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長制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河(湖)長按照「保障水安全、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汙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的總體要求,以河流水係為脈絡,以村莊為節點,統籌規劃,各部門形成合力,水域岸線並治,從每一條河流治理拓展延伸到區域性綜合治理,紮實推動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目前,全市共設置市、縣、鄉、村4級河(湖)長1905名,並逐級明確了各級河長責任,實現全流域河(湖)庫渠河(湖)長制全覆蓋。今年以來,各級河長開展巡河33488次,通過不斷健全組織機構,創新工作機制,嚴格巡河督查,凸顯了河(湖)長制在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中「總抓手」地位,成為提升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的重要引擎。
如今,保山大地一條條河流變得更加清澈、一個個湖泊愈發碧波蕩漾,乾淨、整潔、生態河(湖)正在成為幸福美好新保山的「靚麗名片」。
按照雲南省總河長會議明確提出的「用三到五年的時間,把雲南的每條河流都變成一道靚麗風景線」要求,2020年,我市重點推進3個湖泊、2條河流、8個水庫和1個水利風景的美麗河(湖)建設的同時,抓好青華海國家溼地公園建設,淨化中心城市水環境;實施右甸河水系連通和農村水系綜合治理項目;編制4個縣(市)以穿城河段為載體的水系連通和農村水系綜合治理項目方案,項目通過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生態護坡、水源涵養、水系連通,以及汙染源控制、河(湖)管理等系統治理措施,解決農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縮、水汙染嚴重、水生態惡化等突出問題,恢復河(湖)功能。通過實施「一河一策」方案,打好「截、清、治、修、管」的組合拳,實現標本兼治,水岸同治、城鄉共治,全市水環境質量不斷提高。
實施治汙,完善的設施是提升治理水平的關鍵。一方面,保山中心城市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配套管網建設逐步推進,城區生活汙水收集率、處理率不斷提高。在建的第一汙水處理廠治汙提標改造工程已完成約80%的總工程量,第三汙水處理廠完成19個建築物主體、廠區回填工作及廠區雨汙管安裝等工程,目前兩個廠都已進入設備採購階段。另一方面,實施保山中心城市汙水提質增效工程,啟動小屯河、城北防洪河、吳安屯河、和平河清淤截汙工程,完成投資約3650萬元,並結合老舊小區水、電、氣、路改造,實施汙水管網混接錯接改造、管網更新、破損修復、雨汙分流等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建設汙水配套管網38.5公裡,汙水處理率達93.02%。
與此同時,我市不斷強化河(湖)管控,推動從「管」到「治」的轉變。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建設要求,樹立系統思維、全域理念,以怒江、瀾滄江和伊洛瓦底江(雲南段)三大水系重點流域整治為抓手,圍繞東河、右甸河、南底河、北廟水庫、青華海等重點全面推進我市美麗河(湖)建設,堅持河(湖)同治、水陸共治,大力實施水生態綜合治理。一是進一步融合省、市河長制信息管理平臺,做好與省級平臺對接,推動河(湖)保護治理智慧化。二是督促所有水電站對取水河道進行生態修復改造,安裝生態流量下洩監測和監控設備,確保河道不斷流。目前,我市132座水電站已全部安裝生態流量下洩設施和監控設備。三是積極探索河(湖)管理保護綜合執法模式,加大河(湖)執法監管力度,切實構建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協調推進的制度體系,為實現幸福河(湖)提供保障。
農村水環境治理是一個綜合性和系統性的工程,就水談水沒有解決的出路,必須講究它的綜合性和實用性。我市在治理過程中,做到水和垃圾同時治理、禽養殖和農業面源汙染綜合控制、水源與供水水質協同改善、標準和管控因地制宜,農村水環境得到改善的同時,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升。全市鄉鎮鎮區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59.7%,改建完成無害化衛生戶廁255921座、完成三年任務率100.4%;結合愛國衛生運動7個專項行動等,積極發動群眾參與,持續開展村莊清潔行動,減少農村汙染源對河(湖)的汙染。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資金2568.5萬元,開展進村入戶宣傳教育和鄉村環境綜合整治。
守一方碧水,建美麗河(湖)。以河(湖)長制推動河(湖)「長治久清」,我市將持續發力、久久為功,造福人民。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錢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