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龍縣高度重視省市反饋的鄉鎮改革問題,並把落實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從嚴部署、認真組織、壓實責任、強化督查、強力推進,落實「五舉措」紮實做好整改工作。
抓責任落實。在縣自查、縣區交叉互查、跨市互查、省市抽查結束後,縣主要領導都會第一時間組織召開由各牽頭部門、各鄉鎮參加的自查整改推進會,並堅持「四不放過」即原因沒找到不放過,整改沒落實不放過,問題沒解決不放過,責任沒追究不放過,壓實責任。採取集中研究、跟進指導、現場督辦等方式,強力推動整改落實。截至目前,累計召開自查整改推進會5場,有效解決了賦權事項交接手續不齊、五小設施簡陋、執法案卷和文書不規範問題。
抓問題認領。收到市委鎮街改革辦下發的《關於對深化鄉鎮和街道改革存在問題進行梳理核查的通知》後,立即組織縣直5個牽頭部門、12個鄉鎮對照《全市鎮街改革問題清單確認表》所列問題,採取排除法、倒查法、抽查法等多種方式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確保查準查實問題和不足。採取調閱鄉鎮執法案卷查看執法人員籤字與司法局發證人員名單核對的方式,倒查了鄉鎮是否存在工人身份人員參與執法問題;組建督導組採取抽查方式,對鄉鎮認領問題尤其是未認領問題進行再核實,確保問題全面認領,不落一項。
抓問題整改。緊盯存在的重難點問題,堅持靶向施策,強化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在推進「鄉鎮副科級崗位配備不到位」問題整改時,考慮到幹部兼任會出現「精力不足、顧此失彼」問題,全部採取了單獨選配的方式,且鄉鎮有合適人選的,一律優先提拔任用,本次直接從鄉鎮提拔人員達到50%以上。在推進「鄉鎮工作補貼高於縣直20%和事業幹部發放交通補貼不到位」問題整改時,連夜組織召開相關部門一把手會議進行協調部署,相關部門加班加點、反覆測算,保證了在規定時限內發放鄉鎮改革工作補貼和鄉鎮事業幹部交通補貼。對「鄉鎮人員老化問題」,難以在短時間內全面整改到位,正通過空編招錄、轉業士官安置等方式積極為鄉鎮補充年輕力量。
抓督導檢查。縣委主要領導多次調研督辦;其他縣領導加強對所包鄉鎮的督促檢查;縣委鄉鎮改革專項督導組督教合一,邊督導邊指導。建立了巡迴督導複查機制,對存在的問題,當場能解決的即知即改;當場不能整改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上報佐證材料進行反饋;鄉鎮自身不能夠解決的問題,如執法案卷和執法文書不規範問題,交由縣司法局組建專班、明確專人逐鄉鎮手把手培訓指導。待整改結束後,督導組再進行複查,確保完成一個,銷號一個,不遺漏一個。
抓機制建設。把問題整改與構建長效機制有效結合,鞏固整改成果。出臺了職責準入制度,明確縣直各工作部門行政事務確有需要下放鄉鎮的,必須經過縣委、縣政府研究確定,並且要按照費隨事轉的原則將相關經費一併下放到鄉鎮;制定了《盧龍縣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制度建設指導意見》,建立了包括三項制度在內的15項工作制度;出臺了《行政執法協調機制意見》,制定9項爭議協調具體制度;印發《盧龍縣健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機制工作的實施方案》,建立10項行政執法工作機制。(通訊員劉曉伶、馮曉紅)
來源:盧龍發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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