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過著過著,沒有什麼徵兆,老婆突然跑了,這該怎麼辦?
其實老婆跟人跑了,在生活中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遇到了,相信很多男同胞都很難做到冷靜面對。離婚,還有孩子,需要照顧;不離,看到自己的老公和別人聊得熱火朝天的,還不是滋味。但是雖說女人在婚姻中是弱者,但是要想想,但此時男人才是最弱勢的時候!
分為3種情況處理:
第一種情況,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這個時候啊,可直接起訴至人民院,要求女方全部或部分返還彩禮;
第二種情況,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已經生育了子女,可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並且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第三種情況,雙方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那麼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即使找不到人、聯繫不上對方,依然可以通過公告送達等方式完成訴訟程序,從而解除婚姻關係,大家聽懂了嗎?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之規定,您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但至於法院是否同意判決你和妻子離婚,則由法院依法根據你們婚姻的實際狀況來決定。 也可以在起訴離婚前先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宣告失蹤,在依法定程序被宣告為失蹤人後再到法院起訴。
新的《民法典》將在2021年元旦生效,對婚姻中的各種細節做出明確規定,內容涉及14億公民的衣食住行和婚喪嫁娶,活動價僅需30元一本,不過一杯咖啡的錢,帶上一本放枕邊,非常實用。(點擊下方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