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傅汝萍
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肖祖華
智慧型手機使用頻率越來越高,低電量成為人們的新煩惱,隨時隨地能充上電成為新的需求,應運而生的共享充電寶市場迎來爆發。據艾媒諮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共享充電寶用戶規模增長達到3.05億人。然而,共享充電寶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遭到不少消費者詬病,歸還仍計費、好借不好還、押金難退、客服聯繫不上、漲價等問題頻遭吐槽。今年以來,《湘問·投訴直通車》已經審發有關共享充電寶的投訴240餘條,涉及多個品牌。其中,怪獸、小電、搜電投訴量居前。
共享充電寶成經濟熱點
近年來,共享經濟是大趨勢,除共享汽車、共享單車等大件共享產品火爆外,共享雨傘、充電寶、醫藥箱等小共享產品也廣受歡迎。尤其是共享充電寶,隨著居民在移動端上網時間越來越長,特別是短視頻等應用的快速推廣以及5G技術開始進入商用,居民手機電量消耗不斷上升,而智慧型手機電池相關技術未有重大突破,大家對共享充電寶的需求越來越大。
丁先生是一個文字工作者,很多時候都是手機辦公,電量用得特別快,以前,每次出門,必備充電寶。但充電寶攜帶不便,每天需要提前充電。現在,共享充電寶遍地開花,上哪裡都可以隨時找到充電的地方,為他省了大麻煩。
有著丁先生一樣感受的不在少數,艾媒諮詢發布的《2020年共享充電寶行業分析報告》顯示,今年,雖受疫情影響,共享充電寶用戶數仍然達到2.29億。
近日,記者走訪長沙市場時發現,大部分的商場、餐廳、機場、火車站、酒店、KTV、酒吧、美發足浴和景區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場所都有共享充電寶,連在荷花池菜市場門口的小店內,都有充電寶。而且,一般每一家店都有兩個以上的品牌,餐飲店以美團充電寶為主,其他商店以街電、怪獸、小電居多。
消費者的認可,也促進了行業的飛速發展,據企查查數據,2020年1月至6月,我國充電寶相關企業註冊量為281家,其中第二季度註冊量為174家,環比上漲62.6%。
火熱的市場需求,也引得資本紛紛搶入。聚美優品收購街電,並成為其最賺錢的項目;今年4月,曾全線退出市場的美團充電寶強勢回歸;騰訊、元璟資本、紅杉中國、高榕資本、德同資本等投資「小電科技」,衝刺「共享充電寶第一股」。
共享充電寶已經成為共享經濟的新熱點。街電科技、來電科技、小電科技和怪獸充電組成的「三電一獸」,加上強勢歸來的美團,火藥味十足。
便利的背後問題不少
共享充電寶加速城市拓展和點位布局,然而在快速生長過程中,種種亂象也開始出現。
肖先生在《湘問·投訴直通車》投訴稱,他在洗腳店使用過一次充電寶之後,每月該充電寶便從他微信裡扣除會員費14.9元,自己連怎麼成為會員的都不知道,也並未註冊會員,而且不能取消會員,只得每月看著它從帳戶上扣錢,「我認為這種行為是欺詐,是霸王條款,是掠奪他人財產。」肖先生氣憤地表示。
張女士投訴稱,自己在一個商業廣場用微信掃碼使用了充電寶,使用時長約半小時,用完之後插還回去,沒有及時收到歸還信息,因為急著有別的事忘了此事,過了4天,收到簡訊說她沒有還充電寶,聯繫客服只是讓她去商場找到充電寶的編碼,拍照並確認歸還,她去看的時候編碼根本看不到,由於害怕影響到徵信,只能自己把99元還了,「我覺得這種做法讓人反感。」張女士表示。
今年以來,《湘問·投訴直通車》已審發關於共享充電寶投訴240餘條。記者對投訴進行分類,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集中在五方面:一是歸還充電寶後,押金未退回,甚至查詢不到押金數額;二是掃碼租用充電寶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通會員,且每月收取會員費用,消費者找不到取消會員的入口;三是消費者反映正常歸還充電寶後,租用訂單卻仍顯示「租借中」,並一直計時收費;四是儘管微信公眾號會提醒用戶歸還充電寶,但逾期歸還並非都是忘記還,想還的時候,發現身邊的櫃機都是滿的,根本沒辦法歸還,只能把充電寶拿著尋找下一個櫃機,在歸還的過程中,費用卻依舊在計算;五是企業客服熱衷「躲貓貓」,撥打客服熱線,經常出現接通慢、坐席長時間佔線、客服對業務不熟悉等情況,嚴重影響消費體驗。
體驗:充電慢,費用不低
共享充電寶的借還體驗怎麼樣?記者在松桂園周邊分別對幾家共享充電寶進行了實測體驗。
幾乎每一款共享充電寶,都開通了免押金租借服務,租借費用都是按半小時1.5元的標準計費,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費。每24小時封頂30元,單筆訂單封頂99元。都會要求用戶「授權服務結束後自動扣費」,當服務費累計達到99元時,將自動代扣。有的充電器還會提示,不想換了,99元買下充電器。
記者在一周時間內,每天都是在臨近關機狀態下租借共享充電器,直到手機充滿電,對時長和費用兩方面進行比對。結果顯示,基本上每一款充電器的充電時長基本都在2小時以上,所需費用都為7.5元。每一次,歸還充電器後,系統都會自動進行扣費。
一家在長沙從事共享充電器服務的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共享充電寶在不同的場所收費不同,普通商店、超市、酒店、飯店的收費一般是1.5元每小時,而在一些高檔酒店甚至超過10元每小時。
廖女士告訴記者,本來還挺喜歡共享充電寶這種方式的,但是,現在手機電量基本上都是到下午兩三點鐘就沒有電了,每天需要充電,雖然一次幾塊錢,但是,用的次數多了,感覺還是挺划不來的。從今年7月份開始,她又開始每次出門都會帶自己的移動充電寶走。
充電慢,費用不低,加上層出不窮的糟糕體驗,移動充電寶的用戶群開始出現流失。
技術不完善、標準缺失是問題根源
