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直管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隨著2021年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進入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從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節前,在全省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內容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二、行動目標
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20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20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企業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節前)。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檯帳,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帳。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督辦、明察暗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各地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各地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特別是對村鎮道路、扶貧安置房、學校改造、水電管網亮化工程等易發生欠款欠薪的項目,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推廣應用河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系統,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五)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市、縣,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將派人員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請各地區於2021年1月1日前報告本地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行動階段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各地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聯 系 人:邵執敏 宋崇洋
聯繫電話:0371-69690302、69690301(傳真)
郵 箱:hnsldbzjc@163.com
附件: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情況
2020年11月5日
責任編輯: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