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建立秦朝,公元前207年滅亡,短短十四載春秋一朝覆沒,還留下了「暴秦」之名。後來的隋朝也二世而亡,但好歹也享國三十八年,比秦朝稍強一些,秦朝雖然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爭議頗多,就像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在西方學者眼裡就像凱撒一樣,但在中國史書上他永遠有兩面性,有人認為他功在當代,也有人認為他暴虐無道。
有趣的是,據司馬遷《史記·項羽本紀》所載,楚國南公曾預言:「楚雖三家,秦必楚亡!」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種強烈的情緒,楚人對秦國不滿,楚人對亡國不甘,戰國時期秦國為了平定天下而逐個擊破諸侯國,楚國雖不是最晚滅亡的,卻是最難啃的硬骨頭,而且秦朝建立之後,楚南公的預言還是實現了,揭竿而起的陳勝是楚人,劉邦項羽也是楚人。
漢朝建立後,劉邦總結了秦朝滅亡的經驗教訓,有一條是:秦始皇放棄分封制,全盤改為郡縣制,皇室失去拱衛,外戚爭權,很快就滅亡了。因此,漢朝不能像秦朝那樣,繼續實行郡縣制以外的分封制度,以保證劉家子孫的勢力。實際情況是,漢朝延續的時間比秦朝要長得多,西漢時期加起來是407年,秦朝和漢朝是無法相比的。
而秦從崛起到毀滅,其自身的時間對比也十分突出,假如以公元前359年商鞅頒布墾草令,變法開場為秦崛起,往後一直到秦王嬴政登基,全面開戰,滅六國,這一過程持續了一百多年,嬴政能從秦王變成秦始皇,是多麼了不起的事情,可是為什麼秦崛起經歷了這麼多的磨難,這麼長的時間,秦毀滅了,卻又如此短暫,短短的時間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呢?
是否真如劉邦所想,秦朝滅亡的重要原因在於廢除分封制?或者其它系統有問題?對此,後世史官和文人亦有探討,賈誼在《過秦論》中分析,秦始皇「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而立私愛,焚書而刑,先詐強後仁,以暴制暴,始於天下」,本來是天下人失心,繼位的秦二世竟變本加厲,全然不知去安撫士民,這是秦朝短命的原因。
秦短命,秦始皇和秦二世本身肯定有問題,但是秦朝的統治方式才是根本。從秦末起義的慘烈場面可以看出來,秦末一片伐無道而誅暴秦的呼聲,最厲害的是楚人,自楚王客死秦國以來,楚人一直哀嘆不已;公元前278年,秦國再次攻破楚國都城郢城,楚國先王陵墓和宗廟全部被毀,屈原更是痛心疾首。有著這麼多世紀的恩怨,楚人反秦情緒強烈,這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隨著楚國滅亡,統一大勢已定,如果秦能夠妥善安撫六國遺民,讓楚人的生活還能繼續下去,楚地不致一蹶不振,千家萬戶決意反秦,畢竟楚人也是人,想要恢復故國的想法主要存在於貴族心中(如項梁),一般人想要的是吃飽穿暖,能過日子就好了。但是秦朝的制度卻完全沒有給楚人留有餘地,應該說,在秦朝的一系列政令中,楚地的風俗是最不能與秦的模式和諧相處的。
位於長江流域的楚國,楚人的祖先多來自於不同的地方,古籍《元和姓纂》、《世本》等記載楚人的祖先為黃帝之孫顓頊,現代許多學者認為,楚人是長江流域的苗蠻族,無論其起源如何,長期以來都被中原諸國視為「蠻夷」,這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楚先君積極吸收中原華夏文化,使楚國得以崛起。
與此同時,楚國保留了祖傳下來的原始信仰,「楚人信巫鬼,重淫祀」,楚地也有許多與自然崇拜有關的神話,楚地出土文物中多了鳳凰,正是因為楚人相信鳳凰是祝融的化身,這些東西可以說已經融入了楚人的血脈,但是秦朝建立以後,無論你楚人怎樣想,都完全要按照秦的風俗,遵守法律,一旦觸犯,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商鞅變法時期,秦國統一度量衡,推行郡縣制,秦人嚴格遵守。作為法家代表,商鞅重視法令的約束作用超過了道德和文化的約束作用,變法雖難,但變法仍步履維艱,而且成效顯著,所以即使商鞅被殺,秦國歷代國君都承認其作用,並繼續實行,秦始皇登基後,更將這種法令威懾作用發揮到了極致。
而且楚人的風俗傳統,這種制度以及秦的政令,水火不容。楚人重視祭祀,秦朝規定如果任意「奇祭」,罰兩套甲冑;兩套甲冑可不便宜,差不多要為官府工作三年才能掙到錢,這就意味著楚人是秦朝制度下最窮的打工者。
除祭奠外,他們還愛喝酒,喝酒也會觸犯秦律,因為秦朝禁止聚眾擺酒局,就連楚人喜歡的載歌載舞,在秦人看來也是落後蠻夷的舊俗,這也不允許幹,那也不允許幹,楚人怎麼受得了呢?
楚舊地在南方,秦朝大規模徵民夫入楚,楚人走得最遠,吃得苦最多,楚國還沒有覆滅,楚人的賦役也就在南方,秦朝建立以後,哪一個地方能長途跋涉,死亡的危險和損失比以前高十倍以上?無論精神上還是物質上,楚人都承受著無法承受的壓力,陳勝說天下苦秦久矣,其實翻譯為楚人苦秦。
秦民習慣於秦的文化法令,他們重視耕戰紀律,又有尚武之風,相比較而言,楚人「不羈愛自由」,不能接受武力的壓迫。
就是反秦大旗一揮,齊國貴族渾水摸魚,趙、魏、韓、燕隨大流,楚人卻一心一意地想要滅秦。最大的問題不在於郡縣制,因為春秋戰國時期已分而治之,統一已成大勢所趨,但秦不能輕賦少罰,約法省刑,仍然走舊的重壓施政法,既激又急,不留後患,顯然違反了歷史規律。因此,秦短命的原因,只有制度是個面,治理的方法是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