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河南平頂山有一男子謊稱有關係介紹工作。但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以陪睡為代價,多名受害者被騙財騙色,有女受害者表示一個月多達8次……具體情況怎麼樣呢?華律小編帶你一起看看!
【案例說法】:
在去年,連續遭遇婚姻失敗、生意碰壁後,男子曹某動起了歪腦筋。他在社交軟體上、招聘平臺上發布大量的招聘信息,謊稱自己後臺很硬,有各種關係,可以通過潛規則給人安排正式工作,就這樣很多年輕女子受騙。
大多受騙女子都是比較年輕、沒有很高的學歷和工作經驗的,在「一份高薪工作」的誘惑下聯繫上了曹某。曹某對這些女子也是來者不拒,有錢的騙錢,沒錢的騙色,當然也有被既騙錢也騙色的,有女受害者表示一個月多達8次。曹某向受害者要錢的理由多為:辦證、給領導送禮、請領導吃飯等等……
其中有一名受害女性稱:「他說街道辦事處有指標,可以給我安排工作,前提是我得陪他3個月,第一次要錢是說要給我辦假證要800塊錢(畢業證、學位證),說辦不下來就把錢退回來。」
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嫌疑人曹某所說的領導、朋友都是由他一人扮演的,通過聊天記錄發現,曹某跨區域多次作案,已破獲6起案件,涉嫌金額高達45萬元。目前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將案件資料移交至法院。
【律師普法】:
曹某涉嫌強姦罪嗎?
根據《刑法》第236規定,強姦罪是違背婦女意願發生性行為。在上述案例中,被害的女生是「找高薪工作」這樣的動機,承諾了和曹某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發生性關係,並沒有違背意願,所以曹某騙色的行為,是不構成強姦罪的。
曹某涉嫌詐騙罪嗎?
曹某某騙取被害婦女錢財的行為,已經涉嫌了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3000元至1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3萬元至1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50萬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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