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小豬)今年4月經歷「毀滅性分手」,和前女友周揚青9年情斷,近日又被爆出打算在2年前購入的豪宅頂樓加蓋露天遊泳池,引起住戶怨聲四起,臺北市建管處勘查後,確定屬於違建,要求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而建管處曝光他的露天泳池照片,大小讓網友傻眼狂罵:「真的很誇張!」

羅志祥在頂樓加蓋遊泳池的照片曝光後,在PTT八卦版引起網友一陣討伐,「真不怕結構安全嗎?這麼重」、「頂樓蓋泳池是想害死一整棟和附近的人」、「蓋東西本來就不是說蓋就蓋,是沒讀……嗯」、「頂樓蓋,整棟遭殃」、「泳池比一般違建危險很多吧……水重很多啊」。

臺北建管處1日到羅志祥家中勘查,發現現場實際狀況和使用執照、竣工圖不符,予以查報處分,且要求羅志祥在30天以內自行拆除,否則就會派員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根據臺北市《建築法》規定,遊泳池系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遊泳池,應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除了要檢討屋頂樓板載重是否符合規定外,並應取得屋頂共有人之同意,方為適法,倘若二次施工擅自設置遊泳池,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91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