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上面經常看到一些人販子拐賣兒童的事件,失去孩子的家庭承受著非常大的打擊,和痛苦,很多父母一直都沒有放棄自己被拐賣的孩子,他們四處尋找自己的孩子。但是,還有很多孩子,被自己的親人被自己的父母給賣掉,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孩子不是商品就算是親生父母也沒有將孩子賣掉的權利。
就在前段時間,法院審理了一起販賣兒童的案件,一名男子在六年裡面,分別賣掉了自己的女兒還有兒子,這兩個孩子被賣出了五萬八千元和三萬八千元的價格,這名黃某觸犯了拐賣兒童罪,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被罰款五萬元,將所有非法所得都上繳國庫,對於收買孩子的何某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到底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能夠讓這名黃某賣掉自己的親生骨肉呢?根據這名當事人自己交代說,他們家中非常貧窮,而且自己的老婆還患有精神上的疾病,就算是將孩子生下來也沒錢養不起,所以他就將孩子賣掉用來補貼家用,很多人在得知了黃某賣掉孩子的原因以後,就覺得這個理由非常可笑,為什麼養不起孩子還要將他生下來呢?孩子是有生命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並不是用來賺錢的東西或者是物件,並不能說賣就賣,而且這也是妻子懷胎十個月辛苦生下來的,這樣的做法簡直沒有人性可言。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對於人販子一直都非常唾棄,他們為了賺錢,將年紀還小的孩子作為賺錢的工具,將他們一個一個賣掉,但是,這種親手賣掉自己孩子的父母,比這些人販子更加讓人痛斥,他們冷漠地將自己的孩子賣掉,用自己的孩子去賺錢,而且販賣兒童在我國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這些父母也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電視當中可以看到,很多人都在尋找自己被拐賣的孩子,有的人甚至花費了幾十年的時間,但是,有些父母收下了幾萬塊錢就賣掉了自己的孩子。那些被人販子帶走的孩子,長大以後還有可能會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可是那些被自己父母賣掉的,這輩子可能都不會找到自己的父母。當他們長大以後得知了真相,這給他們的內心也會帶來非常沉重的打擊,會讓他們感到心寒。
有很多賣掉自己孩子的父母並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他們表示「孩子是自己的,自己有權利賣掉」,「孩子這麼小跟著自己也沒有好日子過,被有錢人買走對孩子的將來也有好處」,「自己的孩子賣出去能有誰知道呢」……這些人都將自己的孩子當成是一件商品,他們帶著僥倖的心理將孩子偷偷賣掉,在他們賣掉孩子的時候,沒有任何愧疚的心理。法律意識的薄弱讓他們走向了犯罪,人性的冷漠讓他們親手將自己的孩子賣給他人,讓人感到可怕的是,做父母的並不需要學習和培訓也不需要考試,但是並不是任何人都能夠當好一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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