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的《知音·海外版》上,刊載了這樣一篇故事——
《亞馬孫孤膽突圍食人蟻》
故事講述一名科考學者到亞馬孫叢林裡進行考察,當地嚮導特別提醒他注意亞馬孫雨林『三兇』——行軍蟻、毒蜘蛛和吸血蝙蝠。學者和嚮導開著越野吉普車駛進雨林,突然發現大群的鳥兒尖聲鳴叫,大群野獸向同一方向逃去——嚮導知道,是行軍蟻群來了!他說:「行軍蟻總是成群結隊出動,每個群體至少有2000萬隻螞蟻,它們穿越森林,所經之處不留下任何活口。它們殺青蛙、吃蛇蜥、啃飛鳥,只留下一堆陰森白骨,它們甚至只需要幾分鐘就可以吃掉一頭牛,沒有人能阻擋它們。在我小時候,一群龐大的行軍蟻曾襲擊了我所居住的村莊,它們還奪去了一位來不及逃跑的老人的生命……」
為了躲避行軍蟻的追擊,兩人駕車東躲西藏,結果車子摔落溝底,學者摔斷了一條腿,嚮導被車壓住了。嚮導讓學者快逃,不然就會被殺死。學者拖著傷腿逃到不遠處一個以前考察隊留下的小屋裡,靠躲在冰箱裡扔出腐肉來躲過了行軍蟻的追殺,但嚮導已經死於蟻群了,蟻群所到之處,寸草不生。
在很多講「自然奧秘」的雜誌裡,都刊登過這樣的故事,故事的地點、主人公不同,相同之處就是有一群所到之處寸草不生的螞蟻。比如在網上也能找到這樣的傳說:
二戰時,隆美爾曾派出一支1800人的精銳部隊穿過非洲原始叢林襲擊英國人的後方,但進入森林的第三天這支部隊就消失了。隆美爾派出另一支搜尋部隊,結果在密林深處發現了一千多具骷髏和大量死蟻,這才知道這支精銳部隊都被螞蟻殺死了。
這真是童年陰影啊!小小的螞蟻,數量聚集起來竟然能有如此威力,大自然造物鬼斧神工,令人敬畏!
……螞蟻……螞蟻……螞蟻……
首先我要表揚一下第一篇文章的作者,因為他想到了螞蟻個頭小移動慢的固有缺陷,而讓嚮導犧牲了行動能力,為了圓劇情而獻身了。可是前面的破綻還是沒有掩蓋住,所以對他的改編只能給一半分。
我們認知中的螞蟻,一般都是築巢營生,地下的蟻穴盤根錯節,地上只有一小撮一小撮的蟻群排隊將食物搬回巢中。只有少數幾種螞蟻是沒有固定巢穴,遊走生活的。這些就是行軍蟻的原型。它們的蟻群數量可以很多,可以多到幾十萬隻,但是仔細想一想,一般螞蟻的巢穴大小也就一個樹坑那麼大,螞蟻數量多頂不了單個個體小,就算是一個蟻巢的螞蟻全部出動,覆蓋面積也不會很誇張。有的文章說亞馬孫螞蟻群的面積能達到方圓幾十平方公裡,可能把全球的螞蟻都聚集起來也沒那麼多。更何況螞蟻的個體如此之小,它單位時間內能移動的距離也是很可憐的。單只螞蟻每小時能前進100米,而蟻群的前進速度只有每小時20米……
誠然成群結隊的螞蟻確實可以掃蕩沿途中所有的獵物,但那也是在和它們同樣等級體型的獵物相比的情況下說的,比如昆蟲、蚯蚓或者小蜥蜴。其實一群螞蟻連條大一點的蛇都制服不了,更不用說飛鳥走獸了。所以怎麼可能讓「鳥兒尖聲鳴叫,野獸拼命奔逃」呢?要知道鳥兒本來就以螞蟻為食嘛。
我差點忘了說,隆美爾的外號是「沙漠之狐」,他在非洲的戰場主要在北非的撒哈拉大沙漠,怎麼會派兵進入原始叢林呢?
這種奇特的「都市傳說」在那個信息閉塞的時代挺有市場,還有什麼吃人樹,坦克砸潛艇、撐杆跳變爬杆跳、洛杉磯地震中的父子等經典地攤段子。一笑而過就行了,就別再拿這些段子進行二次創作了,以大部分段子手的見識水平,想把段子編得天衣無縫,是幾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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