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你周圍的親朋好友借過錢嗎?如果有,那就算是民間貸款。民間借貸常常存在一個現象,那就是借款人很有可能不止一次借錢,那麼這就存在一個問題,如果借款人償還的借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借款時,出借人與借款人就償還的借款發生爭議時應如何認定?
這個需要根據《民法典》是實施節點進行區分。如果在《民法典》實施前,那麼有約定就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如果在《民法典》實施後,需要遵照約定優先,指定次之,法定為後為順序,具體來講就是:
約定優先
出借人與借款人對償還的借款或者償還順序已作出約定
指定次之
在明年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除了出借人與借款人另有約定外,借款人可以在償還借款時指定其償還的是哪筆借款。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在償還借款時的這一時間節點,如借款人可以在轉款時明確備註自己償還的借款是哪筆,且為避免日後發生爭議,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
法定為後
一是優先償還已到期的借款,當有的借款到期了,有的借款未到期,先償還已到期借款;
二是多筆借款均已到期的,優先償還對借款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借款,如借款在缺少抵押、質押、保證人等擔保的情況下,對出借人來說風險較高,優先償還沒有擔保的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能夠有效降低出借人的風險;
三是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償還負擔較重的借款,如對於借款人來說,約定借款利息的比沒有約定借款利息的負擔較重,約定利率高的比約定利率低的負擔較重,而優先償還負擔較重的借款,往往能夠減輕借款人的還款壓力;
四是負擔相同的,按照借款到期順序償還;
五是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借款比例償還;
貸款是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除了關注借款額度、利率、還款方式等,我們也要關注背後可能存在的問題。當然,相比而言,銀行貸款是更好的選擇,如果有更多疑問,可以隨時私信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