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蒲城縣教育局對幼兒園保育員李某針扎幼兒事件作出回應,表示已經依規依紀對涉事幼兒園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幼兒園園長、孫鎮教育支部副書記、孫鎮教育支部書記兼中心校校長、縣教育局學前教育股及人事股負責人均受到相應處分。此前,李某已因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被依法刑拘。
雖然有關責任人得到了應有的處置,但這無法挽回事件對孩子及其家人的傷害。當我們回顧此事的細節時,會驚愕施暴者竟然手段如此殘忍。僅僅因為孩子「不聽話」就實施扎針。當孩子家長找到幼兒園管理者時,園方卻以教室裡沒有監控為由,表示「無法證明老師針扎過孩子」。在警方介入調查後,犯罪嫌疑人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保育員的行為無疑觸犯了教育工作者的職業道德,還突破了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家長把學齡前的孩子託付給幼兒園與保育員,就是希望專業機構能為孩子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誰能想到,原本最應該值得信賴的託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竟然存在如此惡劣的行為?
為了防止這種惡劣現象再次發生,廣大幼教機構與從業者應當從此事中汲取教訓,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首先,保育員應當明確自己的職責與義務,真正把孩子當成自己全身心呵護的對象。
雖然幼兒園工作很辛苦,但這不是自己不負責任、過於情緒化乃至施加虐待的理由。幼教工作是一項很崇高的事業,不論是負責孩子知識學習的專職教師,還是照顧孩子日常生活的保育員,幼教工作者都應該盡職盡責對待幼兒園裡每一個孩子。
再者,一些幼兒園目前的確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這不僅包括獎懲機制上的不明確,還存在招聘準入機制混亂的問題。個別工作人員實施的違法乃至犯罪行為,顯然與這些機制的混亂與無效有關。只有在招聘保育員的時候嚴格審核相關資質,並加強對從業者的培訓與教育,把日常監管做到位,才能遏制類似惡性事件的發生。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該看到,監管不能止於「整改」,在日常監管過程中要隨時查漏補缺,而不只是遇到問題之後作出「應激反應」。比如,有些幼兒園的從業者缺乏相關資質,應當發現一起解決一起,而對那些存在劣跡前科的幼兒園,更應該加強監管。這樣做,不僅是對孩子及其家長的切身權益負責,也是對當地的教育事業負責。
每每看到羸弱懵懂的孩子遭遇這種創傷,很多人的心頭就仿佛在滴血。希望受害者能儘快從陰影中走出,也希望這樣令人痛心的事件能少一些。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