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全媒體記者 仲維莉
9月22日,9月22日,歌手曲婉婷在社交平臺上發文稱:「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疑似因思念母親而感慨,據悉,曲婉婷母親張明傑因貪汙人民幣3.5億餘元入獄。
在曲婉婷的下方,我們看到了整整齊齊的「希望人出事」的留言,也有較為理智的人呼籲「封號」舉措,因為認為這些留言太過分了,還有人委屈說道:「求求你饒了哈爾濱人民吧。」究竟是發生了怎樣的事情,才會讓這個曾經因唱《我的歌聲裡》走紅的女歌手如今被萬人厭惡呢?
據悉,當初曲婉婷母親張明傑,因涉嫌貪汙、受賄以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於2014年9月22日被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帶走接受審理,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5億餘元,檢方建議死刑。2019年8月,案件一審三年後重新開庭,變更與追加起訴後,張明傑被指控涉嫌濫用職權與受賄兩宗罪。那一年,《我的歌聲裡》紅遍了大江南北,大家也因為這首歌認識了曲婉婷。
網傳曲婉婷的媽媽似乎是《人民的名義》中某位角色的原型,曲婉婷在加拿大留學並過著優渥的生活,宣揚她媽媽沒有錯,她原話是:「我媽媽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曲婉婷的溫哥華市長男友也支持著曲婉婷:「我們懷抱希望!」最後沒有退贓,曲婉婷媽媽獲得死刑。
本來曲婉婷不發言也沒什麼,很多人還是不知道這件事情,還會喜愛著她,聽著她的歌,誇讚一下她真是一個天才型的歌手,但因為她自以為是的愛和孝順,讓無數人再度了解到了這件事情,從而牆倒眾人推,一位網友表示:「人皮做鼓,人骨為梆,這樣的音樂我聽不起,」
另外對於這件事也有媒體爆料稱,曲婉婷媽媽不光是貪汙金額上億,並且她媽媽還私吞挪用了幾百個下崗工人的安置費。那些下崗工人沒錢吃飯,有的熬不過去上吊自殺,而曲婉婷卻用著她媽貪汙的錢出國學音樂,事發以後躲在加拿大一直不回來,也不還貪汙的錢。
不管她本人的歌聲有多好聽。道德缺失的話就無法成為別人的偶像,希望藝人修藝之前先修德。
【來源: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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