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前幾天出門談業務,剛好發現手機沒電了,於是在自己公司樓下的酒店掃碼一個共享充電寶,誰知,才充了不到40%的電,充電寶就沒電了。剛好那天因為要等一個很重要的電話,一直提心弔膽,生怕手機沒電了。「這明顯是技術問題,充電寶電量不足就不應該彈出來給消費者使用。」 李先生表示。
「共享充電寶的技術還不夠成熟,很多消費場景沒有預設,消費者使用時碰到問題是肯定的。」持這種觀點的不在少數。胡先生經常出差,有一次,到達高鐵站剛好手機沒電了,於是掃碼了一個共享充電寶,到了目的地城市,準備把充電寶還回去,卻怎麼也還不進去,最後被扣了99元。
「其實對於消費者來說,我們不在意你是哪一款共享充電寶品牌,我們租借的時候就是為了方便,你的標準應該是一致的。租借、歸還方便一點;費用統一;充電快一點;有問題能隨時找到服務方解決問題。」胡先生表示。
長沙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博導陽立高認為,目前,共享充電寶行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還處於發展初期,技術上的不成熟以及行業的不規範、標準的缺失,導致諸多問題頻出。接下來,相關企業應該在技術上的更新換代以及行業標準的逐步建立上多下功夫。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此次疫情,為公共衛生敲響警鐘,共享充電寶在衛生防疫方面基本是零設防,這也是需要迫切解決的。
行業健康發展需要「標準」作保障
肖祖華
近年來,共享成為高頻熱詞,從共享自行車到共享電動車,從共享雨傘到共享充電器,共享的出現,是便利,更是社會的進步。每一次的共享,也帶來產業的更新,給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在每一個新的發展機遇面前,企業、資本不會放過,紛紛搶灘,唯恐錯失。
而每一次的共享背後,都是一種新的嘗試,沒有固定的模式,更沒有規律可循,全靠一點點探索前進,邊摸索邊修正邊發展。為了搶佔先機,很多時候,企業都是倉促上馬,技術上不夠成熟,消費場景沒有預設,碰到的問題沒有預演,為搶市場,往往陷入亂戰。這些往往會給消費者權益帶來損害,也會阻礙行業的發展。
共享自行車,短短幾年時間,經歷了從火爆式增長到市場大幅萎縮的過程。最高峰時,長沙市有共享自行車50餘萬輛,現在僅10餘萬輛。共享電動車是替代共享自行車的主要力量,但是,目前,共享電動所碰到的隨意擺放、不守交通規則、亂扣費等現象凸顯,也已成為其進一步發展的障礙。而共享充電寶,從產生到現在,中間已經經歷過一個洗牌階段,而現在,共享充電寶所遇到的不退押金、不經允許扣會員費、歸還後仍計費、好借不好還、售後服務差等問題,正在消殺其發展動力。
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順勢而為很重要。共享充電寶成為新的經濟熱點,已受到各路資本的追捧。行業低迷時,「長板理論」決定了產業的發展高度,一路高歌猛進時,「短板理論」決定了產業的命運。共享充電寶行業要健康發展,目前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一定要以「標準化」為先行,在技術上、服務上狠下功夫,尊重消費者,與消費者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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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消保部門通報顯示:不少充電寶不規範不達標
今年9月,福建省福州市消保委對16款共享充電寶比較測評結果進行通報,結果顯示,16款產品安全保護項目測試均合格,但標識和警示全部不規範,常溫輸出容量半數以上不達標。
此次比較試驗樣品包括街電、小電、來電、怪獸充電、雲充吧、咻電、美團、搜電充電8個品牌。
依據《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生產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應在產品或其說明書、包裝物上標註所執行標準的代號、編號、名稱。」依據GB 31241-2014《可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及GB/T 35590-2017《信息技術可攜式數字設備用移動電源通用規範》對共享充電寶標識和警示說明有如下要求:應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電池種類、型號、額定容量、額定電壓電流、正負極性(結構上能夠保證用戶在任何使用情況下都不可能導致誤插的產品,可以不進行極性標識)、製造商或商標。並且電池組的本體或最小包裝上應有中文警示說明。
此次共享充電寶比較試驗標識及警示全部不規範。有一半的共享充電寶未標註「禁止拆解、撞擊、擠壓或投入火中」「若出現嚴重膨脹,請勿繼續使用」「請勿置於高溫環境中」等中文警示說明,提醒消費者安全使用注意事項;除來電標註產品標準「GB/T 35590-2017」、怪獸充電標註「電池種類:鋰聚合物電池」外,其餘均未標註產品標準或電池種類;雲充吧、搜電充電標識過於簡單,搜電充電甚至未標註額定容量。
共享充電寶隨著充電次數增多,會出現輸出容量衰減的情況,如果運營企業未及時更換,有效輸出容量低於額定容量的產品,將會對消費者造成信息誤導,導致消費者正常支付費用卻達不到相應的充電效果。檢測的16款樣品有8款樣品的有效輸出容量低於標稱額定容量,偏差在-10%以上的有6款,其中雲充吧的一款共享充電寶甚至低於額定容量62.4%。
肖祖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