理使用高速公路佔地補償費和取土補償費等問題。通遼市科左後旗查日蘇鎮公司嘎查,在管理使用長春到深圳高速公路佔地補償費和取土補償費帳目中,招待費多,自製單據多,會計資料管理不規範,較大項目沒有履行民主監督管理決策機制,財務管理不規範,帳簿不健全等。通遼市科左後旗查日蘇鎮黨委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司嘎查黨支部書記于濤黨內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