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茅臺集團的前董事長季克良「火了」,他在評價年輕人不喝茅臺酒的時候稱,20歲的小孩子不懂事,不了解好酒的妙處,自己每天都來上半斤茅臺酒,算起來,現在大約喝了2噸的量了。網友紛紛表示:這是過期了多久的虎狼之詞?其實,季老先生不了解的,是年輕人自己的酒文化……
我國著名詞人李清照愛飲酒,也把這份愛寫進了詞,成為千古名句:「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相信很多人都能夠倒背如流。李清照很喜歡獨酌,恣意且逍遙。這讓我即傾佩又羨慕。
我不是一個酒鬼,更不是一個「斷舍離」的踐行者。一直覺得,人還是要有欲望的,欲望是人對生活保持熱愛的發動機。但同時,我又更傾向於滿足於事物的本質,而非盲目追求。簡單來說,能夠溫飽,就是不錯,但我不排斥有酒有肉的生活。當然,有酒有肉,就相當知足,至於是喝幾大千的高檔原漿酒,還是幾十塊錢的包穀酒,自有分寸,量力而行。
如果餐餐都追求山珍海味,頓頓都追求高檔酒水,天天都追求高朋滿座,那是我所反感的。哲學家叔本華曾說:一個人對外在的物質要求越低,他對內在的要求就越高。一壺小酒,我覺得就是生活的本色。而且,跟我有同樣想法的年輕人,不在少數。
每次輕抿著舜玉泉的苦蕎酒,澄澈、入喉、回味、微醉,一氣呵成,便是最好的狀態。其實,鐘鼓饌玉的本質,只是吃飽美食,而不應該是面子和排場;綾羅綢緞的本質,只是取暖舒適,而不是為了爭奇鬥豔;別墅洋房的本質,只是一個安穩的居所,而不是功成名就的象徵……
過於講究檔次和排場的生活,於大多數人而言,不是質量,而是負擔。當然,理想的生活,不是讓大家清心寡欲,而是保持一份豁達開朗的心情;更不是讓大家與世無爭,而是,保持有一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氣魄。喝酒亦是同理,年輕人不是不喝酒,而不是一定要像之前的人們一樣去喝酒。總之,廣夏千間夜眠不過三尺,鐘鼓饌玉日食不過三餐,年輕人理想的生活是:我們喜歡簡簡單單、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