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曾經轟動幣圈的「PlusToken」重大網絡傳銷案在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一審期間,陳波(別名陳子涵)、丁贊清等15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被判處11年到4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600萬元到60萬元不等。
宣判後,陳波、丁贊清、谷智江、袁園、陸姣龍、王仁虎、劉帥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劉帥撤回上訴和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撤回抗訴均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準許。依照法律規定,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司法鑑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臺共收取會員繳納的比特幣314萬個,比特現金(BCH)11萬餘個,達世幣(DASH)9.6萬個,狗狗幣(DOGE)110億個,萊特幣(LTC)184萬餘個,以太坊(ETH)917萬個,柚子幣(EOS)5136萬餘個,瑞波幣(XRP)9.2億個。
據披露,2019年6月28日後,仍有非法數字貨幣轉入平臺的錢包地址,共計比特幣6349餘個,比特現金1864餘個,達世幣1671餘個,狗狗幣3556萬餘個,萊特幣23294餘個,以太坊82897餘個,柚子幣110萬餘個,瑞波幣876萬餘個。
以目前的市價計算,PlusToken累計收取僅比特幣的價值就超過3460億人民幣。
案發後,公安機關從被告人陳波等7位被告處扣押部分該平臺數字貨幣,其中比特幣約19.4萬餘枚、以太坊83萬餘個、萊特幣142萬餘個、柚子幣2760萬元個、達世幣7萬餘個、瑞波幣4.8億餘個、狗狗幣60.5億餘個、比特現金7.9萬餘個、泰達幣21萬餘個。以目前的市價計算,公安機關從被告處扣押數字貨幣約合人民幣250億。
扣押的數字貨幣依法處理,所得資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凍結陳波、丁贊清、谷智江、陸萬龍、彭一軒等人銀行帳戶資金合計人民幣607374.82元,凍結晏雨嬌帳戶資金人民幣1805387.35元,扣押被告人丁贊清人民幣7295990元,均抵作退贓款。
其中價值43億美元的加密資產大家比較關注G家如何處理。1)拍賣 2)(封存)鎖倉。大家認為是哪種?你要說拍賣不現實,G家不允許數字貨幣交易。拍賣的話賣給誰,誰來買,個人?機構?
當大家還在議論該數字貨幣有沒有出售時,其實早在場外已經變現。據了解在收繳的贓物處置問題方面,在案證據證實PlusToken傳銷案被告陳波向鹽城市公安局申請由其委託北京知帆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出售變現公安機關扣押的數字貨幣,所有款項作為其退贓款。
至此,這場席捲全國乃至全球的金融傳銷大案終於塵埃落定!
無獨有偶,「頭寸管理」可謂是繼Plustoken之後又一千億大案,目前該案在全國各地均有立案,相信後面會有全國協查通報。
從Plustoken我們可以推知「頭寸管理」未來的結局:
1、「頭寸管理」一定會重判
頭寸管理詐騙集團的創始人彭芝望、蔡界鑫、祁旻、衣惠賓、曹晶、楊平江、李明衛,鍾平凡、陸格成、謝立華等人,夥同楊秀輝,萬徳良,楊景峰、舒杭、徐冬冬、吳雨修等人利用假交易所mark、燈塔、羅馬等平臺,以數字貨幣商業引流網絡兼職工作為幌子,在全國各地實施詐騙,受害群眾多達幾十萬,資金上千億。
受害者遍布世界各國,還有寶媽和很多殘疾人,因為聽信擔保,很多人家破人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所以,該案一定會做為一個典型來重判。
2、詐騙份子不要有僥倖的心理
平臺出事後,相關頭目處於被通緝狀態,目前仍有不少還沒有歸案。這裡奉勸那些已經被警方通報的相關人員主動去自首,老實交代資金來源去向,如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只會加重處罰!
不要低估了警方的辦案能力,想當初Plustoken的詐騙頭目逃到了柬埔西哈努克城,一樣緝拿歸案!資金流全是數字貨幣,一樣查得清清楚楚!
3、受害者要積極報案才能拿回血汗錢
不管「頭寸管理」未來如何定性,都會有相應的退贓款項下來,只有積極報案有登記的人,退贓的時候才會有你的份。
4、被告人可能會拿出相應補償減輕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
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儘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所以,是否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和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會成為其判刑的輕重。
據說常務理事戴霞就是這麼做的:
所以,還是那句話,積極報案!
關於案件的進展,本站會持續跟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