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們發過一篇電子專票全國推廣的文章,對電子專票給企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方面進行了解讀,並就企業如何應對給出了相關建議。今天,我們繼續聊一聊電子專票實際操中的那些事兒。全國推行增值稅專票電子化!2021年1月21日起實施,企業如何應對
專票電子化後,使用規範一律這樣來!
1.電子專票如何核定
首次申領的新辦納稅人,增值稅專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 10 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 25 份。
符合條件的小夥伴,可以在這一範圍內,根據自身需要分別確定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的領用數量,並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申請「增版增量」。
2. 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可以同時開嗎?
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既可以開具電子專票,也可以開具紙質專票。對於仍需紙質專票的受票方,開票方也應當為其開具紙質專票。
電子專票可通過稅務 UKey,依託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即可開具。Ukey 免費,開具同樣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3. 紅字電子專票如何開具?
電子專票開具後,如果發生以下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
相較於紅字紙質專票開具流程,納稅人在開具紅字電子專票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電子專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
步驟也很簡單,3 步即可搞定:
①購方/銷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②稅務機關信息系統自動校驗,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③銷方在發票管理系統中查詢到已經校驗通過的《信息表》後,開具紅字電子專票即可。
4. 電子專票如何查驗?
可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進行。通過平臺還可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籤名有效性。
5. 電子專票報銷入帳歸檔注意事項
參照(財會〔2020〕6號)規定執行,即:
①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僅使用電子發票進行報銷入帳歸檔
②納稅人取得的電子發票,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③納稅人如果需要以電子發票的紙質列印件作為報銷入帳歸檔依據的,應當同時保存列印該紙質件的電子發票。
6.受票方丟失或損毀已開具的電子專票怎麼辦?
可以根據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信息,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通過後,下載電子專票。如不掌握相關信息,也可以向開票方重新索取原電子專票。
最後,開業啦再次提醒大家:新辦納稅人一定要注意專票電子化的實施時間和受票方範圍,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新辦納稅人專票電子化時間及受票方範圍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其中,寧波、石家莊和杭州等3個地區已試點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擴至全國。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大連、廈門和青島等25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具體範圍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各省稅務局」)確定。前期已試點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根據《公告》和前期試點地區發布的相關政策規定,寧波、石家莊、杭州等3個地區已納入試點的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在2020年12月20日(含)前僅限於規定地區,自2020年12月21日起擴至全國。上述地區2020年12月21日起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為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