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通訊員 唐磊
法院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掃黑除惡鬥爭的重要參與者。為進一步推進該工作向縱深開展,全省法院系統於2018年12月10日~14日開展了集中開庭宣判活動,這也是全省法院繼9月、10月之後,第三次開展集中開庭宣判活動。
據了解,本次集中開庭宣判活動,共涉及黑惡勢力犯罪案件50件437人,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9件147人,惡勢力犯罪案件41件290人。
此外,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還通報了數起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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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開封賈惠超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自2011年以來,賈惠超、劉大志等人在開封市祥符區城關鎮、興隆鄉及周邊範圍,採取滋擾、恐嚇、毆打、侮辱、糾纏等方式,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搶劫、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替人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逐步控制了周邊賭場,進而壟斷了該區域賭場內的「放衝」活動,形成了以賈惠超、劉大志為組織、領導者,以劉顏強、張亞輝、溫巖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劉奇、王小夢、黃帥帥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賈惠超、劉大志等人以開封市祥符區城關鎮「開心網吧檯球俱樂部」「波爾多紅酒莊」、原「都市118連鎖酒店」等處為據點,安排組織成員實施賭場管理、「放衝」、記帳分紅、提水抽頭、放哨望風、索要賭債等行為,並在開設賭場期間建立了「CN拉斯維加斯賀莊」「小澳門發財群」「太平洋釣魚群」等微信群用於管理賭場,通過開設賭場、搶劫、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錢財,為非作惡,在開封市祥符區城關鎮、興隆鄉及周邊區域的賭場形成非法控制,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裁判結果:
對被告人賈惠超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刑罰,並被判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
2
案例
鶴壁張鵬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14年10月,被告人張鵬飛成立鶴壁市盛匯房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盛匯公司),通過發放貸款獲取高息及高額違約金。
盛匯公司實際控制人張鵬飛和劉世隆,通過發放工資、福利等手段籠絡被告人趙留彬、李喜慶、李日東等人,在催收盛匯公司的高利貸及違約金、幫他人催要借款、插手他人糾紛過程中,先後實施了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多名群眾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後不敢舉報、控告。
如2016年1月29日上午,因路某某借盛匯公司高利貸逾期未歸還,張鵬飛將被害人路某某及路某某的擔保人張某、趙某叫至盛匯公司,並夥同劉世隆、趙留彬、李喜慶等人對其三人進行看管。1月31日下午張某妻子報警,公安民警到場後將張某、趙某解救。之後,張某夫婦因擔心再次遭受張鵬飛等人侵害,被迫於2016年2月4日到公安機關申請撤案。
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張鵬飛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張鵬飛、劉世隆為組織領導者,以趙留彬、李喜慶、楊猛為積極參加者,以李日東、王建偉、朱劍鋒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淇濱區區域內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裁判結果:
對被告人張鵬飛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刑罰,並被判處沒收財產或者罰金。