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元旦假期的最後一天,陽光明媚,在寒冷的冬日裡曬得人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司機裴某接到公司的任務,駕駛著粵C7××K3號廂式貨車外出送貨。裴某規劃好路線,在白蕉的配送點卸完貨,又沿著白蕉大道往市區方向行駛,準備到白藤頭去送貨。
下午1點18分,裴某來到尖峰橋東花壇,正準備繞花壇離開,突然就聽到警哨聲。身穿螢光黃制服的交警打著手勢,示意他駛入安全島停車。
裴某暗叫不好,似乎已經知道交警為什麼攔停他。停好車輛後,裴某面帶苦笑走下駕駛室,向迎面走來的鬥門交警大隊吳警官遞上證件。
吳警官繞車一圈,只見整個車廂上都被貼上了廣告,展示了一幅廣袤的稻田抽穗景象,綠油油的配色在一眾車輛中很是顯眼。
吳警官開門見山,指出廣告效果雖然很打眼,但卻違法了。原來,珠海是禁止貨車車身上貼廣告的。因為這基本等同改變了車身顏色,對於車輛管理、辨識都會不便。花花綠綠的,也不利於觀察車輛車廂情況,容易產生安全隱患。
隨後,吳警官拿出警務通核實司機身份時,卻驚訝地發現,在去年9月5日,裴某也因為粘貼車身廣告被鬥門交警攔停處罰過。
裴某無奈地解釋起來。據調查,裴某就職的公司是從事糧油貿易生意的,為了宣傳自家產品,公司便將全部送貨的貨車都粘貼上了「綠油油」廣告。
去年9月,裴某送貨經過湖心路時被交警攔停處罰了一次,當時執勤民警就責令裴某將車身廣告清除掉。但裴某將情況匯報給公司後,公司仍然無動於衷。作為員工,裴某也不好多說什麼,只能平時儘量挑人少時段、車少路段「躲貓貓式」開車。沒想到,又讓交警抓住了。
吳警官嚴肅教育了裴某,責令公司將車輛恢復原貌,隨後依法對裴某粘貼車身廣告影響駕駛安全的違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這輛貨車車廂「整容」整得「綠油油」,誰都辨別不出它原來的樣子。還有的小車,那廣告貼得呀,就跟墨水塗上眼鏡一樣——「什麼都看不到,旨在有型」。
1月7日上午12點,一輛粵A9××1U號五菱小車緩緩地從湖心路方向駛來。鬥門交警大隊黃警官正在尖峰橋東崗點執勤,瞄了一眼,好傢夥,車身、車窗上貼滿了某貨運APP的廣告。空間利用大師啊,車窗紅通通,一點空隙都不留!
黃警官立即攔停該車,教育司機,廣告擋住車窗會無法看清車後的狀況,行車十分危險。並且珠海明令禁止小車外表粘貼廣告,這是違法行為。
黃警官依法對司機粘貼車身廣告影響駕駛安全的違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並責令儘快清除車身廣告。
貨車、小車都不讓貼,還有哪些車不能貼廣告?法律小課堂開始了!
《珠海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非公共運輸工具或者出租小汽車車身外表,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可能又有人發問了,小車貼點東西不挺常見的嗎?除了追求個性的原因,也有不少新手司機貼個「實習生!好慌鴨」的貼紙在車屁股;還有這樣的情況,小磕碰不想修,小貼紙遮一遮。
其實,法律說了禁止「廣告」,但沒有廣告性質的貼紙是可以的。只要這些小貼紙不妨礙安全駕駛,而且不超過車身面積的1/3,就不用去登記了。
而超過1/3的大面積「化妝」,這其實等同改變車身顏色,就要去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了。
但是千萬要記住,前後擋風玻璃四周都不要粘貼,影響安全視線肯定是不行的。司機們「手下留情」,最好讓愛車們保持一張完美無瑕的「臉蛋」吧!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來源: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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