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有報導稱連續兩年巨虧的鼎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了深交所的問詢函,要求鼎龍文化對2019年年報的質疑給出解釋和說明。而鼎龍文化在問詢函的回覆中,透露了演員周冬雨、羅晉的片酬等信息。#周冬雨片酬過億#
按照要求,鼎龍文化披露了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應商的情況,從上述表格可得知,周冬雨影視文化傳播新沂工作室為鼎龍文化2017和2018年度前五大供應商的第一名,採購金額分別為5084.91萬和5811.32萬,合計1.09億元。
羅晉(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也是鼎龍文化2017和2018年度的主要供應商,採購金額分別為2501.89萬、5212.26萬,合計7714.14萬元。
但根據鼎龍文化公告,公司2017年投拍製作,並且跟周冬雨和羅晉有關的作品僅有《幕後之王》一部劇,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業務往來,由此可以基本推斷,上訴採購金額為周冬雨、羅晉出演《幕後之王》的片酬。
查詢周冬雨影視文化傳播新沂工作室的資料會發現,周冬雨的工作室是周冬雨個人獨資企業,股東只有周冬雨一人,因此,過億的片酬悉數落入周冬雨的口袋,而《幕後之王》這部劇,周冬雨的片酬要比羅晉高出2000多萬。
《幕後之王》投資2.8億,兩主演拿走近七成
先說回電視劇《幕後之王》,除了周冬雨和羅晉兩位主演外,這部作品還邀請了張雨綺、陳數、劉芮麟、謝君豪等演員加盟,僅豆瓣頁面列出的演員表就超過40位。這部聚焦電視節目製作的職場劇,播出後並沒有得到網友的廣泛認可,目前豆瓣評分5.9,不及格,有超過三成的觀眾打出三星。
而鼎龍文化的股吧有股民爆料,稱《幕後之王》投資2.8億元,應該是公司之前披露過的數據,周冬雨和羅晉兩位主演就拿走了66%的製作費,剩下的1億元用於電視劇的拍攝和其他演員的片酬,這意味著其他四十多位演員的片酬加起來還沒有周冬雨一個人多。
現在看來,周冬雨和羅晉的片酬顯然有違正常的創作規律,不過《幕後之王》是2017年的項目,從鼎龍文化的表格中也能看出這一點,公司支付給周冬雨和羅晉的第一筆錢都是在2017年,兩個人在出臺「限薪令」之前,拿到了最後一波天價片酬。
到了2018年4月,有關部門出臺了《關於嚴格執行電視劇網絡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規定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從業人員嚴格執行限薪政策,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相信在限薪令出臺之後,周冬雨和羅晉的片酬應該都沒有這麼高了。
演員「價有所值」,《幕後之王》大賣
那麼第二個問題是,周冬雨和羅晉,到底值不值這麼高的片酬?如果從顏值、演技的維度去考量,兩個人肯定不值,因為《幕後之王》中兩個人的表現差強人意,甚至還沒有配角吸粉。
但電視劇除了藝術之外,更是一件被買賣的產品,如果從商業價值來看,兩個人肯定值這麼多錢。
電視劇開拍一年後,從鼎龍文化2018年的年報來看,全資孫公司霍爾果斯星生園(《幕後之王》出品方)已向網播平臺交付《幕後之王》母帶並確認收入5.05億,按照該劇總共46集計算,網絡版權的單集價格接近1100萬。
另外,《幕後之王》的電視劇首輪播放權賣給北京衛視和東方衛視,每家估300萬元/集,這意味著《幕後之王》電視、網絡兩個平臺的總售價高達7.76億,去掉2.8億的投資,《幕後之王》的總利潤近5億。
而《幕後之王》之所以能賣到這麼高的價格,還是要歸功於主演周冬雨和羅晉,如果沒有這樣的演員配置電視劇不可能賣到這麼高的價格。因此,演員的高片酬,以及電視劇能賣出天價說到底還是市場行為。你們認為周冬雨拿過億片酬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