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傷害了你,該不該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有個段子挺有趣的:如果每個人都以眼還眼,全世界的人都瞎了。
但是,一直以來,我們遵從的一個準則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禮讓三分;人再犯我,我還一針;人還犯我,斬草除根。或者,人若犯我,直接斬草除根了。
而且,這種乾脆直接火爆的方式,在我們生活中更常見。
因為最近我一朋友被頻繁借錢,借她錢的人平時不聯繫,一到借錢就跟我朋友求助,還理所當然的樣子,而且從來不還錢。然後,我的朋友不借又覺得難為情,但是又很討厭她的朋友這個每次要命的借錢行為,最重要的是每次都找我抱怨。一怒之下,我就為朋友打抱不平了。
我的朋友信仰基督,平時像我那麼慫,很不會拒絕別人,唯一不同的是,我沒有信仰,下定決心拒絕之後不會很內疚。
周六那天想出去走走,就跑去基督教會,那天的分享者說:「若是有人打你的右臉,理應伸出你的左臉,讓對方再打一巴掌。若是有人向你借貸,不應推脫。」
我當時覺得震驚極了。
分享者根據《聖經》等解釋了很多,我因為不熟悉就不在這裡說了。但是,他當時說了一個很重要的解釋點:大多數人都是右撇子,想想別人打我們的右臉時手是怎麼打的?
嗯?手背打的。
那為什麼還伸出左臉讓對方打呢?因為根據當時的文化認為,用手背打的侮辱性比用手掌打的侮辱性更強。
可以理解,但是我還是想當場吐血三升。
因為這個話題,我無意中搜到普方殺人案,大意是2000年在上海,中國四個剛成年的貧困小男孩,無意中闖入德國人普方的家中想謀財,但是因為語言不通,四個男孩最後殺害了普方一家,普方的父母知道這個悲痛的消息之後,來到中國並且寫信到中國法院,希望不要對這四個男孩執行死刑,不過最後還是死刑。悲痛中,普方的父母在四個男孩的家鄉建立學校,讓那個貧困地區的更多人受到教育。
以德報怨的典範。
可是,如果被別人欺負,還以德報怨,不是顯得我們很弱嗎?
還有一句很流行的話,如果一條瘋狗咬了你,你要反咬它一口嗎。咦,和之前我說過,因別人的事把自己的生活重心轉到無關緊要的事情上面來更虧的觀點相似了。
我本來還想繼續搜更多,一朋友直接說:說這麼多,可是有的人就是沒有傷害啊,也不覺得有傷害啊。
當時,我被這麼純潔的一類人感動到了,甚至覺得很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為無法被傷害的超級英雄。
可是,轉念一想,這種類型的人在我們的討論範圍內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