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那年,我考上了區裡的重點高中,父母很高興。媽媽放下了手頭的工作專門過來陪讀,第一年在學校旁邊租了套房子,可是我們住著各種不如意。後來乾脆就按揭買了一套兩居室。自打我高中畢業後這房子就一直租著,都是過來陪讀的家長,住個兩三年就走。
買房那時候房價不高,但是家裡也沒這麼多錢,首付款還是東拼西湊起來,辦的按揭十五年。現在十多年過去了,這房子因為地段好又是學區房,價格直接翻了好幾倍。每個月兩千多房貸不算多,再加上收來的一千多租金,我只要還一千就可以了。從我工作後就是我在還房貸,還剩三四年還完。
我個人開銷並不大,還貸沒什麼壓力,父母就我一個女兒,他們的意思是這套房到我出嫁的時候就當我的陪嫁,住不著的話繼續出租,怎麼說也是學區房,要是以後孩子上學說不定能用得上。我媽跟我說這些的時候我還覺得她的想法多餘,未免想得太長遠了。

我父母告訴我,房子對一個女人來說雖然不是必須買的,但卻是女人的底氣,將來萬一離婚的話,有套房子對我來說是個保障。這話我倒是覺得挺對的。
認識男友是在工作第二年,原本是同事的我們倆不知道怎麼的就看上眼了。男友是個很自律的男人,同時也很心細,他每天早起跑步,堅持健身和學習,有六塊腹肌,工作努力上進。
就是這麼一個優秀的男人,唯一的不足是控制欲稍微有些強,他不準我穿短裙,不喜歡我化妝,男友解釋是他太愛我了。我也很愛他,男友確實對我上心,他會給我做愛心便當,生理期每天熬好紅糖水用保溫杯裝給我,讓我們部門那幾個小姑娘羨慕不已。
原本以為戀愛兩三年再結婚是水到渠成的事。沒曾想,在談婚論嫁的時候男友給我提出一個奇葩要求,要想跟他結婚,必須把我婚前那套房子賣掉。

我不理解,我的房子跟我們結婚有什麼關係呢?男友說他家裡已經全款買好房子了,是一套大三居,這就夠我們住了。作為一個已婚女人,沒必要手裡還留著一套。還不如趁早賣了錢,以後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質量,或者作為我們倆的創業資金,說不定能幹出一番事業呢。
為這事我們倆吵了一架,我實在搞不懂男友的邏輯,房子在我這我心裡踏實,將來萬一婚姻有變,這也是我的一條退路啊,賣了換錢就什麼也沒了。至於那什麼創業資金,聽起來特別牽強。
我和父母商量了這個事,我爸媽分析著,是不是因為要還房貸的事,讓男友家裡人不高興了。想了一下也是,這房子跟他沒一點關係,婚後我還要還幾年房貸,心裡總有點不好意思。我爸提出,反正房貸不多了,他幫我一次性還完,這樣男友家該不會說什麼了吧。
就這樣,我爸還完了所有房貸,我把事情跟男友說清楚了,以後這房子只有收租金的份兒,不會對我們形成任何負擔。這次我們倆吵得更兇了,男友一直堅持讓我賣掉這套房,還說什么女人結了婚就該安安穩穩的相夫教子。留著房子就是給自己留了後路,他還說我早已經為離婚做好了準備。

吵完這一架,我也死心了,我覺得不但房子不能賣,而且我們倆這段關係還要再重新考慮一下。男友從始至終考慮的是他們自己家的利益,根本沒為我著想,他想著只有我賣掉房子才能死心塌地跟他在一起,還美名曰為了我們的將來,這個男人太自私了。
想清楚之後,我果斷提出了分手,男友有點懵,他竟然質問我:我們兩年多的感情難道還比不上一套房子嗎?可我納悶,要是換成別人娶個有房的媳婦,不是應該更高興嗎?我的房子跟我們的感情實在是毫不衝突。
說了一通之後,見我不為所動,男友說了實話。我有房子讓他沒安全感,他總覺得這樣我就不怕離婚,不怕離開他了。他想讓我死心塌地的跟著他,他家裡人就一個勁兒讓他勸說我把房子賣了。他們家全款買房花光了積蓄,反正我是獨生女,賣房的錢肯定都歸我,結婚後我們就有好日子過了。
呵呵,你看這都是一家什麼人,還沒結婚就這麼算計我。要是我把房子賣了,到時候婚姻不順,錢也花光了,他們家的房子沒我的份兒,那我可就太慘了。

痛定思痛後我堅決分手,這樣的人家思想著實有些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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