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也與之前有著很大的不同,時代在進步,原先老一輩留下來的一些習慣,也在漸漸的在改進,形成一個新的習慣。
雖然都生活在21世紀,但是城市的生活與農村的生活也是有著很多不一樣的地方,在城市中,人們死亡之後會停放在殯儀館一段時間,等確定了下葬的日子,才會進行火化。
但是在農村之中,有一些地方他們還保留著老一輩的生活習慣,並不會將屍體進行火化,而是將屍體整個的放進棺材之中,埋入地下,雖然說我們現在有很多的人理解不了這樣的一個做法,但是他們的風俗習慣就是這樣子的。
所以他們的屍體不會停放很長的時間,在死亡之後的一兩天就會下葬。
雖然說每年都會發生奇怪的事情,但今年發生了奇怪的事情有點兒多,就在近陝西省就發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停放在殯儀館中的一具女屍被人偷走了,後來經過調查之後,是死者的丈夫所為,讓我們來看一下事情的經過是什麼樣子的?
這起案件是在8月29日發生的,屍體在失蹤之後,志丹縣公安局接到報警,迅速的趕往現場進行調查,警方在9月17日發布警情通報。
死者名叫孫某蘭,今年53歲,她與現在的丈夫是重新組合的家庭,在1986年的時候,與志丹縣旦八鎮界灣村村民周某來結婚,在婚後兩人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結婚十幾年的時間,後來因為一些家庭問題,在2002年的時候,兩人離婚。
女兒是跟著其媽媽孫某蘭生活,兩個兒子跟著他的父親周某來生活,在2003年的時候,孫某蘭攜帶女兒與榆林市靖邊縣大路溝鄉張某雲一起生活,後來張某雲更是將孫某蘭及其女兒,到戶口放在了自己的戶下。。
後來孫某蘭因生病住院,在榆林市靖邊縣中心醫院進行治療,在2020年8月25日的時候轉至延安市腦血管醫院進行治療,在8月27日的時候,因治療無效死亡,在孫某蘭去世之後,她的兩個兒子將母親的屍體運回到了志丹縣,並存放在了志丹縣的殯儀館內。
張某雲在得知情況之後,就去找周某來等人去協商,雙方經過多次協商,並未達成一致,後來警方介入這件事情,算是暫時穩定下來。
在事發當天,也就是8月29日凌晨一點左右,張某雲與其同夥張某抗等,以及僱傭來的兩名司機到達志丹縣殯儀館,後來幾人用管鉗將殯儀館外的窗護欄剪斷,進入停屍房,將孫某蘭的屍體帶走運回老家。
屍體失蹤之後,警方迅速展開調查,經過調查,張某雲運走屍體行為並未達到立案標準,但是他損壞殯儀館窗戶行為屬治安案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張某雲涉嫌故意損壞公共財物,在9月11日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
雖說我們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覺得張某雲做法並未有錯處,將自己的妻子帶走安葬,這是合情合理的行為,他的兩個兒子與父親生活,但是張某蘭已經結婚,可以說是別人家的人了,安葬在其丈夫家中合情合理。
大家對於此事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留言
免責聲明:素材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