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獵殺的兩隻白鷳。
他被卡點攔下時,心裡沒底——後備廂裡有兩隻「會飛的」,他不確定那是什麼鳥,名不名貴,受何種保護。但是摸一摸手裡的獵槍,他平靜了不少——他有持槍證,有狩獵證,他是一個合法的獵人:小到兩三斤重的兔子,大到二十幾斤的黃麂,甚至兩三百斤的野豬都能打,偶爾打到一兩隻小鳥總不要緊吧?
事實並非如此。治安卡點的執勤人員很快發現了他後備廂的兩隻鳥,很快把他移交給了森林公安。
他攤上大事了——經過調查筆錄、現場勘查、證據固定等一系列程序之後,1月3日淳安森林公安局將相關材料提交司法鑑定中心,那兩隻鳥被初步判定為「白鷳」,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熱成像儀上出現一個白點
他想也沒想就開槍
去年12月30日下午,淳安當地人徐洪(化名)接到好友電話,電話裡,朋友說千島湖某處荒島上發現野豬。當天傍晚徐洪出發。他覺得馬上就要過節,如果能打到一隻野豬,大家能過個好節。
徐洪今年40出頭,淳安人,是一個擁有雙證(獵民證、獵槍證)的人。他要去打獵的這個地方距千島湖鎮約15公裡,經過20分鐘車程後可到上江埠大橋。停車,然後上船,行駛3公裡抵達不知名小島。他轉了一圈又一圈,並沒有發現野豬的蹤跡,到了晚上九點,他開始下山——他的槍安裝有熱成像儀,只要有活體動物出現,屏幕上會顯示白點。
「都快到山腳了,突然就有了動靜。」徐洪看到屏幕上出現一個極小的白點,方位就在側前方的一根樹上。「通過白點的大小,判斷可能是一隻鳥。」他用紅外線瞄準,然後擊發,然後有東西掉落——是一隻鳥,棕色,幾斤重。
徐洪撿起這隻鳥後,他又聽到有東西在湖面拍打,燈光一照,是另一隻鳥,羽毛雪白。
他判斷是自己開槍打中第一隻鳥時,這隻鳥受到驚嚇跌落湖中。
他在開槍前並不知道這兩隻鳥的種類,被擊落後自然是要拿回家去。10點左右,他經過上江埠崗亭,在公安例行檢查中被攔停,後備廂的兩隻鳥被發現。
打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獵人攤上大事
淳安森林公安接警後立即趕到上江埠崗亭。
「詢問過後還進行了筆錄,次日還到現場勘查。」周銳警官說,被抓的兩隻鳥一雄一雌。雌鳥被槍擊死亡,雄鳥的傷情較重。「專業人員即刻對雄鳥進行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沒有成功。」憑著多年的執法經驗,他們認為被抓捕的兩隻鳥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白鷳。近日,森林公安將多角度的鳥類特寫照片等材料提交給了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初步的判斷證實,這兩隻鳥均為白鷳。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不是有了「獵民證」
就能為所欲為
那麼,對於一個有獵槍證又有獵民證的人來說,打了兩隻白鷳要不要緊?
「對於此類動物,抓捕一隻就要『定刑』,6隻為重大案件,10隻以上為特別重大案件。」周銳介紹,並不是「有證」就能為所欲為。在淳安,獵民可以獵捕的一般僅限於華南兔、黃麂、野豬。「野生動物的受保護級別和動物體型大小沒有關係,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打野豬,但堅決不允許傷害任何一隻鳥,更不用說是白鷳。」
錢報記者了解到,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是淳安當地的獸類禁獵期;3月15日至6月30日是爬行類(比如蛇)禁獵期;全年禁止獵捕兩棲類(比如青蛙、蟾蜍)和鳥類野生動物。「一旦誤殺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或報警。」周銳說,責任人不得將動物搬離或做其他處理,「即使是誤殺也要承擔相關責任,當然情節會相對減輕。」
限制還有很多。禁止使用軍用武器、氣槍、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也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挖洞、陷阱、撿蛋、鳥鳴音樂、設籠誘捕等方法。最後一點:一般來說,取得獵民證件的人只能在本鄉鎮獵捕,不得跨境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